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借別人轉賬要不要負法律責任
銀行卡借別人用要承擔什么責任
銀行卡外借會承擔相關的經濟責任;如果造成的情節是屬于比較嚴重的,那么也是有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的;即使借卡者是屬于主要的責任,那么對于出借人也是會承擔起連帶責任的。
一、法院對出借人存在以下處理方式:
1、判決出借人與借用人直接承擔連帶責任;
2、判決出借人僅對本金承擔責任;
3、判決出借人根據自己的過錯對本金(或者包括利息)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二、使用銀行卡注意事項:
1、提高警惕,不要出借賬號。如果出借賬號,建議簽訂書面合同,將借用賬號的名稱、期限、用途、轉賬金額及責任承擔等進行約定。在賬號款項交接或轉帳時必須保留證據;
2、審計部門應加大對出借銀行賬號的審計力度,在審查被審計單位“銀行存款日記賬”時,應注意發現賬上是否存在與被查單位業務無關的收付業務;是否存在僅有金額而無明確摘要的事項;
3、對出租、出借銀行賬號進行違法犯罪行為的,一經發現,要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有效地堵住經濟領域的漏洞
銀行卡外借這種行為是很容易導致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失,只要因借銀行卡而造成嚴重的情節,那么對于出借人來說都是需要承擔起所有的經濟責任,但如果在借出之后所造成的行為是屬于自己不知情的,那么對于出借人是不會承擔責任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
(三)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
(四)出售、購買、為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竊取、收買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從重處罰。
我借銀行卡給別人轉賬會不會犯法
會犯法。銀行卡給別人走賬可能涉及某些違法活動。比如利用你的銀行卡收取違法收益或者利益、非法集資、進行行賄受賄轉賬之用、被利用詐騙收錢之用、還可能會用于洗錢。持卡人將銀行卡用于這些活動的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銀行卡使用應注意以下幾點:
1、輸入密碼時注意用手遮擋,如果發現ATM機的密碼防護罩和入卡防護槽有異常情況,為了安全起見,不要使用,同時立即告知銀行;
2、為防范假ATM機的情況,客戶應盡量選擇有顯著標識的自助銀行,在銀行的錄像監控下使用ATM機;
3、最好將銀行卡和身份證分開存放,不要將銀行卡轉借他人,不要隨意泄露銀行卡卡號及密碼
4、刷卡消費時,不要讓銀行卡離開視線范圍,留意收銀員的刷卡次數,拿到簽購單及卡片時,核對簽購單上的金額是否正確,是否為本人的卡片;
5、開通手機短信服務,隨時掌握賬戶變動情況,一旦發現異常交易,馬上致電銀行進行掛失。
法律依據:
《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
個人申領銀行卡,應當向發卡銀行提供公安部門規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發卡銀行審查合格后,為其開立記名賬戶,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
別人利用我的銀行卡轉賬
銀行規定,所有的信用卡和借記卡只限本人使用,如果將自己的卡借給他人使用,由此產生的任何后果均由銀行卡本人負責。當然也可以報案,由警方追回損失,但銀行的損失是要由本人承擔的。但是借給別人去做違法犯罪的活動的話那么出借銀行卡的人將視同從犯也就是說是案件的幫兇。
一、銀行卡顯示涉案會有事嗎
銀行卡顯示涉案會有事。
銀行卡涉案指的是該實名銀行賬戶涉及某個案件或者是司法機關需要,而司法機關一旦偵查確定該銀行卡存在違法交易行為之后,該持卡人的銀行賬戶就成為了銀行涉案賬戶了。
一旦持卡人的銀行賬戶變成了涉案賬戶,那么銀行就會根據法院要求立即凍結該銀行卡內的所有資產,屆時持卡人將無法使用該卡進行任何交易活動。
當銀行賬戶成為涉案賬戶后,持卡人只能夠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調查完成后,如果沒有其他問題的話,銀行就會將該賬戶解鎖。
二、朋友銀行卡凍結了,用我卡轉賬今后會有麻煩嗎
有一定的風險,要明確銀行卡凍結的原因,銀行卡被凍結:一、銀行卡是信用卡(貸記卡),如果被凍結,可能是信用卡出現過異常交易,比如惡意套現、偽造信息、密碼連續錯誤等,銀行卡都有可能被銀行凍結。二、可透支的銀行卡,銀行會根據實際償還能力來給制定透支份額,當透支超出份額銀行會立刻冷凍你的銀行卡。三、銀行卡是借記卡,如果被凍結,一種是錯帳凍結,就是說銀行交易時將錢錯誤地多給到了儲戶賬號上,那么銀行可能會把多的部分凍結掉。一種是司法凍結,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司法機關因辦案的需要可以向銀行申請冰結銀行卡。同時海關,稅務機關等部門也是有權凍結的。四、不論是什么銀行卡,如果輸入密碼三次連續出錯,銀行系統會自動把銀行卡密碼鎖住,與凍結差不多,但不是凍結。24小是過后會自動解除。五、銀行卡到期沒有重新辦理新卡的,到期后銀行會凍結你的過期銀行卡。六、銀行卡如果被連續掛失多次,被銀行方面認為有惡意掛失的嫌疑而予以凍結。
三、別人拿我的銀行卡走賬可以嗎
不要輕易用自己的銀行卡給別人走賬,而且銀行管理規定銀行卡只準持卡本人使用。銀行卡給別人走賬可能涉及某些違法活動。比如利用你的銀行卡收取違法收益或者利益、進行行賄受賄轉賬之用、被利用詐騙收錢之用、還可能會用于洗錢。持卡人將銀行卡用于這些活動的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銀行卡借別人轉賬要不要負法律責任
銀行卡借別人轉賬要負法律責任。銀行規定,所有的信用卡和借記卡只限本人使用,如果將自己的卡借給他人使用,由此產生的任何后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那人有犯罪行為,例如:販毒、洗錢、走私、詐騙等,或與他人產生經濟糾紛的話,公安人員肯定會通過身份證和銀行卡追究到身上來。
法律依據:
《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個人申領銀行卡(儲值卡除外),應當向發卡銀行提供公安部門規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發卡銀行審查合格后,為其開立記名賬戶;
凡在中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單位,應當憑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開戶許可證申領單位卡;
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
銀行卡借別人用,要承擔什么責任
出借銀行卡是一種違法行為,有可能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如果對方把借的銀行卡用于其他犯罪活動,那么出借人很有可能會成為共犯,會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出借銀行賬號可能引發民事責任,借用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書或者銀行賬號的,出借單位和借用人為共同訴訟人。
二、外借的銀行卡用于刑事犯罪,出借人也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 【洗錢罪】為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提供資金帳戶的;(二)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三)通過轉帳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的;(四)跨境轉移資產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六十五條 存款人使用銀行結算賬戶,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違反本辦法規定將單位款項轉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二)違反本辦法規定支取現金。 (
三)利用開立銀行結算賬戶逃廢銀行債務。
(四)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
(五)從基本存款賬戶之外的銀行結算賬戶轉賬存入、將銷貨收入存入或現金存入單位信用卡賬戶。
(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開戶資料的變更事項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銀行。
非經營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項行為的,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元罰款;經營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項行為的,給予警告并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六項行為的,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元的罰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六十五 借用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書或者銀行賬號的,出借單位和借用人為共同訴訟人。
銀行卡轉借給別人需要擔負的責任
需要承擔連帶責任與所有和銀行卡相關的經濟責任。
將銀行卡借給他人,首先違反了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銀行卡的管理規定,其次如果他們拿該卡洗錢或從事其他非法交易活動,你要承擔連帶責任與所有和銀行卡相關的經濟責任。
1,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條規定:個人申領銀行卡,應當向發卡銀行提供公安部門規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發卡銀行審查合格后,為其開立記名賬戶,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
2,客戶辦理銀行卡,就與銀行雙方形成了合同關系,這種合同關系是不具有轉移性的,所以客戶在沒有取得銀行同意的情況下,私自轉讓銀行卡,意味著將自己所應承擔的合同權利和義務進行了轉讓變更,既是違約行為也是無效行為。
3,按《刑法》、《銀行法》、《反洗錢法》中的相關規定,即便是在持卡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也需承擔連帶責任。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2條之規定:借用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書或者銀行賬號的,出借單位和借用人為共同訴訟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出借銀行賬號的當事人是否承擔民事責任問題的批復》規定,出借銀行賬號是違反金融管理法規的違法行為,人民法院應當依法收繳出借銀行賬號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有關規定處以罰款,還應區別不同情況追究出借人相應的民事責任。
法院對出借人存在以下處理方式:
1、判決出借人與借用人直接承擔連帶責任;
2、判決出借人僅對本金承擔責任;
3、判決出借人根據自己的過錯對本金(或者包括利息)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二、銀行卡借給別人洗錢需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銀行卡借給別人洗錢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一)提供資金賬戶的;
(二)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
(三)通過轉賬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的;
(四)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綜合上面所說的,銀行卡外借這種行為是很容易導致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失,只要因借銀行卡而造成嚴重的情節,那么對于出借人來說都是需要承擔起所有的經濟責任,但如果在借出之后所造成的行為是屬于自己不知情的,那么對于出借人是不會承擔責任的。
法律依據:
《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個人申領銀行卡(儲值卡除外),應當向發卡銀行提供公安部門規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發卡銀行審查合格后,為其開立記名賬戶;
凡在中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單位,應當憑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開戶許可證申領單位卡;
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
《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 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
(三)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
(四)出售、購買、為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竊取、收買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從重處罰。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
52、借用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書或者銀行帳戶的,出借單位和借用人為共同訴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