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發現財產轉移了該怎么辦(起訴離婚對方把財產轉移了怎么辦)
離婚后發現財產轉移了怎么辦
法律主觀:
一、 離婚 后發現轉移財產怎么辦
按照《民法典》規定,一方離婚時隱瞞財產的,在離婚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 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 夫妻共同債務 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 離婚時對方轉移財產咋辦
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根據以上規定,離婚時,為了防止一方對家庭共同財產轉移、隱匿、變賣或毀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可依職權對家庭的共同財產及時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責令提供擔保或法律準許的其他民事強制措施,以防止人民法院在對夫妻離婚案件作出判決后,由于轉移家庭共同財產使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權益。
三、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用于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向法院起訴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對方隱藏財產的證據,法院會根據提交的證據判決在對隱藏財產重新分割。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 夫妻共同債務 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訴訟期間一方轉移財產怎么辦
法律主觀:
離婚訴訟一方轉移財產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對該方少分或不分財產。對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任何一方不得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若是一方離婚后發現另一方私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財產轉移法院判了可以執行。,1.如果在起訴前,對方會把財產轉移的話,可以向法院申請對其財產采取保全措施,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2.如果法院判下來了,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可以依法劃扣其財產。,夫妻一方把財產轉移到對方,是需要公證的。夫妻一方把財產轉移到對方可以理解為財產的贈與。,根據我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并沒有限制贈與人和受贈人之間的關系。而根據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第六百五十九條,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如果夫妻之間的房產贈予尚未辦理過戶手續,在完成房產轉移之前都還是可以撤銷贈予的。
法律客觀:
根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 夫妻共同財產 ,或者偽造 夫妻共同債務 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 離婚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起訴離婚發現財產轉移了該怎么辦
法律分析:起訴離婚發現對方有轉移財產的行為或者跡象的,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如果已經離婚了,或者對方已經將財產轉移完畢了,則可以搜集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然后在分割財產時要求對方少分或者不分財產,如果已經離婚了則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起訴離婚期間對方轉移財產怎么辦呢
起訴離婚期間對方轉移財產的處理方法:
1、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財產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以防止擴大財產損失。
2、一方有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的,可以立即請求法院分割共同財產。
3、一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4、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轉移共同財產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發現對方轉移財產怎么辦
如果還未起訴或已經起訴離婚,發現另一方已經存在財產轉移的行為,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并向法院提供轉移財產的證據,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婚姻法》將于2023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