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6個月孩子撫養權是誰的(離婚后共同撫養孩子撫養權歸誰)



離婚后6個月孩子撫養權是誰的(離婚后共同撫養孩子撫養權歸誰)
離婚后6個月孩子撫養權是誰的(離婚后共同撫養孩子撫養權歸誰)
很多的家長都格外的在乎孩子的撫養問題,其實在孩子兩歲以下的話,那么按理說是應該要跟著母親的。但如果在四歲以上有了自己的意愿的話,孩子是可以自己選擇跟誰。孩子的劃分不應該根據性別索判定,應該根據孩子的意愿。還有父母對孩子誰更加上心一些,這樣的話再判斷孩子應該跟誰。
撫養權不分性別
根據法院的判決
如果是媽媽,更加的負責任的話,那么法院肯定是會把孩子判給媽媽的。所以說法院的判定,也是需要根據多種因素來考慮的。但也希望大家能夠明白,即使是離婚了,畢竟是自己的親生骨肉也是需要付出責任。而離婚肯定是因為彼此沒有感情了,如果是這樣的話,還不如選擇分開。但從始至終要記住孩子是無辜的,所以說所有的判決都應該是為了孩子好。
給予孩子一個好的成長環境
結婚離婚都不是兒戲,這會關系到自己的一輩子,也會關系到孩子的一輩子。很多單親家庭的孩子,心理都是會有一些問題的。所以說平時應該要給予孩子多一些的關愛,原生家庭帶給孩子的傷痛,可能是一輩子都不能痊愈的。
寶寶6個月離婚會判給誰
在離婚案件中,關于寶寶6個月的撫養權判決,需要考慮到許多因素,例如孩子的年齡、健康狀況、生活環境、父母的撫養能力和意愿等。一般來說,根據中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后子女撫養權的判決應當遵循有利于子女成長和發展的原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后作出判決。
一、孩子的年齡和健康狀況
孩子6個月尚處于嬰兒期,需要得到充分的照顧和保護。因此,孩子的健康狀況和生長環境是判決撫養權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孩子身體有疾病或者成長環境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那么母親可能會被優先考慮成為撫養者。
二、父母的撫養能力和意愿
除了孩子的年齡和健康狀況,父母的撫養能力和意愿也是判決撫養權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父親和母親都有撫養孩子的意愿和能力,那么法官會進一步考慮其他因素。
三、其他因素
除了以上兩個因素外,法官還會考慮其他因素,例如孩子的性別、父母的經濟狀況、社會地位等。這些因素可以幫助法官更好地判斷哪個父母更適合撫養孩子。
綜上所述:
寶寶6個月離婚時,撫養權的判決需要考慮孩子的年齡、健康狀況、生活環境、父母的撫養能力和意愿等多種因素。在具體案件中,法官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后做出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