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地身份證到期了,更換身份證必須要本人去當地辦理嗎?
身份證必須本人去取嗎,在外地
法律主觀:
可以,異地辦理居民 身份證 流程和辦證手續 一、異地辦理居民身份證申辦流程:申辦人帶上新戶口本并蓋有派出所公章的第一頁和辦 證人 的戶口信息頁(原件或復印件均可,但字跡必須清晰),到各異地辦證受理點填寫申請表、數碼照相交費,手續辦完后請申辦人速通知家人帶上辦證人的新戶口本和一張一寸相片(黑白、彩色均可)去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領取《居民身份證快證審批表》,派出所在快證審批表上加蓋戶口專用章,然后將此表交到當地公安局戶政科審批即可. 二、異地制證手續辦理流程:已在異地申辦居民身份證的群眾,通知家人持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貼在戶籍證明上,并在照片上加蓋"戶口專用章",然后將附照片且蓋章后的戶籍證明交到省公安廳戶政服務中心證件服務部.各地的情況不同,請咨詢一下當地的公安部門.身份證補辦因為快慢的不同收費也有所不同,最低收費20元,但是需要57個工作日才能拿到新證;其次為40元,需要4個工作日;最快的當天就可以拿到,但需收費100元.同時建議你如果是采用前面的,最好起登報申明自己的身份證要補辦,因為經常出現不法分子拿他人的身份證去辦理各種東西,象手機卡,駕照什么的,給丟失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身份證過期必須要在戶口所在地換嗎
不一定,對于滿足條件的可以異地辦理,具體要看常住居住地的政策。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憑領證回執到異地受理點領取證件。
離開戶籍地的群眾異地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有以下步驟:
1.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第二步,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3.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4.此外,異地受理不增加制發證周期和任何收費。依照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公安機關自公民提交申請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周期。異地受理與戶籍地受理一樣,群眾都只需繳納證件工本費,沒有其他任何費用。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的,證件工本費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的,證件工本費4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身份證過期了必須回老家辦理嗎
身份證過期了不一定必須回老家辦理。
要分為新辦二代身份證和更換二代身份證兩種,但是外地更換身份證需要材料證明。
身份證補辦的地點如下:
1、如果是本地戶口:
(1)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2)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2、如果是非本市戶口,需要在支持異地辦理的派出所或公安局辦理。
身份證辦理流程如下:
1、到戶口所在地公安局辦證中心進行人像采集;
2、帶本人戶口簿、照片遞交到辦證窗口;
3、窗口民警對辦證手續進行審核;
4、合格:繳納相應工本費用并領取《領證通知單》,不合格:由主辦人負責告知原因;
5、按照取證時間持《領證通知單》到辦理證件地點;
6、領取居民身份證。凡代辦和代取身份證的居民必須持本人身份證。
綜上所述,身份證不一定要在戶籍地派出所辦理。但必須由戶口所在地簽發。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身份證到期可以在異地辦理嗎?
身份證到期后異地辦理是可以的,只要帶上即將過期的身份證到居住地的派出所辦理即可,但一般還需要提供當地的居住證明,以及相關的個人證明文件,在派出所審查通過后即可以辦理身份證的換證工作。
【法律依據】:
《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不是本人可以在異地辦理身份證嗎?
【法律分析】:1.不是任何派出所都可以辦理身份證。第一次申請辦理身份證,當事人只可以持戶口本,到當事人戶籍所在的派出所申請辦理身份證。異地,不能辦理身份證。如當事人身份證到期,或身份證丟失,可以有當事人持戶口本,或在所在地居住證,到實際居住地區戶籍派出所申請補領或換領身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并告知本人。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我在外地身份證到期了,更換身份證必須要本人去當地辦理嗎?
可以異地辦理的。
2016年7月1日,將在全國范圍實施異地辦理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的,證件工本費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的,證件工本費40元。
申領證件
在前往辦證時,應攜帶居民戶口薄、兩張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現場采集相片)和原申領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證。
在辦理手續時,要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和進行身份證指紋收集,協助工作人員準確核身份證登記項目,并交納證件工本費。
注意的是流動人口錄指紋要回戶口所在地辦理。
自助服務終端開通,實現的功能有戶籍政策查詢、辦理進度查詢、戶籍證明打印和身份證的補辦、丟失注銷。還可以辦理注銷證明和關系證明。
擴展資料:
制發流程
證件申領和制發的基本程序是:公民應當自年滿16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申領手續,要交驗居民戶口薄、本人照片,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納證件工本費。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愿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公安機關在對公民申報材料與本人戶口登記項目內容核對無誤后,將辦證信息傳輸報送上一級公安機關制證。
參考資料:身份證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百度百科
身份證到期更換需要本人去辦理嗎
1、身份證到期換證和領證都必須要本人到場,不得由他人代辦。因為更換新的身份證的時候,需要采集新的照片及指紋信息,這些是別人無法去替代的。
2、未滿16周歲的公民,自愿申請領取“二代證”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