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把承包的土地轉包出去
我承包的土地我可以轉包嗎
法律主觀:
可以。 土地流轉 后再次流轉是不違法的。但如果第一次流轉合同限制再次轉包的,不得轉包。承包方可以自主決定依法采取轉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土地經營權,并向發包方備案。 轉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將其承包的工程建設任務轉讓給第三人,轉讓人退出現場承包關系,受讓人成為 承包合同 的另一方當事人的行為。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五十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取得農村 土地承包經營權 ,從事家庭承包經營的,為農村承包經營戶。
個人的承包地可以轉包嗎?
您好,親親,個人的承包地可以轉包的呢。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個人承包的農村土地在不影響基本農田保護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益的前提下,可以轉讓、出租或者與他人聯合經營。但是,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具備合法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資格;
2. 轉包必須經過鄉(鎮)級以上政府批準;
3. 轉包不得超過原承包地的面積,并且不能夠大規模化經營。
承包的地還可以在承包給別人嗎
法律主觀:
承包農村地可以轉包。承包方可以自主決定依法采取轉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土地經營權,并向發包方備案。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將部分或者全部 土地承包經營權 轉包或者出租給第三方,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不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農村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 第四條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土地承包權可以流轉嗎
法律主觀:
土地承包權可以轉讓,承包方可以自主決定依法采取出租(轉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土地經營權,并向發包方備案。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模式包括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抵押、入股和繼承。
法律客觀: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9條,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自己經營,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其承包地的土地經營權,由他人經營。
土地承包后是否可以轉包
承包人承包農村集體土地后,是可以通過轉包的方式向他人流轉土地經營權,并向發包方備案的。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承包方可以自主決定依法采取出租(轉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土地經營權,并向發包方備案。
第三十八條規定,土地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依法、自愿、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土地經營權流轉;
(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
(三)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或者資質;
(五)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土地承包權可以轉讓嗎
在以前農民們都是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耕作著屬于自己的土地,每天靠土地的收入來維持自己的生計,當科技越來越發達的今天,科技大爆炸的時代,農業發展也在進行改變,很多農民都把自己的土地承包給他人統一進行種植,然后自己去城市里打工,這樣,每年除了土地承包的費用,自己還能獲得打工賺來的錢,一舉兩得,那么這里面問題就出現了,土地承包權可以轉讓嗎?我今天就跟大家介紹一下這個問題。
土地承包權可以轉讓嗎
土地承包權是可以轉讓的,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模式
林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當前我國農村集體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主要有七種: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抵押、入股和繼承。
1、轉包:轉包是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把自己承包期內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內全部或者部分轉交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其他農戶耕種和經營。
2、出租:出租是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作為出租人,將自己承包期內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內全部或者部分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并收取租金的行為。
3、互換:互換是指承包人之間為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交換。互換從表面上看是地塊的交換,但從性質上看,是由交換承包土地引起的權利義務本身的交換。
4、轉讓: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
5、抵押: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問題是在起草《農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權法》時爭論較為激烈的問題。最終通過的法律只允許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市場化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
6、入股:入股流轉方式是承包方之間為發展農業經濟,可以自愿聯合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農業合作生產。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模式適用于哪些場合
1、在市場利益驅動和政府引導下,農民將其承包土地經營權出租給大戶、業主或企業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雙方自行約定,承租方獲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經營權,出租方按年度以實物或貨幣的形式獲得土地經營權租金。
2、土地流轉試點互換土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戶,為方便耕種和各自的需要,對各自土地的承包經營權進行的簡單交換,是促進農村規模化、產業化、集約化經營的必由之路。
3、在土地入股過程中,實行農村土地經營的雙向選擇(農民將土地入股給公司后,既可繼續參與土地經營,也可不參與土地經營),農民憑借土地承包權可擁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紅。
具體選擇何種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承包方有完全的自主決定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主體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以上內容就是我對“土地承包權可以轉讓嗎”問題進行的解答,
承包的土地可以進行轉讓嗎
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農民的集體土地使用權是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關于承包的土地可以進行轉讓嗎的問題,下面我為您詳細解答。
一、承包的土地可以進行轉讓嗎
1、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2、農民的集體土地使用權是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
3、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二、當前我國農村集體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主要有七種: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抵押、入股和繼承。
1、轉包:轉包是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把自己承包期內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內全部或者部分轉交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其他農戶耕種和經營。
2、出租:出租是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作為出租人,將自己承包期內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內全部或者部分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并收取租金的行為。
3、互換:互換是指承包人之間為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交換。互換從表面上看是地塊的交換,但從性質上看,是由交換承包土地引起的權利義務本身的交換。
4、轉讓: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
5、抵押: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問題是在起草《農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權法》時爭論較為激烈的問題。最終通過的法律只允許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市場化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
6、入股:《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入股流轉方式是指該法第42條規定的入股方式,即承包方之間為發展農業經濟,可以自愿聯合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農業合作生產。
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模式適用于哪些場合
1、在市場利益驅動和政府引導下,農民將其承包土地經營權出租給大戶、業主或企業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雙方自行約定,承租方獲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經營權,出租方按年度以實物或貨幣的形式獲得土地經營權租金。
2、土地流轉試點互換土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戶,為方便耕種和各自的需要,對各自土地的承包經營權進行的簡單交換,是促進農村規模化、產業化、集約化經營的必由之路。
3、在土地入股過程中,實行農村土地經營的雙向選擇(農民將土地入股給公司后,既可繼續參與土地經營,也可不參與土地經營),農民憑借土地承包權可擁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紅。
具體選擇何種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承包方有完全的自主決定權。《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4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主體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對于你提出的“承包的土地可以進行轉讓嗎”問題,承包的土地事可以轉讓的,有法律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具體的介紹本文已經介紹。
承包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嗎
承包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嗎:答案是可以。承包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嗎:答案是可以。承包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嗎:答案是可以。可以。土地承包權是可以轉讓的,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民法典》也明確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只是對轉讓后的用途做出了限制,如需要用于非農建設,需要依法經過批準。需要注意的是,轉讓土地承包權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并依法進行處理。經發包方同意承包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承包方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應向登記機構申請登記,并向發包方備案。
引用法規:《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條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農戶,由該農戶同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原承包方與發包方在該土地上的承包關系即行終止。
第三十五條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的,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十六條承包方可以自主決定依法采取出租(轉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土地經營權,并向發包方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