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在哪兒辦(身份證在哪兒辦理)



身份證在哪兒辦(身份證在哪兒辦理)
身份證在哪兒辦(身份證在哪兒辦理)
辦理身份證去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辦理身份證需要的材料有:1、在辦證前,申請人應該攜帶本人的戶口本、個人的兩張彩色相片或者在辦理現場采集相片;2、在辦理時,申請人需要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以及進行身份證指紋的收集,并協助辦證人員準確核身份證登記項目,交納證件工本費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法律分析:身份證的辦理需要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另外,身份證可以異地辦理。如果是首次辦理身份證是不可以在異地辦理的,需要回到戶籍所在地進行身份證指紋收集,協助工作人員準確核實身份證登記項目。在前往辦證時,應攜帶居民戶口薄、兩張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現場采集相片)和原申領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證。
在辦理手續時,要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和進行身份證指紋收集,協助工作人員準確核身份證登記項目,并交納證件工本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試行條例》
第七條 公民應在常住戶口所在地申領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待定的,應在現住地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其申領辦法由公安部另行規定。
國外華僑和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同胞回歸定居的,在辦理戶口登記手續的同時申領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 外國人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并在中國境內居住的,在辦理戶口登記手續的同時申領居民身份證。
公安部門可以辦身份證。首次申領需到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換領、補辦可到居住地《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八條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第九條香港同胞、澳門同胞、臺灣同胞遷入內地定居的,華僑回國定居的,以及外國人、無國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定居并被批準加入或者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在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時,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十條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公安部門可以辦身份證。首次申領需到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換領、補辦可到居住地《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八條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第九條香港同胞、澳門同胞、臺灣同胞遷入內地定居的,華僑回國定居的,以及外國人、無國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定居并被批準加入或者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在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時,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十條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