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起征點調整時間(個稅起征點調整時間表)
個人所得稅2024起征點是多少
法律主觀: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2024年將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費用扣除,合理減負,鼓勵人民群眾通過勞動增加收入、邁向富裕。2024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草案提請27日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該決定擬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但部分減稅政策擬于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實施。“一次修法,兩步到位”。此次個稅法大修,一方面要考慮給稅務機關、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實施新稅制預留一定準備時間,同時又考慮盡早釋放減稅紅利。根據決定草案,決定擬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擬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將工資、薪金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至5000元/月,并適用新的綜合所得稅率;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先行適用新的經營所得稅率。贍養老人支出可抵稅專項附加扣除,這個看似專業的術語和每個人息息相關,也是個稅法第七次大修的一個亮點。根據草案一審稿,今后計算個稅,在扣除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值得關注的是,此次決定草案將社會關注度較高的贍養老人支出,擴充入專項附加扣除范圍。為更好維護法律權威,還明確專項附加扣除“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綜合多方意見后表示,允許贍養老人支出稅前扣除,旨在弘揚尊老孝老的傳統美德,充分考慮我國人口老齡化日漸加快,工薪階層獨生子女家庭居多、贍養老人負擔較重等實際情況。全國老齡辦數據顯示,到2017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2.41億,占總人口比重17.3%。預計到2050年前后,這一比重將達34.9%。增加稿酬所得費用扣除相比個稅法修正案草案一審稿,擬增加對稿酬所得等部分收入的費用扣除。個稅法修正案草案一審稿在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時,有不少建議希望給予稿酬所得進一步減稅優惠。為回應社會關切,此次決定草案在“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部分調整明確,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擬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在此基礎上,稿酬所得的收入額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相當于打了五六折。我國現行個稅法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收入額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并適用20%的稅率。其中,在此基礎上,稅法規定對稿酬所得按應納稅額減征30%,相當于實際適用14%的稅率。2018年10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將由原來的3500元的起征點調整至5000元。對于廣大的中低層收入的人員來說,是個很好的消息。當然起征點的調整也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個人所得稅調整時間
法律主觀:
根據 個人所得稅法 修正案草案,在2024年1月1日修正案施行之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 工資 、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5000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這意味著,提高起征點的減稅紅利有望率先落地。此次 個稅 改革主要有四大看點: 1、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征稅; 2、個稅起征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 3、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 住房貸款 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 4、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 其實,我們最終領到手的工資和 代通知金 最終都是扣除了個稅之后的,正常情況下,這些都會體現在我們的工資條當中,銀行也是直接發放的扣除個稅后的所得。其實,內地 勞動合同法 當中并沒有代通知金這樣的法律詞匯,但是,有三種情況是公司要求離職可沒有提前通知的,要發放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什么時候調整
個稅起征點的調整時間是2018年10月1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提出了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由3500元提至5000元(每年6萬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