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合同公證后可以撤銷嗎(贈與合同的撤銷)



贈與合同公證后可以撤銷嗎(贈與合同的撤銷)
贈與合同公證后可以撤銷嗎(贈與合同的撤銷)
法律分析:贈與合同公證后的效力:一、在財產權利轉移之前,贈與人喪失任意撤銷權;二、經過公證以后,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產生了法律效力,一般情況下不能撤銷,特殊情形除外,如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在生活中,贈與也是一種常見的財產處置形式,并且隨著人們風險防范意識的增強,對贈與合同進行公證的情況也越來越多。那么,贈與合同進行公證后,還能撤銷贈與嗎?根據法律規定,經公證的贈與合同不能隨便撤銷,也即是說:贈與合同一旦公證一方便不能隨意撤銷。但這個不能隨意撤銷,只是說經過公證的贈與,贈與人沒有任意撤銷權。但除此以外,法律還規定了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也就是是指贈與合同生效或者履行后,在具備法定事由時,即便是經過公證的贈與,贈與人也是可以請求法院撤銷的。這里的法定事由具體包括以下三點:(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受贈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撫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