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要寫的內容有哪些(公司章程必須寫的內容)
公司章程最主要的內容
公司章程必備內容包括: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公司經營范圍;公司設立方式;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公司名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公司利潤分配辦法;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辦法;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公司章程怎么寫
要寫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如:第一章 總 則
1、為維護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制訂本章程。
2、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有關規定以發起設立方式(或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可以向境內外社會公眾公開發行股票。
4、公司注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5、公司住所為:成都市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號
6、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注: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7、公司為永久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8、 ___________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董事長或總經理均可擔任法定代表人)
9、公司由____名自然人和_____個法人發起設立(注:或募集設立)。股東以其認購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0、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為規范公司的組織與行為、公司與股東、股東與股東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公司;公司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股東、董事、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股東;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公司的董事、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11、本章程所稱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
12、公司的經營宗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自主開展各項業務,不斷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核心競爭能力,為廣大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實現股東權益和公司價值的最大化,創造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促進文化的繁榮與發展。
擴展資料:
1、首先,公司章程是公司設立的最基本條件和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各國公司立法均要求設立登記公司必須訂立公司章程,公司的設立程序以訂立章程開始,以設立登記結束。公司章程是公司對政府作出的書面保證,也是國家對公司進行監督管理的主要依據。沒有章程,公司就不能獲準成立。
2、其次,公司章程是確定公司權利、義務關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公司章程一經有關部門批準即對外產生法律效力。公司依章程享有各項權利,并承擔各項義務,符合公司章程的行為受國家法律保護,違反章程的行為,就要受到干預和制裁。
3、最后,公司章程是公司實行內部管理和對外進行經濟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據。公司章程規定了公司組織和活動的原則及細則,它是公司內外活動的基本準則。它規定的股東的權利義務和確立的內部管理體制,是公司對內進行管理的依據。
4、公司章程的概念包括幾方面的內容:一是公司章程所規定的內容具有根本性,是對于公司及其運作有根本性影響的事項,諸如公司的性質、宗旨、經營范圍、組織機構、議事規則、權利義務分配等;二是成立公司的必備法律文件;三是由發起人起草或委托他人起草,并經股東同意。
5、公司章程是公司設立的最基本條件和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各國公司立法均要求設立登記公司必須訂立公司章程,公司的設立程序以訂立章程開始,以設立登記結束。公司章程是公司對政府作出的書面保證,也是國家對公司進行監督管理的主要依據。
6、公司章程也是確定公司權利、義務關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公司依章程享有各項權利,并承擔各項義務。符合公司章程的行為受法律保護,違反章程的行為,就要受到干預和制裁。
7、公司章程還是公司實行內部管理和對外進行經濟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據。公司章程規定了公司組織和活動的原則及細則,它是公司內外活動的基本準則。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權利義務和確立的內部管理體制,是公司對內進行管理的依據。
8、在大陸法系國家(地區)的公司法中,章程是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其成員有約束力的內部規范,對加入公司從而自愿服從這些規則的成員有效。
9、英美法系國家對于公司章程的理解略有不同,表現類型也有異于大陸法系國家。其公司章程一般由兩個文件組成: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這兩部分涵蓋了不同的內容,分別為公司的“外部憲章”和“內部憲章”。“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公司的章程包括:
1、公司名稱和住所。
公司名稱是公司區別于其他公司和市場主體的標志,是法人的名稱。公司住所是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公司都必須有住所。載明公司的名稱和住所,是標識公司、確認其權利義務歸屬的依據。
2、公司經營范圍。
這是指公司從事的行業、經營的項目的種類。在法律上又稱為公司的行為能力。經營范圍要依法經過登記,有些還需要依法經過審批。載明公司經營范圍是明確公司開展業務活動的界限,便于政府監督管理,也便于經營管理人員執行。
3、公司注冊資本。
注冊資本是指以貨幣表示的各股東認繳的出資額的總和。公司章程中應載明公司的注冊資本的數額。
4、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自然人股東應載明姓名,法人股東應載明名稱。這樣是為了表明哪些是本公司投資者。
5、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問。
出資方式是指出資的種類,不論股東是以貨幣、實物還是無形財產作為出資,都應當在公司章程中載明。出資額是指各類出資的價值金額,應當以貨幣表示。出資時間是指股東出資的年月日,在股東分期繳付出資的情況下,股東應當將各期出資的時間在公司章程中載明。
6、公司的主要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公司主要機構是指股東會、董事會、經理、監事會等。這些機構要依法設置。具體的產生辦法應當在公司章程中載明。同時,這些機構的職權、議事程序和規則,也應依法在公司章程中做出具體規定。
7、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代表,也就是公司對外發生法律關系時,由法律規定代表其做出法人意思表示的人。法定代表人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按照本法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章程規定并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公司經理。
8、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公司章程是約束公司行為及規范公司股東相互關系的重要文件。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關,以會議形式決定公司重大事項。除了本條以列舉方式規定章程應載明事項外,股東會會議還可以規定其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一般認為,法定的章程載明事項是絕對必要記載事項,而由股東會會議另行決定記載的事項是相對必要記載事項。
公司章程按照法律規定的事項記載完成以后,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十一條 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公司章程中必須要記載哪些內容呢
1、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2、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設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總數、每股金額和注冊資本;
(五)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認購的股份數、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
(六)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
(九)公司利潤分配辦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辦法;
(十二)股東大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公司章程要寫什么內容
法律分析: 1、公司名稱和住所。2、公司經營范圍。3、公司注冊資本。4、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5、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6、公司的主要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7、公司的法定代表人。8、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一條 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公司章程主要可以約定哪些方面的內容
法律分析:1、公司的名稱和住所;2、公司的經營范圍;3、公司的注冊資本;4、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5、股東的權利和義務;6、股東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7、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8、分配利潤和分擔風險的辦法;9、公司的機構及其生產辦法、職權、任期和議事規則;10、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1、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12、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第13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可以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實際上在司法實踐當中,公司章程可以規定的方面有著很多,但是卻不能包含任何違法的行為信息, 比如強制違反法律要求員工執行加班等等,而如果所在公司頒布了相應的違法章程的請及時報警或者聯系相關專業律師,華律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