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證明老公欠錢(如何證明別人欠錢)



如何證明老公欠錢(如何證明別人欠錢)
如何證明老公欠錢(如何證明別人欠錢)
當事人如果要舉證老公的債務是個人債務的,可以依法提供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符合法定證據類型的證據,來證明該債務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是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而負擔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老公欠債一概和老婆無關證明如下:
1、丈夫借錢妻子并不知情,且也不知曉之后錢的去向;
2、如果妻子能夠舉證借錢是用于網上賭博,那么賭博之債無須承擔償還責任;
3、舉證證明借款并非用于共同生活,提供家庭經濟收入支出的詳細說明,以證明并非因借款而有所變化,以及由誰管理存款等情況。
能夠證明債務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的生產生活,那就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屬于丈夫的個人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陸拾伍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