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貨款糾紛案由怎么確定(拖欠貨款不結賬的怎么處理)



拖欠貨款糾紛案由怎么確定(拖欠貨款不結賬的怎么處理)
拖欠貨款糾紛案由怎么確定(拖欠貨款不結賬的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拖欠貨款糾紛案由怎么確定要根據欠款所依據的基礎判斷。
(一)簽名方面的問題:
1、簽名者不被確認。
2、 簽名不規范不被確認。
(二)送貨單不規范的問題:目前,企業的送貨單沒有統一的樣式,各企業自行制定,一般為一式三聯,但沒有注明各聯單的作用。
(三)空頭支票支付貨款的問題:買方開出遠期支票,而當支票到期日,賣方前往銀行或信用社取款時,才得知該支票為空頭支票。
(四)傳真或者電子郵件方面。實踐中,買賣雙方往往通過電話、傳真、甚至電子郵件達成的協議很多,但是一旦發生爭議就很難認定事實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二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法律主觀:
拖欠貸款屬于因財產關系產生的糾紛,是 民事糾紛 的一種,拖欠貸款就是案由。 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提起民事 訴訟 。
法律客觀:
《 民事訴訟法 》第119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 管轄 。
法律主觀:
拖欠貨款屬于什么案由要根據欠款所依據的基礎予以判斷。一般需要從簽名方面的問題、送貨單不規范的問題等方面來考慮。簽名方面是否存在簽名者不被確認、簽名不規范不被確認等情況;送貨單不規范是否注明存根聯、催款聯、記賬聯等。其次,比如貨物的欠款,就是買賣合同糾紛。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分析:拖欠貨款欠的案由如何確定,根據欠款所依據的基礎判斷,一般需要從簽名方面的問題、送貨單不規范的問題等方面來考慮。簽名方面是否存在簽名者不被確認、簽名不規范不被確認等情況貨單不規范是否注明存根聯、催款聯、記賬聯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