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需要的時間是多長(起訴離婚一方失蹤多久能判決離婚)



起訴離婚需要的時間是多長(起訴離婚一方失蹤多久能判決離婚)
起訴離婚需要的時間是多長(起訴離婚一方失蹤多久能判決離婚)
法院離婚需要的時間大概是三個月或六個月左右。法律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起訴離婚需要的時間有六個月左右。如果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離婚案件,需要的時間有六個月。如果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離婚案件,需要的時間有三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
離婚訴訟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即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 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簡易程序3個月以內,普通程序6個月以內,具體要看承辦法官的案件數量,但是最快也要個把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一 、起訴離婚時間要多久
1、離婚訴訟時間需要經歷六個月時間。適用普通程序的離婚案件,立案到起訴到判決的時間一般為六個月時間,如果存在特殊情況,經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適用簡易程序的,從立案到起訴到審結一般是三個月時間。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二、起訴離婚流程是什么
起訴離婚流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位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
5、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