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條發了工資什么時候發(發了工資條工資什么時候到賬)
工資表出來了工資什么時候發
法律主觀:
工資表又稱工資結算表,是按單位、部門編制的用于核算員工工資的表格,每月一張。正常情況下,工資表會在工資正式發放前的1-3天發放到員工手中,員工可以就工資表中出現的問題向上級反映。在工資結算表中,要根據工資卡、考勤記錄、產量記錄及代扣款項等資料按人名填列“應付工資”、“代扣款項”、“實發金額”三大部分。實際上建議您在網上直接搜索一下工資單的表格樣本,通過表格制作出來的更加的立體形象。一般的工資單表格樣本當中肯定有發放日期,員工的姓名,出勤天數,加班天數和最后員工的工資所得,羅列的都是非常清楚的。
法律客觀: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工資條到了工資沒到賬怎么回事
工資條發了工資沒有到賬的原因的具體如下:1、工資條是企業發給員工本月工資的明細,能讓員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構成。一旦發生糾紛,工資條可以作為員工在這個公司的收入證明及其他明細證明,還能夠監督企業及時發放工資;2、工資條是單位直接發放給員工的,而工資一般是由單位委托銀行支付給員工的,所以在操作的時候存在一點時間差是正常的。一般銀行會在約定發放工資的當天內發放,可能是員工下班之后。但是工資條是在發放工資當天上班時間發放的
一般工資條發了啥時候拿工資
法律沒有對這個做出明確規定,具體以勞動合同為準。既可以在發工資前一段時間發工資條,也可以在發工資一段時間。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工資條發放與工資何時發沒有任何關系。我國法律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工資條也叫工資表,是員工所在單位定期給員工反映工資的紙條,但并不是所有單位都給員工工資條,有的單位會將工資的各項明細表發給員工,但是有的單位是沒有的。 工資條分紙質版和電子版兩種,記錄著每個員工的月收入分項和收入總額。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六條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托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托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如果在工資發放后,很長時間沒有收到到賬信息的話,可以到附近的銀行柜臺進行查詢,或者是直接在銀行的自助機器上進行業務查詢。若是都沒有查到記錄的話,可以直接聯系公司的財務人員進行詢問工資的發放情況。在找到原因后,針對問題進行處理,保證工資能夠順利到賬。若是公司涉嫌故意拖欠工資的話,勞動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正當的維護自身的利益。
發工資條后多久發工資
工資條發放與工資何時發沒有任何關系。我國法律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法律沒有對這個做出明確規定,具體以勞動合同為準。既可以在發工資前一段時間發工資條,也可以在發工資一段時間。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一般的都是先造工資表,然后才發工資的,現在發工資,有的企業是比較固定的日期發,也有的企業工資表照了,由于企業賬戶賬上沒有錢,或者是臨時企業急用錢,可能會延誤一些日子,這個一般財務會有交代。工資條和工資到賬一般就錯兩三天,最長不超過一個禮拜。具體情況需要具體而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