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給小三可以追回嗎?三種贈與不能追回
夫妻共同財產給小三可以追回嗎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共同取得的財產。夫妻共同財產的歸屬問題在夫妻離婚時經常引發爭議。當夫妻共同財產被轉移給第三人,如小三,是否可以追回是一個復雜的法律問題。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的歸屬原則是離婚時平分。但是,如果夫妻共同財產被轉移給第三人,追回的難度會增加。下面從多個方面進行分步驟描述解答。
一、夫妻共同財產的性質
夫妻共同財產的性質是指該財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所有。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共同取得的財產。這意味著夫妻共同財產是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
如果夫妻共同財產被轉移給小三,小三并不是夫妻關系的一方,因此她并沒有權利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占有和支配。根據我國《合同法》第十一條的規定,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訂立的合同無效。小三作為第三人,沒有與夫妻共同財產形成合法的占有和支配關系,因此她無權享有夫妻共同財產。
二、追回夫妻共同財產的途徑
追回夫妻共同財產的途徑主要有以下幾種:
- 起訴離婚
- 起訴返還財產
- 起訴返還財產損失賠償
首先,夫妻可以通過起訴離婚來解決夫妻共同財產的歸屬問題。在離婚訴訟中,夫妻可以請求法院判決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平分,包括追回被轉移給小三的財產。
其次,夫妻可以起訴返還財產,要求小三將夫妻共同財產歸還。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違反法律規定,占有他人財產的,應當返還財產。夫妻可以通過起訴返還財產的方式,要求小三將夫妻共同財產歸還。
此外,夫妻還可以起訴返還財產損失賠償。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十條的規定,侵權人應當承擔返還財產、恢復原狀、消除危險、排除妨礙、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夫妻可以要求小三返還夫妻共同財產,并要求對因返還財產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三、相關案例
以下是一些相關案例,以幫助更好地理解追回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
案例一 |
小明與小紅離婚,小明將夫妻共同財產轉移給小三。 |
小紅可以起訴離婚,并要求法院判決追回夫妻共同財產。 |
案例二 |
小明與小紅離婚,小明將夫妻共同財產轉移給小三,并導致小紅遭受經濟損失。 |
小紅可以起訴返還財產,并要求小三賠償經濟損失。 |
通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夫妻共同財產給小三可以追回,夫妻可以通過起訴離婚、起訴返還財產、起訴返還財產損失賠償等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總之,夫妻共同財產給小三可以追回的問題是一個復雜的法律問題。夫妻可以通過起訴離婚、起訴返還財產、起訴返還財產損失賠償等途徑來追回夫妻共同財產。然而,具體的結果還需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法院的判決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