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車輛如何定損
交通事故車輛定損理賠處理流程
一、車輛定損理賠步驟
(一)檢驗證件,出示三證及保單:本車行駛證、駕駛員的駕駛證、被保人的身份證、保戶保險單;
(二)壞車檢查,初定車輛損失部位、壞車檢查、填寫案件審批表、復印所有證件等;(車身劃痕險);
(三)照相定損,照相定損,安排處理意見;
(四)報案定時,按照案件審批表內容報案。修理完畢,帶齊證件及修車發票到修理處接車即可,讓修理處代理索賠。
二、車輛定損理賠需要事故認定書嗎?
車輛定損理賠需要事故認定書。
被保險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需要進行理賠的,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相關的理賠單據。一般有保險單、保險事故證明、涉及人員傷亡的有關單據等相關證明。如果是機動車丟失,一般要先向公安機關報案,隨后在24小時內向保險公司遞交“出險通知書”。
當被保險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保險公司的第一件事就是出現場查勘定損。車輛的定損涉及到維修、制造和車主多方面的技術和利益,它是整個車險服務中矛盾比較突出的部分。
定損人員通過出現場,拍攝事故照片,查清車輛的損壞部件,分別確定予以更換或維修,最后確定損失情況。但是,一輛汽車有成千上萬個零件,不同種類的汽車零件的型號與價格都不相同。專業定損人員也常常由于信息掌握不充分而產生諸多困惑,感到無所適從,這已成為車輛保險業的癥結之一。
當駕駛員駕駛車輛發生事故時,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以便保險公司派員查勘定損。在此要特別強調一下時間問題,因為保約有規定,一旦超過報案期限,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
目前我國各保險公司的汽車保險的報案期限一般為24小時,即在事故發生24小時之內,報案者攜帶保單正本、保費付款收據、車輛行駛證、駕駛執照等有關證明材料,到保險公司指定的地點報案。
車輛事故按照發生的關系來分,可分為單方事故、雙方事故和多方事故,如果發生的是雙方和多方事故應及時通知當地交通管理部門,只有收到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確定責任后,保險公司才按照責任的大小來承擔被保險人分擔的國家規定的各項合理費用。
三、車輛定損需要帶什么材料
(一)機動車輛保險出險、索賠通知書。
(二)行駛證及駕駛證復印件。
(三)機動車輛保險單及批單正本原件、復印件。
(四)賠款收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交通事故車輛怎么定損
一、交通事故車輛怎么定損
1、交通事故車輛定損方式如下:
(1)向保險公司報案;
(2)向理賠員出示行駛證、駕駛證、身份證、保險單證;
(3)由理賠員完成現場勘查初步定損工作;
(4)簽收審核索賠單證,并填寫《機動車輛保險出險/索賠通知書》,雙方簽字確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二、交通事故有哪些處理流程
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向人民法院起訴。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5、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
交通事故車輛定損標準是什么
(1)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和物品,由公安機關同一保管,經檢修、鑒定后,委托價格事物所進行損失價格鑒定。
進行車物價格損失鑒定時,各方當事人應到場,涉及保險的車輛和物品,當事人還應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到場(無端不到場的,按缺席論處)。
(2)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原則上在事故發生后7日內作出鑒定結論。如情況特殊,經批準可延長7日。
(3)當事人對經確認后的鑒定結論不服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書》后5日內,向交警支隊交宣處事故科申請重新鑒定;并在10日內作出重新鑒定結論。
(4)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結論經公安交通治理部分確認后生效。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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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車輛該怎么定損
律師解答交通事故車輛定損的,可以向保險公司報案,由保險公司對事故車輛進行定損,保險公司定損后,對于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后10日內,賠償保險金。當事人也可以自行申請委托進行財產損失鑒定。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車輛事故怎么定損
汽車事故定損標準如下:
1、如果委托鑒定的,應該以具有評估資質認定的專業單位作出的定損報告為準;
2、如果人民法院依法對損失進行確認的,應該以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的損失為準。
交通事故如何定損
1、向保險公司報案;
2、向理賠員出示行駛證、駕駛證、身份證、保險單證;
3、由理賠員完成現場勘查初步定損工作;
4、簽收審核索賠單證,并填寫《機動車輛保險出險、索賠通知書》,雙方簽字確認;
5、到車險理賠服務點的駐場定損點進行損失確定,填寫《機動車保險事故車輛損壞項目確認單》;
6、雙方簽字確認,理賠員開具任務委托單確定維修項目及維修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