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離婚協議書應具備什么條件
離婚協議不寫日期有效嗎
離婚協議不寫日期有效。
離婚協議書具備以下條件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1、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無欺詐也無脅迫; 2、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及子女撫養等問題有適當且明確的約定; 3、離婚協議中的內容不得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具備這三個條件雙方所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就是合法有效的。離婚協議沒標日期,該協議仍然有效,但是離婚協議只有在雙方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證后,才產生離婚的效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在律師事務所簽訂的離婚協議有效嗎?
法律主觀:
離婚協議簽訂的離婚協議合法有效是受法律保護的。離婚協議合法有效的條件包含:行為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行為人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協議書離婚怎樣寫才有法律效力
法律主觀:
一、離婚協議書怎樣寫才有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書是登記離婚( 協議離婚 )的實質性文件,申請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認真制作,經雙方簽字后產生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一)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并附清單);
(四)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五)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六)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八)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九)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十)離婚協議書制作的時間。
二、手寫離婚協議書有效嗎?
離婚協議書可以手寫或打印,手寫和打印形式上,區別不大,都是合法有效的。最后簽字的時候要用手寫或按手印。
離婚協議書需要就婚姻關系、孩子撫養、 夫妻共同財產 的分割達成一致意見,一式三份, 離婚登記 時候交婚姻登記處一份,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做監督人。
三、寫一份離婚協議書要多少錢
找律師代寫一份離婚協議書一般收取100到幾千元不等。具體多少錢要看離婚案件的復雜程度,包括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等多種細節。同時,不同的律師收費標準是不一樣的,因為代寫法律文書本身就沒有統一的標準,名氣比較大的律師水平高收費自然高,普通律師收費相對較少,一般需要和律師進行當面協商才可以的。
法律客觀:
離婚協議書的法律效力1、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所附條件就是要協議離婚,所附期限是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當這兩種情況符合時雙方所簽訂的離婚協議才生效。當然,夫妻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時不會像一般當事人在簽訂合同、協議時對所附條件、所附期限表達得那樣明確,但不管其表述如何,離婚協議應體現這一精神。所以當引起離婚訴訟時,離婚協議所附條件、所附期限顯然沒有成就,故不應發生法律效力。2、辦理離婚登記后,備案于民政局的離婚協議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難的,因此,簽訂協議時要有心平氣和、保持理智,同時,協議內容要有操作性,不要過于簡單,條款的約定不能過于寬泛。比如協議約定,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由于有哪些財產、如何進行分割沒有在協議當中體現出來,因此雙方意見很容易產生分歧,一方認為財產分割已完畢,說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另一方卻認為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項目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為約定不明沒有分割,應當依法分割。這樣在不能協商一致情況下,只能訴至法院。另外,還要防止簽訂離婚協議時一方隱匿財產,因此,不能做類似“男女雙方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或“男女雙方無其它財產爭議”的約定,以避免離婚后喪失起訴分割對方隱匿的其它財產的機會。離婚協議中涉及夫妻人身關系條款是無效的首先,我國法律對婚姻關系的解除采登記要件主義和訴訟要件主義相結合的原則,即當事人既可以選擇登記離婚,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兩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經登記或訴訟離婚,夫妻雙方的婚姻關系就不能解除。其次,當事人關于離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隨著時間、環境、對方言行、自我認識等各種因素的變化而發生變化。因此,一方當事人在簽訂離婚協議后又反悔不同意離婚,是很正常的,婚姻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中關于“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為一種證據,證明夫妻感情曾經出現過重大裂痕。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條款是附生效條件的協議,在雙方同意離婚或者判決離婚的條件下應當認定其效力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離婚,應當按雙方約定分割財產。財產分割協議的成就條件即離婚。但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所附生效條件,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附生效條件,因為其成就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決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單方面使財產分割協議不產生約束力且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除非有可變更或可撤銷的情形,否則,人民法院在判決離婚的情況下,應當將協議作為分割夫妻財產的重要證據,即法院要按照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約定作出判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8條第1款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效力。”雖然這里是指協議離婚中的“離婚協議”,且離婚的事實已經得到婚姻登記機關的確認,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才在當事人之間發生法律效力。但我們仍可從中看到最高司法機關對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關系條款的效力的有條件的確認,即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分割的條款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質。并不是在離婚協議書中所有的內容都是有效的,朋友們在簽離婚協議書時一定要看清楚里面的內容,為了避免離婚后在財產的分割上吃虧,一定要仔細看過后再簽字,免得掉進文字陷阱。當然,如果你突然反悔了不想離婚了也是可以滴。
離婚協議書,這5點寫了也沒用!
離婚協議書,這5點寫了也沒用
1.約定一方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
出現這種情況,大多是防止帶著孩子的一方再婚,導致自己的孩子受委屈。而婚姻自由權是公民的人身權利,只有沒有違反婚姻法律、法規,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且這種權利不受他人干涉。你們的約定也會因違反法律規定而屬無效。
2.約定一方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與上一條一樣,每個人都享有生育與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與他人的協商行為而受到任何限制。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禁止對方生育,就是在人為限制公民的生育權,因此也是無效的。
3.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
繼承權是被繼承人死亡后才生效的權利,法定繼承人的繼承資格只能由被繼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除非被繼承人以遺囑的形式取消某繼承人的繼承資格。因此,若在離婚協議中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也屬違反法律規定。
4.約定對方凈身出戶
離婚協議最常見的就是要求對方“凈身出戶”,特別是對方存在出軌、家暴等過錯行為,很多朋友不理解,對方出錯,凈身出戶怎么無效?這是因為這條約定往往只約定對方的義務, 卻完全剝奪了對方分割財產的權利。另外在協議中約定“財產歸我,債務歸你”也是不合理的。對于這種明顯不公的協議,對方有權請求法院變更或者撤銷。
5.處分自己無權處分的財產
無論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后財產,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中只能對自己的財產進行處分,不得處分自己無權處分的財產。很多時候由于雙方缺乏法律常識,而又為了某種目的或者補償對方,會約定己方或對方父母等案外人的財產歸對方所有。由于公民無權處分別人的財產,因此這種約定一般認定為無效。
2023民法典離婚須具備哪些條件才能離婚
離婚是夫妻雙方感情走到盡頭的一種表現形式,也是夫妻很無奈的一種選擇方式,現在社會大家的觀念越來越開放,都想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即使有孩子的情況下,也要離婚追求幸福生活。那么離婚的條件是什么呢?下面由我為讀者進行解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民法典離婚須具備哪些條件才能離婚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
(一)協議離婚的條件
1、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離婚是有夫妻關系的當事人夫妻關系的解除,因此,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合法夫妻關系。不具備合法夫妻身份關系的當事人解除非法同居關系不適用協議離婚的有關規定。
2、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須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離婚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為,只有在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時,才能進行登記離婚。
3、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須有離婚的合意。雙方當事人離婚合意,是協議離婚的最重要的條件。如果有一方不愿意離婚,就不能依此程序辦理。
4、協議離婚時必須對子女的撫養教育作出恰當、合理的安排,并達成一致的協議。
5、協議離婚時必須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做出適當的處理。
6、協議離婚必須合法。首先,雙方當事人離婚動機和目的應該合法,不能用離婚來規避法律,達到其他個人目的。其次,離婚協議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和政策,即關于子女撫養問題的協議要合法,不能因父母離婚而影響子女的健康成長;關于財產問題的協議也要合法,不能以此侵犯或剝奪當事人任何一方的財產權利,也不能以此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的財產利益。只有符合上述條件的夫妻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婚姻登記機關才能準予登記,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
(二)訴訟離婚的條件
《民法典》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賭博、吸毒行為,必須是達到已成惡習且屢教不改的地步。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去法院起訴離婚要走哪些流程
(一)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2、戶口本;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干部證等);4、結婚證。
(二)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三)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四)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五)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1、經調解后雙方愿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2、經調解后,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3、經調解后,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六)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以上知識就是我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組建一個家庭不容易,感情培養起來也不容易,有子女的情況下,還是要考慮到子女的感情承受和健康發展。還是希望每個家庭美滿幸福。
離婚協議書怎樣才能生效
《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
第五十五條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由此可知,離婚協議書寫要求是:
a、雙方必須明確是自愿離婚;
b、離婚協議書的內容是雙方自然達成的;
c、在離婚協議書中需表達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的處理意見。
同時,離婚協議書還有以下要求:
a、離婚協議書中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b、離婚協議書中的內容,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c、離婚協議書中的內容,不得剝奪或限制雙方任何一方的合法權利。
擴展資料:
離婚協議書應包含的內容
一_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二_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_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_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并附清單);
四_共同債權_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五_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六_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_期限;
七_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八_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九_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十_離婚協議書制作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