取保候審了檢察院還會抓人嗎(取保候審到了檢察院還會抓人嗎)
公安取保后移送檢察院會不會被批捕
公安取保后移送檢察院不會被批捕。
取保候審的相關規定如下:
1、當事人應該積極配合工作人員誠實回答相關問題;
2、取保候審期間依法不得中止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期限不超過十二個月;
3、在取保期間,只要經查證無犯罪事實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及時釋放并辦理手續;
4、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5、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具體程序如下:
1、做出提起公訴決定,并制作起訴書,案件審查完畢,需要提起公訴的,應當由檢察長決定或由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
2、在實行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的情況下,主訴檢察官對其辦理的部分案件可以決定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作出起訴決定后,應當制作起訴書,起訴書必須加蓋檢察院的公章并附上有關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復印件或者照片;
3、將起訴書連同案卷材料和證據等一并送交人民法院,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綜上所述,當事人申請取保候審的不得隨意離開居住地,聯系方式、地址等信息變更的需要及時告知工作人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四條
對決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制作再審決定書。再審期間不停止原判決、裁定的執行,但被告人可能經再審改判無罪,或者可能經再審減輕原判刑罰而致刑期屆滿的,可以決定中止原判決、裁定的執行,必要時,可以對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措施。
公安辦了取保候審到檢察院會收監么
法律主觀:
當事人在公安機關申請取保候審后,若案件移交至檢察院是不會再重新收監的?!缎淌略V訟法》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在公安已取保候審 到了檢查院還會收監嗎?
在公安機關已經取保候審,到了檢察院大概率不會收監。
公安機關已經取保候審說明沒有提請檢察院批準逮捕,不會進入審查逮捕程序。下一步,公安機關偵查完畢以后,會直接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在審查起訴期間,檢察院會繼續對你取保候審。
但是,如果你違反了取保候審相關規定,比如傳喚不到案等,是可以對你變更強制措施,決定逮捕的。
綜上,只要你遵守取保候審的規定,在檢察院大概率是不會收監的!
取保候審檢察院還會傳喚嗎
法律分析:取保候審后檢察院可以根據案情進行傳喚,而且在傳訊的時候犯罪嫌疑人應當及時到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已經被警方辦理的取保候審了,原因是罪行輕微,檢察院還會批捕嗎,可能性大嗎
暫時不會了!
犯罪嫌疑人先是刑拘,待經公安機把案件偵辦完結后,移交檢察院,檢察院批捕,提起公訴,到法院庭審,判刑,監獄服刑。
本案,輕傷害,涉及民事賠償,要看調解的效果最終決定。
最壞結果: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這個需要法院判。
經過調解可以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這個在公安局就可以搞定了!無外乎就是錢的問題了!
取保候審了,案件移交檢察院還會被傳喚嗎
取保候審后檢察院可以根據案情進行傳喚。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公檢法三家單位傳喚的,犯罪嫌疑人應當隨傳隨到。
取保候審條件具體如下: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4、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什么情況申請取保候審才會被批準:
1、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2、逮捕后,超過了法定的羈押期限,案件不能及時辦結的;
3、所涉嫌的罪行輕微,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罰金,不需要判有期徒刑的;
4、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具體是指犯罪后主動自首;認罪悔罪;犯罪事實已經查清,取保后沒有毀滅證據的可能;同案犯已經全部落網,取保后沒有串供的可能;已經得到被害人的諒解,取保后沒有報復的可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一百七十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需要補充核實的,應當退回監察機關補充調查,必要時可以自行補充偵查。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對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動解除。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內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人民檢察院決定采取強制措施的期間不計入審查起訴期限。
取保候審后移交檢察院還會被收押嗎
法律分析:取保候審后移交檢察院不會被收押了。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檢察院的傳喚是不會再被收押的,所以一定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于違反了取保候審的相關規定,是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進行拘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七十一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