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結婚有什么要求(現役軍人結婚有什么福利)



現役軍人結婚有什么要求(現役軍人結婚有什么福利)
現役軍人結婚有什么要求(現役軍人結婚有什么福利)
法律分析:和現役軍人結婚的條件包括:
1.男女異性且雙方自愿結婚,我國不承認同性婚姻。
2.雙方達到法定婚齡,男方為二十二周歲,女方二十周歲。
3.不是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4.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5.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法律分析:現役軍人結婚有下列規定:1.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或政治機關提出書面的結婚申請,經審查同意后,由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作為登記結婚的依據。2.準備好《軍官證》或《士兵證》、《婚姻狀況證明》和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 重婚;(二) 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 未到法定婚齡。
現役軍人結婚的限制條件主要包括:
1、雙方應當符合法定結婚年齡;
2、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
3、不得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4、軍隊干部選擇的配偶必須符合軍隊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