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如果男方出軌有什么法律依據
新婚姻法男方外遇規定
如果是一方有外遇,新婚姻法外遇凈身出戶嗎?國有國法,在中國,我們就要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法律的制定公平公正的,并不是說因為對方的過程你想做什么就什么,下面 情感導師就來看看新婚姻法男方外遇的規定。
一、新婚姻法男方外遇規定
1、關于是否能夠離婚:
離婚是個人的權利與自由,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那么可以協議離婚,雙方簽訂離婚協議,到民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離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訴訟離婚。在訴訟離婚的情況下,只要法官認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不適合繼續共同生活的,就會判決離婚。
認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雙方分居滿兩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惡習屢教不改等。相關法律依據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新婚姻法外遇凈身出戶嗎
第一種意見,認為該協議違反了婚姻自由原則,該協議屬于無效的協議。理由是:根據婚姻法第二條的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該協議以放棄房產及支付巨額的所謂贍養費為要挾不得離婚的條件顯然限制了婚姻自由原則中的離婚自由,且協議內容的不對等,也違反了婚姻法的男女平等原則。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七十五條規定:附條件的民事行為,如果所附條件是違背法律規定或者不可能發生的,應當認定該民事行為無效。本案中的協議內容實際上已經侵犯了離婚自由,顯然已經違反了婚姻法的規定,屬于無效的合同。
第二種意見,認為該協議有效,因為該份協議屬附生效條件的合同,且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簽訂協議時是真實的意思表示。
根據我國民法理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完整、健全的人格,具有完整的意思表示能力,其作出的意思表示只要不違反法律禁止性和強制性規定,不違反社會公德和他人利益,都應得到法律的認可,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
新婚姻法男方出軌的法律條例
法律主觀:
出軌,屬于違法與不忠,存在情理上的過錯,具體處理方式由當事人自行決定,沒有強制性要求。 如果因出軌導致夫妻 離婚 的,在分割財產時過錯方應少分或不分,同時無過錯方可以主張賠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新婚姻法一方出軌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_僅僅是因為出軌的話,是無法要求賠償的。單純的出軌行為,如嫖娼等,并不屬于法律規定的過錯方,如果是構成重婚、與他人同居等出軌行為,則無過錯方可以要求賠償。
《民法典》2024年1月1日即將生效,《婚姻法》相應廢止。
一、法律規定一方出軌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僅僅是因為出軌的話,是無法要求賠償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單純的出軌行為,如嫖娼等,并不屬于法律規定的過錯方,如果是構成重婚、與他人同居等出軌行為,則無過錯方可以要求賠償。
二、打離婚官司出軌證據有哪些?
1、電子郵件、聊天記錄
對方與第三者之間的往來的信件、郵件或者是聊天記錄。這類婚外情證據一般很難被法院采信,因為當事人提供的此類證據很難保證是沒有經過改動的。
如果要想讓此類證據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證據鏈,讓它們互相印證。比如說,郵箱是誰的、郵件是誰發來的、那個人的真實身份是什么等。
另外,在提取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的過程時要經過公證處公證,在起訴離婚時自己單獨提取的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等外遇證據是很難被法院采信的。
2、保證書或悔過書
“白紙黑字”難否認,在婚外情被另一方發現之初,一些人會寫下保證書或悔過書表明自己今后“決不再犯”的決心。那么這份對方親口承認的“白紙黑字”能否作為配偶有外遇的證據呢?律師認為是可以的。
在離婚訴訟時,一方出示了保證書后,對方有可能會說:“保證書是她逼我這樣寫的,上面的都不是實情!”但是如果對方沒有足夠的證據能證實自己的說法,該理由通常不會被法院采信。
因為夫妻雙方多為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其在寫這份保證書的時候應該能預知將帶來的后果。
3、照片
效力有限難“作證”,很多人為了掌握配偶有外遇證據,往往會聘請“私家偵探公司”的人員對其進行跟蹤,然后拍攝下對方有外遇的證據照片。
因為婚外情證據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在操作的過程中要好好的考察偵探公司對婚外情證據的理解,確保婚外情證據的合法性,已達到在法庭離婚時能提供有效地外遇證據的目的。
4、錄像
如果當事人在公開場合拍攝的錄像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攝到的錄像才能作為證據使用,而在賓館通過監控錄像拍攝的、破門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攝的都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此類證據采集難度比較大,也容易引發沖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隱私權,并有可能引起侵犯他人隱私權的官司,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
夫妻雙方就一方有外遇的問題進行談判時的錄音資料,主要靠當事人自己偷錄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對方。如果當事人采集的錄音中,對方對其有外遇行為予以承認,那么該錄音資料可以作為證據向法院提交。
但需要提醒您的是,因為現在的一些數碼錄音資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當事人向法院提供錄音資料時,要能證明其是未經修改的。
出軌這種行為本質上是違反了夫妻之間的忠實義務,在夫妻感情出現重大情況下可以溝通甚至是離婚,但是誰也不能再是是婚姻關系還存續的狀態下就堂而皇之的出軌。民法典和其他的法律制度沒有規定出軌要承擔其他的法律責任,對無過錯方進行賠償也是一種間接性的經濟制裁手段而已。
婚姻法規定:法律上怎么認定對方有外遇?
中國現在離婚率越來越高,而導致離婚原因最多的就是婚外情。那么法律怎么認定外遇的呢?如果懷疑對方有外遇,法律上怎么認定對方有外遇呢?下面一起來了解一下法律上的有外遇怎樣規定的吧!
婚姻法規定:法律上怎么認定對方有外遇?
一、法律上的有外遇怎樣規定
出軌用法律的語言來解釋就是,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系。通俗來說外遇可以理解為我們常說的婚外情。那么法律上的有外遇怎樣規定的呢?
當前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沒有明確規定對婚外情的處罰。如果只是偶爾地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系,屬于道德問題也沒有違反婚姻法,嚴格來說不承擔民事責任。
如果一方有婚外情導致雙方感情破裂的,這就涉嫌違反婚姻法中夫妻之間應當忠誠的法律規定了,可作為離婚的合法條件之一。那么法律怎么認定外遇的呢?下面為大家詳細論述。
二、法律上怎么認定對方有外遇
出軌犯罪嗎?法律怎么認定外遇的呢?出軌是不是犯罪不能一概而論,要分析具體情形。在這里列舉現行刑法中與出軌這一行為有關的罪名:《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259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看來法律對外遇的判定還是挺嚴重的,那么法律上怎么認定對方有外遇的呢?
所收集的證據如果不能證明他們有長期共同生活的情節,那么即使是“捉奸在床”,也只能被認定為“通奸”行為,這種情況下起訴離婚通常會得到支持,但是并不能得到離婚損害賠償。
證據可以從9種證據入手收集證據:
1、性交錄像,要求能夠清晰的辨認正在發生性行為的雙方并沒有被剪輯;
2、性交場面照片,要求說明照片的來源、拍攝時間、地點等信息;
3、書面認可,發生婚外情的當事人自己書寫的保證書、承諾書、認錯書等;
實踐中可以引導丈夫在“保證書”、“悔過書”中檢討自己與情人長期共同生活的情節,然后可以經過公證成為認定“重婚”或“非法同居”的有力證據。
4、本人認可的錄音,行為人自己承認婚外情的錄音,要求錄音真實合法。這需要取得證據的途徑要合法,在這方面可以先咨詢律師問好可以用哪些方法,怎么實施。
以上這4種證據屬于直接證據。還有另外5種間接證據:
5、婚外所生孩子,需要對方認可,否則,需要親子鑒定,非常麻煩;
6、曖昧短信,取得困難,轉發又容易引起法官懷疑條件許可可以及時將短信內容公證。
7、證人證言,很難獨立證明婚外情事實;
8、錄音材料,一些與婚外情有關的語音記錄;
9、共同租房證據,直接證明同居,但不能直接證明發生婚外性行為。
間接證據不能直接證明重婚或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行為,需要有其他證據佐證。女性在損害事實發生時要及時留存證據,依法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