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林權證的土地歸誰(有林權證的土地歸誰所有)
林權證的土地是集體還是個人
法律分析:土地歸村集體所有。有林權證也只是有林地使用權和相關的森林或林木的所有權及使用權。在我們國家,任何個人都是沒有土地(含林地)所有權的,所有權的主體只有二個:國家或集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條 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農村土地承包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條 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
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第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有林權證的土地補償款歸誰
有林權證的土地補償款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林權證有以下六個方面的作用:
1、保護林權證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2、調處林權糾紛的主要依據;
3、征占林地和林地流轉的必備條件;
4、申請林木采伐的要件;
5、明晰產權的依據;
6、資產評估、作價入股、抵押的憑證。
林權證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首先是由林權權利人對林地或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或者說是林權變更、注銷向所在地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寫《林權登記申請表》,并提供林權變更的相關材料及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
2、勘測。在受理申請后,具有專門資質的林權登記人員及林權申請人需召集涉及林地周圍的鄰林林權權利人,對申請林權的林地進行實地核實。核定林地四至邊界后需繪制林地位置圖,林地位置圖及四至邊界需要申請人及相鄰林地林權權利人簽字確認。然后根據調查情況核算面積;
3、審查。經過實地勘測后,開始對申請林地的各項信息進行相關的審查,審查由林地所在社區、存、鄉鎮進行,簽注意見,沒有異議之后,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進行最終審核;
4、公告。經過審查合格后,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將會對擬登記發證的林權進行公告,公告時間為三十天,如果在公告期間之內沒有任何異議,那么準許登記發證,如果在公告期間出現異議,重新進行核實;
5、登記發證。經過公告期無異議的,準許發放林權證,并加蓋發證機關和填證機關印章,如果是不準許登記發證的申請,通常會接到由當地登記機關下發的書面通知,通知上會有理由,申請材料會一并退還申請人。
綜上所述,在我國,任何的個人都是沒有土地(包括林地)所有權,而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只能是國家或者集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條
土地的補償費用是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而地上附著物以及青苗的補償費用是歸地上附著物及其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有林權證的土地歸誰
法律分析:歸國家或者集體所有,有林權證的可以依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權、承包經營權。
法律依據:《森林法》 第十四條 森林資源屬于國家所有,由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除外。 國家所有的森林資源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國務院可以授權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一履行國有森林資源所有者職責。
第十五條 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由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登記造冊,核發證書。國務院確定的國家重點林區(以下簡稱重點林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登記。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不得非法改變林地用途和毀壞森林、林木、林地。
第十六條 國家所有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可以依法確定給林業經營者使用。林業經營者依法取得的國有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使用權,經批準可以轉讓、出租、作價出資等。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林業經營者應當履行保護、培育森林資源的義務,保證國有森林資源穩定增長,提高森林生態功能。
第十七條 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林地(以下簡稱集體林地)實行承包經營的,承包方享有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承包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權,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承包方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轉包)、入股、轉讓等方式流轉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
原告有土地證、被告有林權證、雙方爭議的是林地、如何處理案件
主要看有爭議的是是對土地的使用權還是對林木的使用權或所有權。
法律分析
有林權證并不是說這片土地就是歸林權證的持有者擁有,有林權證的土地也都應該屬于村集體所有。有林權證只是代表持證者擁有這片林地的使用權,以及林地上所有附屬物的使用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以及自留山,都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在農村承包林地也是有時間期限的,林地承包期限一般都是在三十年至七十年。倘若要是有比較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還應該經由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之后才能夠延長承包期限。因此有林權證的土地屬于集體所有,有林權證也只是擁有林地使用權,還有林木的所有權以及使用權。持有的林權證與土地證發生爭議是否按權屬爭議先行裁決:從法理上去理解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與土地權屬爭議。1林木、林地權屬爭議,是指因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歸屬而產生的爭議。土地權屬爭議,是指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歸屬爭議。2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據森林法有關規定核發并確認的林地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書,也就是該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書。林地爭議相對土地爭議而言,這樣理論上屬于特別法規定與普通法的關系,應該適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程序。觀點:林木、土地等自然資源權屬爭議需要先找政府裁決、復議,否則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九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有林權證的土地補償款歸誰
補償款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對于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用必須是專款專用,不允許挪作他用。而需要安置的一切人員均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的補助費用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與使用;如果是由其他單位安置的,那么安置補助費用需要支付給安置單位;若不需要統一進行安置的,安置的補助費用將發放給被安置人員的個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批準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土地補償款指因國家征用土地對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對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損失的補償。其實質是對土地收益的補償。對于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用必須是專款專用,不允許挪作他用。
承包林地有林權證嗎?
有。同時要具體看林權證的內容。有林權證可能只有林地使用權而無林木所有權。一般情況下,林地使用權是隨著林木所有權的改變而發生變化。但也有存在林地使用權與林木所有權分離的情況,只有林地使用權,沒有林木所有權。比如承包集體所有的林地進行林下林蛙養殖、野菜藥材栽植的,林地使用權歸承包人,而林地所有權仍歸集體所有。
林權證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依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按照有關程序,對國家所有的或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個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確認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并登記造冊,發放的證書。
林業三定的具體內容和林權證的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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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權證抵押政策: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積極開展林權抵押貸款業務,可以接受借款人以其本人或第三人合法擁有的林權作抵押擔保發放貸款。可抵押林權具體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的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及相應林地使用權;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的采伐跡地、火燒跡地的林地使用權;國家規定可以抵押的其他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和林地使用權。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應接受無法處置變現的林權作為抵押財產,包括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防風固沙林、農田和牧場防護林、護岸林、護路林等防護林所有權、使用權及相應的林地使用權,以及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的林木,自然保護區的森林等特種用途林所有權、使用權及相應的林地使用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需要征收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認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應當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征收土地預公告應當包括征收范圍、征收目的、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等內容。征收土地預公告應當采用有利于社會公眾知曉的方式,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發布,預公告時間不少于十個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土地現狀調查應當查明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當對征收土地的社會穩定風險狀況進行綜合研判,確定風險點,提出風險防范措施和處置預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當有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參加,評估結果是申請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據。
林權證上的林地是私人所有還是國家所有
在我們國家,任何個人都是沒有土地(含林地)所有權的,所有權的主體只有二個:國家或集體!
一、林地所有權:
是指所有者對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能。主體是國家和集體。
二、林木所有權:
是指所有者對林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能。主體是國家、集體和個人。
三、林地使用權:
是指所有人根據林地的特征(性質)進行利用的權利。主體是國家、集體和個人。
四、林木使用權:
是指所有人根據林木的特征(性質)進行利用的權利。主體是國家、集體和個人。
在實際生活中,我們常把林地、林木所有權簡稱林權。這種叫法更直接,更通俗,也便于人們接受。但是,由于林地、林木所有權所指向的具體物,不僅包括林木,而且包括林地,是林與地的綜合反映。因此,在使用簡化了的林權概念時,要注意其適用范圍。在我國,公民通過承包、租賃、轉讓等形式依法可以獲得林地的使用權,而不擁有所有權。
公民個人,只能擁有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沒有林地所有權。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有林權證的土地補償款歸誰
補償款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對于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用必須是專款專用,不允許挪作他用。而需要安置的一切人員均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的補助費用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與使用。
【法律分析】
土地是歸村集體所有。即使有林權證也指的是擁有林地的使用權與相關的森林或者林木的所有權及其使用權。在我國,任何的個人都是沒有土地(包括林地)所有權,而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只能是國家或者集體!關于公民個人,只樂意擁有的林地的使用權、林木的所有權、林木的使用權,而沒有林地的所有權。對于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由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能夠延長。土地的補償費用是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而地上附著物以及青苗的補償費用是歸地上附著物及其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對于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用必須是專款專用,不允許挪作他用。而需要安置的一切人員均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的補助費用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與使用;如果是由其他單位安置的,那么安置補助費用需要支付給安置單位;若不需要統一進行安置的,安置的補助費用將發放給被安置人員的個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批準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需要征收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認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應當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征收土地預公告應當包括征收范圍、征收目的、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等內容。征收土地預公告應當采用有利于社會公眾知曉的方式,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發布,預公告時間不少于十個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土地現狀調查應當查明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當對征收土地的社會穩定風險狀況進行綜合研判,確定風險點,提出風險防范措施和處置預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當有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參加,評估結果是申請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