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骨折一年后拿鋼板如何理賠
骨折鋼板之后如何報銷
骨科手術鋼板費用醫療保險報銷:
1、如果是基本醫保,則不予報銷,但是可以使用醫保個人賬戶中的錢進行支付;
2、如果是商業醫療保險,則骨科手術鋼板費用可以使用醫療保險進行報銷,畢竟其屬于自費醫療費用,比如百萬醫療險就可以報銷骨科手術鋼板費用,但是前提是發生的相關醫療費用超過了醫療保險的免賠額后才能予以報銷。
醫保的報銷流程:
1、當事人憑醫保卡或身份證、戶口薄等有效證件到醫院辦理醫保聯網手續,出院時直接辦理結算手續;
2、或者是帶齊相關資料到當地社保中心相關部門申請辦理,審核完成后符合條件的,可以即時進行結算。
醫保分類:
1、間接醫療保險制度。政府的社會保險機構與私人醫療機構簽訂合同,病人先自付醫療費,然后再向社會保險機構報銷其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這類制度多見于西方工業化國家。
2、直接醫療保險制度。政府直接擁有并管理醫療機構,勞動者的醫療費用全部或部分由國家承擔。這類制度多見于社會主義國家。
3、基本醫療照顧。即預防性、治療性和綜合性的衛生保險服務。包括營養改善、衛生用水供應、母嬰照顧、對主要傳染病的免疫、流行病的預防和控制,以及常見病的治療等內容。這類制度多見于發展中國家。享受醫療保險的條件,根據就業期限或交納保險費的期限確定。通常情況下,醫療保險的資格條件與疾病保險的資格條件相匹配,享受疾病保險現金補助者就可享受醫療服務。中國的現行醫療保險制度,分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的公費醫療制度和企業實行的勞保醫療制度。醫療費用由國家或企業承擔,80年代后期試行由個人負擔部分費用的辦法。
綜上所述,骨科手術鋼板費用醫保報銷,但是要按比例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骨折一年后拆鋼板保險賠付么
法律分析:人身醫療保險應當賠付拆鋼板所花費用。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過程中,非故意行為造成的意外傷害,理應由工作單位負責賠償;如果工人屬于故意而為,那么必須要提供證據證明工人因個人原因導致操作失敗,但公司方監督人員已經告知其操作有誤,工人拒絕接受意見造成意外傷害的,則工人個人負擔全部賠償的50%以上,公司負擔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為而公司方監督不力的,或沒有告知其存在風險必須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擔監管不力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二條 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工傷一年后拆鋼板怎樣報銷
法律分析:因工傷,一年后要拆除鋼板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仍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發生工傷24小時內要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送工傷報告表;發生工傷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之日30日內,向勞動科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否則在此期間發生的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報銷所需材料有工傷認定決定書、 費用明細、住院病歷、門診病歷 、工傷待遇審批表、如果放棄傷殘等級鑒定,需本人書寫放棄傷殘等級鑒定聲明。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我的手給小車撞了骨折,現在上了鋼板,我這種情況有傷殘嗎,能得到什么賠償啊,他全責。
做了手術,打了鋼板,可以評殘。
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可以向責任方要求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精神損失費等。
具體數額根據實際花銷的票據、證據,收入情況,誤工時間,傷殘等級、戶口,當地統計數據,生活水平等計算,計算出的總數在對方車輛交強險限額內的由保險公司全額賠償,超過的部分由事故各方按照事故責任比例賠償。
工傷一年后拆鋼板如何報銷
法律分析:工傷治療一年后,需要拆除鋼板的,相關的醫療費用可以憑醫療機構的收費憑證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報銷,經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屬于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范圍的醫療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十四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準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的原始憑證和支付結算的會計憑證。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準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和用人單位為其繳費,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單免費寄送本人。 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