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自動解除婚姻關系嗎



夫妻一方死亡自動解除婚姻關系嗎
夫妻一方死亡自動解除婚姻關系嗎
法律主觀:
夫妻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1、自然死亡,婚姻關系的主體之一已不復存在,必定引起夫妻關系的消滅,并且發生遺產繼承等法律后果。 2、宣告死亡,宣告失蹤人死亡的判決宣告之日,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人與其配偶的婚姻關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滅。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現,或者以后確知失蹤人并未死亡時,須經本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由法院撤銷原宣告死亡的判決。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未再婚的,夫妻關系從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但有些國家則規定,在此情況下,須經夫妻雙方同意并須重新登記結婚,其婚姻關系才能恢復。如果其配偶已與他人登記結婚,后一婚姻關系具有法律效力,其原來的婚姻關系不再恢復。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離婚或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則不得認定原夫妻關系自行恢復。
法律客觀:
根據《 民法典 》第五十一條: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系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但是,其配偶 再婚 或者向 婚姻登記 機關書面聲明不愿意恢復的除外。
夫妻一方死亡婚姻關系自動終止,無需辦理解除婚姻關系的手續。夫妻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被宣告死亡的人與其配偶的婚姻關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十六條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滿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滿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請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時間的限制。二、夫妻一方死亡財產如何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財產并不是全部歸另一方所有,而是將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后,剩余的個人財產部分作為遺產進行分配。具體分配情況如下:1、夫妻共同財產分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2、夫妻死亡一方遺產分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法律主觀:
配偶死亡婚姻關系自動解除。我國法律規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系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聲明不愿意恢復的除外。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一條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系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聲明不愿意恢復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主觀:
一方去世婚姻關系就會終止。在一方死亡了的情況下,兩個人的婚姻就不再存在了,民政局會自動解除兩人婚姻關系。婚姻終止的兩個原因就是一方死亡或者離婚。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五十一條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系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聲明不愿意恢復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