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連帶償還嗎(夫妻共同債務離婚了怎么辦)
離婚后夫妻還有連帶清償責任嗎
法律主觀:
在離婚后,夫妻承擔的連帶責任一般仍然是有效的。例如: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夫妻共同債務和子女的撫養都是法定夫妻連帶責任,都是有效的。
法律客觀: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共同債務,可由人民法院判決承擔。這說明人民法院既可判決共同債務由一方單獨承擔,也可判決由一方承擔,另一方負連帶責任。對于債權人同意債務由其中一方承擔的,毫無疑問,法院應確認或判決該債務由債權人同意的一方承擔清償責任。對于債權人不同意共同債務由任何一方單獨承擔,要求夫妻共同償還的,為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法院應視情況判決由一方承擔,另一方負連帶責任。因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共同生活共同維持家庭,特別是那些從事商業經營活動的家庭,夫妻雙方還共同經營。對他們為滿足家庭的生活需要或因從事經營活動而負的共同債務,其性質與個人合伙的合伙債務相同。我國《民法通則》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故夫妻共同債務的清償也可以比照合伙債務進行處理,在離婚時,由另一方負連帶清償責任。另外,法院這樣判決,也是為適應當前形勢發展的需要。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從事商業經營活動的家庭越來越多,其經營額也越來越大,因經營不善,所負債務的數額也隨著增大。離婚時,其債務由任何一方單獨承擔都難以償還,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從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出發,判決由另一方負連帶清償責任,是完全必要的。離婚夫妻在離婚時隱瞞債務,是夫妻借離婚逃避債務的主要方式。債權人因故未能申報債權,法院一時又難以查明夫妻全部的債務情況,這也給離婚夫妻逃避債務提供了可乘之機。他們通常協商把家庭財產讓給未經手債務的一方,自己承擔全部債務。離婚后,債權人以手中的證據向法院起訴要求經手債務的一方清償債務,但此時被告已無償還能力。所以,對于這種情況,法院在查清該債務確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的共同債務的基礎上,把另一方作為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追加其為案件的共同被告,共同償還債務。我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七條中規定: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在案件執行過程中,作為共同被告,共同償還債務,法院可要求有執行能力的一方先清償全部債務,然后由他(她)再向另一方要求償付,從而切實保證債權人的合法債權得以實現,使夫妻借離婚逃避債務的企圖徹底破滅,有效地防止這種規避法律的現象發生。
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否連帶償還
法律主觀:
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連帶清償。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客觀:
《民法典》(2024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貸款離婚了還要共同還款嗎
夫妻倆共同貸款,離婚了怎么辦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貸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1、離婚時雙方具有共同財產的,對于已屆清償期的共同債務應由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清償債務后剩下的部分,由雙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債務因清償而消滅。
2、雙方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或離婚時尚未到期的共同債務,一方或雙方不愿意提前清償,則由雙方協議確定各自所應承擔共同債務的份額。在此情形下,雙方的債務清償協議除非經債權人同意并免除其連帶責任,僅具有對內的效力,不過是雙方約定各自分擔的債務份額,并不因此而產生對外的效力。
3、 雙方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法院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經濟能力及照顧女方和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原則,判決雙方按一定比例承擔債務或者讓具有較強經濟能力的一方單獨承擔債務。在此情形下,法院判決確定的是雙方各自分擔的債務的份額,也僅具有對內效力,并不能因此而認為法院的判決具有將連帶債務變更為按份債務的確定力。
4、 離婚后,一方因清償超過自己分擔部分的給付額,致另一方同免對債權人的清償責任,有權向另一方請求償還其各自分擔的部分。此即連帶債務人間的求償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夫妻離婚,貸款可以轉給一方嗎?如果雙方同意
這個當然是可以的,只要雙方協商一致,那就沒有問題啊。當然你也可以不轉貸款。然后只要他定期把錢還給你,不就ok了嗎。
夫妻債務是共同償還還是連帶
法律主觀:
夫妻債務對內是共同償還,對債權人要承擔連帶償還責任。法律規定,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所以雙方可以協議該債務由其共同償還,但是內部約定不得對抗外部債權人,外部債權人可以要任意一方對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