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開設賭場罪判決書是怎樣的(網絡開設賭場罪判決書吉林省)
網絡開設賭場情節嚴重判決書
法律分析:利用互聯網,移動通信設備開設賭博網站實施賭博犯罪,情節嚴重的,將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網絡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一、關于網上開設賭場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等傳輸賭博視頻、數據,組織賭博活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行為:(一)建立賭博網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賭博網站并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的;(三)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的?!嵤┣翱钜幎ǖ男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嚴重”:(一)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3萬元以上的;(二)賭資數額累計達到30萬元以上的;(三)參賭人數累計達到120人以上的;(四)建立賭博網站后通過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五)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六)為賭博網站招募下級代理,由下級代理接受投注的;(七)招攬未成年人參與網絡賭博的;(八)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網絡開設賭場獲利1萬怎么判
開設賭場1萬盈利,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開設賭場1萬盈利,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1、開設賭場罪是指客觀上實施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的行為,從而構成的犯罪。如果行為人開設賭場,則可能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2、如果有嚴重情形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多人指證能定罪嗎
1、如果只有多人指證不一定能定罪,還需要有其他能夠證明犯罪事實的證據。
2、刑事訴訟證據具有客觀性、真實性、關聯性:
(1)客觀性:是指作為案件證據的客觀物質痕跡和主觀知覺痕跡,都是已經發生的案件事實的客觀反映,不是主觀想象、猜測和捏造的事物。
(2)相關性:又稱為關聯性,是指證據必須與案件事實有實質性聯系,從而對案件事實有證明作用。
(3)合法性:是指證據的形式、收集、出示、和查證,都由法律予以規范和調整,作為定案根據的證據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采證標準,為法律所容許。
3、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被告提出反訴,應當附有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4、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賭博判決書是什么樣子
法律分析:第一審刑事有罪判決書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個部分組成。首部包括標題、編號、公訴機關和訴訟參加人情況、案件審理的有關情況。正文部分包括事實、理由、判決結果。尾部尾部是判決書的結束部分包括交待上訴權和上訴審法院在主文之后的說明、合議庭組成人員署名、判決的決定日期和書記員署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網絡開設賭場罪怎么判
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行為:是指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等傳輸賭博視頻、數據,組織賭博活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建立賭博網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賭博網站并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的; (三)為賭博網站擔任 代理 并接受投注的; (四)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的。 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3萬元以上的; (二)賭資數額累計達到30萬元以上的; (三)參賭人數累計達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賭博網站后通過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 違法所得 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五)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六)為賭博網站招募下級代理,由下級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攬未成年人參與網絡賭博的; (八)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開設賭場罪法院判決書
法律主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法 》的相關規定,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的 開設賭場罪 的量刑依據程度不同有兩種處罰,分別是: 1、犯開設賭場罪的一般情節的,判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管制 、 拘役 ,并處 罰金 ; 2、情節嚴重的,判處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規定,開設賭場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客觀:
被逮捕前可以做什么 (一)【自首】建議盡快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且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自首是法定的可以減輕或者從輕處罰的,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二)【積極配合】應當配合相關機關,如實回答案件相關問題,且不袒護他人,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可以拒絕回答。 (三)【坦白案情】 在交代案情時,行為人可以說明案件發生后采取了哪些積極措施去挽回被害人的損失。 (四)【訴訟權利】若有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提出控告的權利。 被公安機關逮捕后可以做什么 (一)【程序合法】如果被采取強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超過法定期限(拘留最長不得超過37天、逮捕后被羈押期限不得超過2個月)的,可以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二)【刑事會見】如果在偵查階段,那么僅有律師能夠進行會見,所以可以在偵查階段便委托律師介入,了解清楚案情,弄清楚違反的法律法規,避免因為不了解程序和法律法規而造成更壞的后果。 (三)【取保候審】如果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正在懷孕、哺乳自己的孩子的,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庭審階段 (一) 【回避】如果發現參與審理的法官、書記員、陪審員和案件有關系,那么可以提出申請,讓他們回避。 (二) 【訴訟權利/人格權】對于司法工作人員侵犯其合法的訴訟權利(如自由辯論的權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為,可以向法庭提出控告。 (三) 【質證權利】參與法庭審理的過程中,可以了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 (四) 【質證環節】對于未到庭的證人證言,鑒定結論、勘驗筆錄的內容,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見。 (五) 【自我辯護權利的行使】有權參與法庭辯論,并進行最后陳述。 (六) 【遵守庭審規則】在參與庭審的過程中,要遵守法庭規則,對司法人員依法進行的訴訟活動給予配合。
2023開設賭場罪判決的量刑標準
一、開設賭場罪判決的量刑標準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關于網上開設賭場共同犯罪的認定和處罰
明知是賭博網站,而為其提供下列服務或者幫助的,屬于開設賭場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罰:
1、為賭博網站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投放廣告、發展會員、軟件開發、技術支持等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
2、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1萬元以上或者幫助收取賭資20萬元以上的;
3、為10個以上賭博網站投放與網址、賠率等信息有關的廣告或者為賭博網站投放廣告累計100條以上的。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
設置賭博機組織賭博活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罪定罪處罰:
1、設置賭博機10臺以上的;
2、設置賭博機2臺以上,容留未成年人賭博的;
3、在中小學校附近設置賭博機2臺以上的;
4、違法所得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5、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6、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7、因設置賭博機被行政處罰后,兩年內再設置賭博機5臺以上的;
8、因賭博、開設賭場犯罪被刑事處罰后,五年內再設置賭博機5臺以上的;
9、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通過我的介紹,我們可以了解到根據規定開設賭場的話是會被判刑的,這個在法律上是有相關的規定的,不要去做違法的事情,否則會讓自己后悔。
開設賭場罪量刑標準
開設賭場罪立案標準
開設賭場罪司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