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交通肇事誤工費的標準
交通部誤工費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1.交通部對損失時間的補償標準是什么?
“有固定收入的患者,按照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收入高于上一年度職工醫療事故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沒有固定收入的,按照發生醫療事故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損失時間的計算方法根據患者是否有固定收入分為兩種。
1.固定收入是指工資、獎金、津貼、特殊工種補貼等合法收入。,本應由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工作人員按期取得,但因醫療事故造成工作延誤而遺失的。一般以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和工資表為準,獎金按患者上一年度人均獎金計算,超過獎金稅起征點的以起征點為限。需要注意的是,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有限公司等財務不健全的私營企業出具的收入證明,尤其是證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年薪三倍以上的收入證明,不能單獨作為認定依據,只能結合稅務機關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等材料進行認定。如果被害人不能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參照上一年度上訴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類似行業的從業人員的平均工資計算。
2.無固定收入人員包括兩類人員,一類是農村村民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二是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相關證明,在醫療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且其收入能夠維持本人正常生活,包括承包戶、城鄉個體工商戶、農民工(臨時工、臨時工)、家庭勞務人員等。按發生醫療事故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二、遺失日期的認定
根據最高法院《關于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3條規定,“誤工日期應當根據實際損害程度和恢復情況,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者法醫鑒定等確定。”,誤工日期由患者住院天數和出院后治療醫院開具的休息日兩部分組成,自醫療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遇國家法定節假日不扣除。無正當理由拒絕出院或治療結束后無相關證明休息的,不收取誤工費。醫療事故造成患者傷殘的,經專家鑒定組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后,不計算誤工費,即傷殘人員傷殘后不賠償誤工費。
損失時間的賠償應根據實際情況處理,特別是損失時間的賠償標準和賠償方法應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確定。交通事故造成時間損失的標準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而不同,具體情況應根據實際情況依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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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誤工費賠償標準多少一天
法律主觀:
關于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 有關 交通事故誤工費 賠償標準是這樣的, 《 人身損害賠償 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 工資 計算。《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對實際支出的費用和誤工損失,按照差額據實賠償的辦法。原《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中規定有固定收入的當事人的誤工損失最高不能超出 交通事故 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而無固定收人者則按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現《解釋》對誤工費損失不設最高限額。對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人計算”,有兩點需要明確: 1.該固定收入須有合法證明; 2.該固定收人必須是受害人實際減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損害后,其供職單位沒有扣發或者沒有全部扣發其收入,其誤工費應不賠或者少賠。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交通事故誤工費賠償標準2024
一、交通事故誤工費賠償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2、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7、誤工費受害人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8、護理費=醫療當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10、交通費=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
1 1、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1 2、營養費=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1 3、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需鑒定)
1 4、精神損害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原則上以構成傷殘為基礎)
二、誤工費賠償標準
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誤工費賠償標準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的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誤工費計算方式按患者有無固定收入分為兩種。
1、固定收入,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的人員本應按期得到的、卻因醫療事故就醫造成耽誤工作而喪失的工資、獎金、津貼、特殊工種的補助費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和工資表為準,獎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過獎金稅起征點的以起征點為限。需要注意的是,個人獨資、合伙企業等私營企業以及財務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別是證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收入證明,不到單獨作為認定依據,須結合稅務機關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等材料方能認定。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無固定收入包括兩類人員,一是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的農村村民;二是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有關憑證,在醫療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其收入能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經營戶、城鄉個體工商戶、打工者(散工、短工、臨工)、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均按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誤工日期的認定。“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法醫鑒定等認定”的規定,誤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數和出院后治療醫院出具證明的休養天數兩部分組成,從醫療事故發生的當日開始計算,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均不扣減。治療終結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出院或無相關證明擅自休養的,不予計算誤工費。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殘疾的,自專家鑒定組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后不再計算誤工費,即殘疾者定殘之后不再賠償誤工費。
4、患者依法從事第二職業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予以合理賠償。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無勞動收入而要求賠償誤工費的,不予支持。
5、離退休人員的誤工費計算。
6、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 誤工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費賠償金額= 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實踐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法院會對本轄區相關數據作出的統計(引用統計部門)為依據,
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綜上所述,我們可以了解到一般而言,交通事故誤工費應當以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前某一時段,能夠正常工作、勞動可能取得收入作為參照或者依據。
交通事故誤工費要求賠償標準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損失時間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1.固定收入是指工資、獎金、津貼、特殊工種補貼等合法收入。,本應由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工作人員按期取得,但因醫療事故造成工作延誤而遺失的。一般以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和工資表為準,獎金按患者上一年度人均獎金計算,超過獎金稅起征點的以起征點為限。需要注意的是,個人獨資、合伙、有限公司等財務不健全的民營企業出具的收入證明,尤其是證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年薪三倍以上的收入證明,只有在不單獨作為認定依據的情況下才能認定,且必須結合稅務機關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等材料。如果被害人不能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參照上一年度上訴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類似行業的從業人員的平均工資計算。
2.無固定收入人員包括兩類人員,一類是農村村民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二是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相關證明,在醫療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且其收入能夠維持本人正常生活,包括承包戶、城鄉個體工商戶、農民工(臨時工、臨時工)、家庭勞務人員等。按發生醫療事故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3.遺失工作日期的識別。根據最高法院《關于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3條規定,“誤工日期應當根據實際損害程度和恢復情況,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者法醫鑒定等確定。”,誤工日期由患者住院天數和出院后治療醫院開具的休息日兩部分組成,自醫療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遇國家法定節假日不扣除。無正當理由拒絕出院或治療結束后無相關證明休息的,不收取誤工費。醫療事故造成患者傷殘的,經專家鑒定組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后,不計算誤工費,即傷殘人員傷殘后不賠償誤工費。
4.患者依法從事第二職業的,應當合理補償其實際減少的收入。無勞動收入、要求賠償損失時間的未成年人等患者不予支持。
5.退休人員損失時間的計算。對此,現行國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一些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導意見》中也有相關內容。如《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受害人是正在另謀工作的退休人員,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按照下列情形處理:法律、政策明確承認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給予補償;法律、政策沒有明確承認或者明確禁止的,參照原在崗工資標準進行補償,但新收入低于在崗工資的,按照新收入進行補償;違反法律、政策減少的收入,不予補償。
6.該規定與最高法院《若干意見》存在一定差異。前者的計算標準上面已經提到,后者規定受害人損失時間的賠償標準可以根據受害人的工資標準或者實際收入來計算。受害人是承包經營業主或者個體工商戶的,可以參照受害人在一定時期內的平均收入確定誤工費的計算標準。《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見》中的賠償標準高于規定。由于《條例》只是國務院頒布的行政法規,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見》審理賠償金額。同時,醫院也要注意一些省市高級人民法院對這一賠償金額計算的特殊規定。
7.誤工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誤工時間如何計算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誤工時間根據被害人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損失時間補償金額=損失時間收入(天/月/年)×損失時間
當發生交通事故時,肇事者需要根據受害者的殘疾和個人情況進行賠償。醫療費用按實際支出補償,營養費用按當地經濟水平計算,誤工時間按個人收入證明和誤工時間計算。然而,沒有勞動收入的人不能要求失去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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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誤工賠償標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
二、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三、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人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計算。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條規定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