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所失利益包括哪些內容(財產性利益包括哪些內容)



財產所失利益包括哪些內容(財產性利益包括哪些內容)
財產所失利益包括哪些內容(財產性利益包括哪些內容)
財產損耗,盤虧及毀損損失包括的內容如下:
一、財產損失的類型。
1、貨幣資產損失,包括現金損失,應收、預付賬款損失。
2、非貨幣性資產損失。
3、資產永久或實質性損害發(fā)生的損失。
4、資產評估損失。
5、企業(yè)出售公有住房發(fā)生的損失。
二、盤虧。
盤虧是在財產清查過程中發(fā)現實存數小于賬簿結存量或有賬無物的現象。在企業(yè)中主要表現為,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的盤虧。固定資產盤虧是固定資產盤點清查中發(fā)現短缺或少于帳面的固定資產。
三、毀損損失。
1、材料毀損凈損失的計算公式為。
材料毀損凈損失=材料原值-剩余材料價值。
2、材料毀損凈損失會計分錄。
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毀損時,借:管理費用其他應收款原材料(殘料),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因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毀損時,借:營業(yè)外支出其他應收款原材料(殘料),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企業(yè)財產損失的類型:
1、貨幣資產損失包括現金損失,應收、預付賬款損失。
2、非貨幣性資產損失包括存貨損失,固定資產損失,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資損失。
3、資產永久或實質性損害發(fā)生的損失包括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投資,委托金融機構貸款發(fā)生的損失,委托理財損失
4、資產評估損失。
5、企業(yè)出售公有住房發(fā)生的損失。
6、金融保險企業(yè)呆賬損失。
7、其他特殊財產損失包括因政府規(guī)劃搬遷、征用等發(fā)生的財產損失,對外提供與本身應納稅收入有關的擔保支出,企業(yè)間因銷售發(fā)生的商業(yè)信用,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規(guī)定允許從事信貸業(yè)務之外的企業(yè)間的直接借款損失,抵押資產損失。
財產損失的類型主要包括:1、企業(yè)貨幣性資產的損失;2、企業(yè)非貨幣性資產的損失;3、企業(yè)發(fā)生的資產永久性或實質性損失;4、企業(yè)經資產評估后發(fā)生的損失;5、企業(yè)出售公有住房后因價值變動所發(fā)生的損失;6、金融保險企業(yè)所發(fā)生的呆賬損失;7、企業(yè)其他特殊財產所導致的損失。
企業(yè)財產損失是企業(yè)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由于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或其它原因所造成的資產短缺、毀損、盤虧以及被盜等損失,企業(yè)的財產損失一般不包括企業(yè)資產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fā)生的合理損耗。
交通事故財產賠償包括:
1、直接財產損失,比如車子的維修費用,車上的財產損失,現場搶救和善后處理的費用;
2、間接財產損失,比如停運損失,受損物品必將獲得的利益。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企業(yè)財產損失包括固定資產損失和流動資產損失。
包括:自然災害造成的存貨、設備(設施)、廠房等資產的毀損損失;責任事故造成的存貨、設備(設施)、廠房等資產的毀損損失,包括:現金、物資因保管不善而發(fā)生的被盜損失;各種存貨的殘損、霉變損失;因債務人破產或死亡,以破產財產或者遺產清償后,仍未能收回的應收帳款和因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超過三年依然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所造成的壞帳損失;清查盤存時發(fā)現的資產的盤虧、短缺、毀損損失。
因自然災害造成企業(yè)財產損失,必須提供能確認發(fā)生災害的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因責任事故造成企業(yè)財產損失、必須提供確認發(fā)生責任事故的公安部門或其它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和對有關責任人處理結果的材料。
因資產盤虧、短缺、殘損、霉變而發(fā)生的財產損失,必須提供企業(yè)關于資產清查、盤存情況的專題報告。有行業(yè)主管部門的企業(yè),還需提供主管部門的證明材料;無行業(yè)主管部門的企業(yè)還需提供中介機構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
因壞帳損失而造成的財產損失,如果是因債務人死亡或破產,企業(yè)必須提供債務方所在當地法院或公安部門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如果因債務方其它原因,造成企業(yè)存在逾期三年未收回的帳款,企業(yè)必須提供合法的證明材料并說明原因。
財產性利益通常指由財產產生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權、投資收益、租金等。在進行相關交易或糾紛解決時,需要明確該類利益的具體范圍和計算方式。
財產性利益是指由某一項財產產生的利益,它通常是由于財產所帶來的權益或經濟收益而產生的。這些利益可以來源于各種不同的財產,例如股權、投資收益、租金等,每一種財產又有其獨特的特點和計算方式。對于股權來說,它作為一種財產,可以產生股息和資本收益等不同形式的財產性利益。而投資收益則包括由于投資活動所帶來的利潤和收益。此外,租金作為一種財產,也可以產生財產性利益,通常是指出租方從租金中獲取的部分利益。在進行相關交易或糾紛解決時,需要明確財產性利益的具體范圍和計算方式。例如在一起知識產權糾紛中,需要明確該知識產權帶來的收益來源和計算方式,以此確定受害方的損失和賠償范圍。
財產性利益的計算是否包括稅費等因素?一般情況下,財產性利益的計算不包括稅費等因素。例如在股權投資中,所獲得的股息和資本收益通常是不包括稅費的。但在一些特定情況下,可能會涉及到稅費等因素的計算。例如在出租財產時,所獲得的租金通常是包括稅費的。
財產性利益是指由財產產生的利益,其所涉及的財產種類和利益形式各有不同。在進行相關交易或糾紛解決時,需要明確財產性利益的具體范圍和計算方式,以此確定各方的財產權益和賠償范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侵權行為侵犯他人財產時,可能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財產損害賠償。財產損害是指侵權行為侵害財產權,使財產權的客體遭到破壞,其價值的貶損、減少或完全滅失,或者破壞了財產權人對財產權客體的支配關系,使財產權人的財產利益受到損失。財產損害的法律特征是:(1)財產損害是侵權行為侵害財產權所造成的客觀后果。(2)財產損害是財產價值量的改變,是財產價值的貶損。財產損害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對于間接損失的計算,首先計算間接損失的價值,但是不能將財產損失本身計人間接損失之中,同時,不能在計算間接損失時,再計算受害人的停產損失或誤工工資。所謂直接損失,又稱積極的損害,它是指當事人已有的合法利益,因可歸責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實發(fā)生,以致減少的利益。而間接損失又稱消極的損害,它是指被損害人本可獲得的預期利益,但由于可歸責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實發(fā)生,以致喪失的利益。根據民法原理,在侵權損害賠償中,須賠償的財產損失不僅包括直接損失,而且包括間接損失。對于直接損失的計算,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款,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后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yè)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一般采用折價計算法,就是將被侵害的財產計算出實際減少的價值,按照實際減少的價值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y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xù)治療實際發(fā)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xù)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關于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的是具體是指:
1、國有財產;
2、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
3、用于扶貧和其他公益事業(yè)的社會捐助或者專項基金的財產。
在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集體企業(yè)和人民團體管理、使用或者運輸中的私人財產,以公共財產論。
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是指下列財產:
1、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資料;
2、依法歸個人、家庭所有的生產資料;
3、個體戶和私營企業(yè)的合法財產;
4、依法歸個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債券和其他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第三百八十三條 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guī)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fā)生,有第一項規(guī)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guī)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guī)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zhí)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jié)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zhí)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jiān)禁,不得減刑、假釋。
您好,財產性損害可以分為所受損害和所失利益。
所謂所受損害,也稱為積極的損害,是指現有財產的直接減少。具體來說,主要包括如下幾種:
一是因為財產權遭受侵害所支付的費用,例如,汽車被撞毀后所支付的修理費。
二是物品遭受的毀損,例如,汽車被撞毀后不能修理,由此導致的汽車價值的降低。
三是侵害生命健康權所遭受的積極財產損害。
四是財產權益喪失或財產權益受到限制。
五是附隨的損失。對于價值貶損的費用,可以認為是一種附隨的損失。
所謂所失利益,即消極的損害,是指本來應當獲得的利益而未能獲得,在學理上也稱為“逸失利益”。所失利益主要包括如下幾種類型:
一是因為侵害財產權而造成的利益損失,例如,因侵害財產而遭受的利潤損失。
二是侵害生命健康權所造成的各種消極損害,這主要是指因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導致收入喪失或減少,或者因死亡而導致的收入損失和誤工損失等,如誤工費、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
三是各種機會的損失。所謂機會損失,是指因為侵權行為而導致受害人喪失某種機會。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