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無過錯怎么辦也要賠償嗎
機動車方無過錯也要賠償嗎
機動車無過錯也要擔責的。在交通事故中,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這條規定的立法初衷是從行人和非機動車是弱者的角度出發,對其進行傾斜保護,對機動車實施無過錯責任,保護弱者,達到減少事故發生的目的。
一、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3、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這條規定的立法初衷是從行人和非機動車是弱者的角度出發,對其進行傾斜保護,對機動車實施無過錯責任,保護弱者,達到減少事故發生的目的。
二、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記載哪些事項: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內容:
2、除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車輛的或者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以外,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3)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分配和標準賠償怎么算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實行過錯賠償原則,即:有過錯方賠償,無過錯方不賠償,交通事故責任大的就應該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交通事故責任小的就應該少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即我們說的"以責論處"。
交通事故責任者按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 負全部責任的,承擔損失的100%
(二) 負主要責任的,承擔損失的70%~90%
(三) 負同等責任的,承擔損失的50%
(四) 負次要責任的,承擔損失的10%~30%
事故責任者有3方以上的,參照上述分擔原則確定。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超過交通事故強制保險責任限額部分,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二)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負事故主要責任的,承擔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賠償責任;
(三)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賠償責任;
(四)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負事故次要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無責任需要賠償嗎
需要賠償,無責任不等同于不用承擔賠償責任,對超過交強險賠償限額的部分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法律分析】
無過錯責任原則對于機動車而言是不以有過錯為其承擔責任的前提。但對于行人來說,仍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有過錯的,就要承擔與過錯相適應的責任。法條本身既規定了保險公司在一定范圍內的先行賠償責任,也規定了機動車一方的減責、免責條件,機動車一方的責任與其自身過錯無關,但與行人的過錯成反比,只有在行人沒有過錯的情況下,才由機動車在保險公司賠付額度外負全責。一般來說,原告只須對所謂權利產生事實加以證明,而被告則只須對所謂權利妨礙事實和權利消滅事實加以證明。道路交通損害賠償實行客觀歸責,損害結果是唯一的歸責事實依據,也是損害請求權產生的基礎。因此,作為原告的非機動車、行人一方應對損害結果負全部舉證責任。對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法規以及機動車駕駛人已采取必要處理措施的減責事實,以及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對事故損失存在故意行為的免責事實,均與事故損害結果無關,既不能用來否定或認可損害結果,也不能影響事故損害結果的大小,但確是妨礙或消滅原告權利的事實,因此被告機動車一方應承擔舉證責任。如果無法證明這些事實存在,必然要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無責交通事故處理是怎么規定的
首先,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都無責任,交通事故屬于意外。即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即對于事故的發生,當事人均不負責任,但是基于公平原則,當事人仍需分擔賠償責任。其次,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過錯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但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有無責任賠償嗎
有,在交通事故中,作為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責任并不以所承保車輛有過錯或責任為前提。即使被保險人沒有過錯,被確定無責任,在沒有法定免責事由時(如故意造成事故),仍要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以“無過錯責任”為原則,承擔無責任賠付責任。發生事故,機動車在事故中沒有責任。保險公司也會賠償,會有限額的,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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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后對無過錯的一方應該得到哪些賠償
法律分析:發生交通事故后對無過錯的一方應當得到下列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護理費; 如果造成殘疾的可以獲得殘疾賠償金、殘疾器具輔助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受害人死亡的可以要求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