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調解不成雙方拘留(打架調解不成雙方拘留一方還是雙方)
打架沒傷,調解不成會拘留嗎
打架沒傷,調解不成的不一定會拘留,還要根據具體案情況區分責任。如起因、造成的后果,是互毆還是故意傷害他人等。情節較輕的,經調節可有效可不予處罰。對于有責任的一方,調解不成的,是需要進行拘留。
如果被害人是輕微傷,那么會讓雙方進行民事調解,能達成賠償協議,一般公安機關僅作罰款,不能達成賠償協議,可能會予以行政拘留。如果被害人是輕傷,也會讓雙方進行民事調解,若還符合刑事和解條件,不作為刑事案件處理,若不符合刑事和解條件,要作為刑事案件立案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直至法院審判。如果被害人是重傷,也會讓雙方進行民事調解,但案件會移送檢察院提起公訴,至法院審判。另外如果雙方都有動手打架的話,傷情輕微而且也沒有造成比較惡劣的社會影響,公安機關通常會對雙方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
打人致輕傷,構成故意傷害罪的,不是會只進行拘留。
因為構成犯罪,如果不賠償受害人的損失,不取得受害人的諒解,會一直拘留到判刑并服刑期滿為止。
正常情況下,致人輕傷,可能會被法院判處一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打架沒傷調解不成會拘留嗎
打架沒傷調解不成也是有可能會被拘留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派出所處理打架的流程是怎樣的
派出所對打架斗毆的處理,首先會調查清楚事件具體的情況,打架斗毆的具體原因,當事人受傷的程度,以及對周圍事物的破壞程度等綜合分析。由派出所進行調查處理,并由公安機關委托對受害人的傷情作出鑒定,如果鑒定結論為輕傷以上,行為人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先會找雙方談話做筆錄等進行取證,然后在排除是正當防衛后,讓被害人進行傷勢鑒定,接著區分傷勢情況采取不同的處理:
1、如果被害人是輕微傷,那么會讓雙方進行民事調解,能達成賠償協議的,一般公安機關僅作罰款;不能達成賠償協議的,可能會予以行政拘留(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的可能還會判刑)。
2、如果被害人是輕傷,也會讓雙方進行民事調解,若還符合刑事和解條件,不作為刑事案件處理;若不符合刑事和解條件,要作為刑事案件(故意傷害罪)立案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直至法院審判。
3、如果被害人是重傷,也會讓雙方進行民事調解,但案件會移送檢察院提起公訴,至法院審判。
如果雙方都有動手打架的話,傷情程度是可以通過司法鑒定確定的。但是,傷情特別輕微而且也沒有造成什么比較惡劣的社會影響的話,公安機關通常就是對雙方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被人打傷輕微傷,協商不成,警方要拘留雙方
法律主觀:
打人至輕微傷需受治安處罰1、根據現階段法律規定,輕微傷一般不構成刑事案件,沒有刑事責任,只有行政責任(治安處罰)和 民事賠償責任 。一般輕微傷可以由公安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后不再處罰;若調解不成,公安機關可處罰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2、行政拘留或罰款:(1)給予雙方治安處罰,應由縣級公安局決定,不是受害人“提出”不提出的問題。(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受害人是殘疾人或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3)罰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嚴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4)可以既拘留、又罰款,即并罰。3、根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 等規定,打人者被治安拘留后仍然需要 賠償受害人 相關損失的,若雙方協商不成時,受害人可以委托專業律師到法院訴訟追償。以上是關于打人至輕微傷怎樣處罰的一些歸納總結,大家可以作為參考。盡管打人至輕微傷不犯罪,但仍需要承擔行政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建議有糾紛的好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找律師到法院訴訟處理,切莫擅自動手打架。
法律客觀:
《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 尋釁滋事 行為。
兩人打架調解不成都要拘留嗎
法律分析:雙方打架不和解會拘留,一般是需要行政拘留的。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2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打架協商不成雙方都拘留嗎
法律主觀:
如果沒證據,雙方都要承擔責任,如果你構成輕傷,他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同樣,如果他最終也被認定輕傷以上傷害,你也要負刑責,如果不夠輕傷,則被治安拘留。如果現在你已確定為輕傷,他沒構成輕傷,對他應該是不利的,因為他受到的處罰要比你重,應該是他先提出調解的,現在他 不同意調解 ,一定是有想法,怕是找了關系。如果他不同意調解,也沒必要太主動要求調解,到時候你會被動的,可能要多花錢。
法律客觀:
《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傷害 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打架案件調解不成公安有權利將雙方都拘留嗎
法律主觀:
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治安調解一般為一次,必要時可以增加一次。對明顯不構成輕傷、不需要傷情鑒定以及損毀財物價值不大,不需要進行價值認定的治安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調解;對需要傷情鑒定或者價值認定的治安案件,應當在傷情鑒定文書和價值認定結論出具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調解。對一次調解不成,有必要再次調解的,應當在第一次調解后的7個工作日內完成。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打架雙方輕微傷調解不成功會拘留不?
法律主觀:
打架致一方輕微傷,調解不成可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法律客觀: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