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家暴孩子的撫養權歸誰,有家暴保證書,有用嗎)
家暴孩子撫養權怎么判
如今,家暴在婚姻中的發生頻率越來越高,經常會有家暴的事情發生。一般家庭暴力案件都會涉及到孩子,那么家暴子女撫養權怎么判?又有哪些注意事項呢?家暴子女撫養權怎么判?一起來看看吧!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關于暴力兒子撫養權歸屬的案件,原告袁某(女)與被告王某林(男)離婚后未就子女撫養達成一致意見,法院判決離婚后王某林與袁某共同撫養女兒袁某(10歲)和孫女袁某(10歲)至10周歲。
一、什么是家暴子女撫養權
家庭暴力包括家庭成員之間的性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等。家庭暴力的實質是家庭成員間的一種違法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帶來的后果。家庭暴力不僅僅是身體上的傷害,而且對人的精神傷害也是非常大的,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員間性暴力和虐待所致的后果。在一些特定的家庭背景下,家庭成員之間以暴力為基礎引發矛盾更為頻繁和嚴重。“家庭暴力”作為一種社會現象日益引起人們重視。在司法實踐中因家庭暴力而導致親子關系破裂的案件較多。但是我國法律對家庭暴力子女撫養權問題卻沒有進行明確規定,這給法院審理家庭暴力子女撫養權糾紛案件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二、家暴子女撫養權如何裁判
法官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權的判決,既不能簡單地以雙方意見作為判定子女撫養權歸屬的唯一標準,也不能簡單地以法律規定作為判斷子女撫養權歸屬的唯一依據。從我國目前對未成年人保護政策的演變過程來看,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問題已越來越引起全社會的關注。其中家暴子女撫養權屬于未成年子女保護當中的特殊類型,這種特殊類型可以通過具體案例予以闡述。家庭成員間的傷害關系是一種普遍存在而不是特例存在的社會關系形式。因家庭成員之間形成了一定的關系紐帶和社會公共資源配置方式而導致一種特殊意義上的人身關系與社會關系狀態形成了特定的模式與制度(如傳統模式與現代模式)及文化氛圍共同構成了社會關系中一種特殊關系網絡模式與制度。其形成與發展與傳統社會存在明顯區別:傳統社會以血緣關系為紐帶進行社會交往互動;現代社會則是以法律為紐帶進行社會交往互動。因此我們對法院如何判決未成年子女撫養權這一特殊群體的認定應作進一步闡釋與探討:我們認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權行使中產生矛盾沖突時應當采取寬容與接納態度;否則則會損害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這也是為什么在撫養權訴訟中法院往往對父母雙方分別判決。
三、家暴子女撫養權歸屬有哪些注意事項
1、“撫養孩子”一詞是指婚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由父或母直接撫養;由母方撫養的孩子應由母方撫養,父或母探望子女時探望的次數和時間均不得超過一次。離婚后子女由父或母直接撫養的應當聽取對方的意見;2、“撫養權”一詞是指父母雙方對子女均有撫養教育之權利和義務。父母雙方可以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行使子女撫養權。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可約定子女撫養方式;子女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意愿進行判決。法院判決前夫妻雙方對子女均有撫養教育的權利與義務;子女協議不成時,可判決由父母雙方共同撫養子女;雙方協議不成時,可判決由法院根據子女意愿確定。
有家庭暴力孩子歸誰
法律分析: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孩子不滿兩周歲,那么法院會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如果孩子已滿兩周歲未滿8周歲,想要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可以向法官列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優勢,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