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怎么提起訴訟
交通事故怎么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主觀:
在實踐操作中,上級公安機關 交通管理部門 會撤銷原先的交通 事故認定書 的情況很少見,因此,當事人第二種救濟手段就是向法院 提起民事訴訟 。在 訴訟過程中 ,當事人向法庭提出自己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通過取證、舉證和質證,闡明理由,在庭審中拿出足以推翻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書 的證據,盡力推翻同樣處于證據地位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法庭對其進行審查、質證后,如果認為當事人主張的證據是真實合法有效的,就可以無需經過重新認定,即可作出不予采信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認定結論,重新確定責任比例。
法律客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怎么起訴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的應提交相關證據材料。三、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四、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準而仍不預交的,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五、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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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起訴流程
交通事故賠償起訴程序是:
1、當事人提起訴訟;
2、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起訴;
3、人民法院依法進行庭前準備;
4、人民法院依法進行審理;
5、人民法院依法進行民事判決或裁定;
6、人民法院依法進行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第一百三十四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
第一百四十二條
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交通事故怎樣起訴對方
第一步:明確要“告誰”;打官司中,“告誰”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如果告的對象不對,不僅浪費了時間、人力、財力,還達不到要求賠償的目的。第二步:收集證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認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機關,雖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應經當事人予以質證,不能當然成為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在訴訟中,對于證明雙方當事人各自應負的責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義。第三步: 合理要賠償;交通事故糾紛案件中,涉及的賠償問題一般包括財產損害賠償和人身傷害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主要有: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等等。其中,誤工費包括兩部分,一是當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間不能上班造成的誤工費,二是因處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誤工費。
交通事故責任方不賠款怎么去法院起訴?具體程序如何?
交通事故雙方關于賠償事宜不能島城協議,受害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起訴流程是: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3、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對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的10日內可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5、案件受理后,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
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擴展資料:
交警判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大小,依據以下原則:
1、事故當事人的違法行為。
事故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應負交通事故責任,沒有違法行為的當事人不負事故責任
2、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損害事實。
損害他人健康的客觀存在是構成侵權損害民事責任的前提。如果沒有造成損害,或者某種行為可能會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并沒有成為客觀事實,就談上交通事故責任。
3、交通事故當事人主觀上的過失。
交通事故的發生都是因交通事故當事人心理上存在著過失,即當事人對發生交通事故應預見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知道違法行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卻輕信能夠避免。如果當事人存在著故意造成的不屬于交通事故的范疇。
4、交通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所謂因果關系,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觀存在著一種內在的必然聯系。如果違法行為與這起交通事故的發生之間存在著因果關系。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的因果關系是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一個重要條件。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