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勞動仲裁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法院)
勞動仲裁決定書怎么申請強制執行
勞動仲裁決定書申請強制執行需要申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需要提交的文件有:
1、申請執行書;
2、作為執行根據的生效法律文書;
3、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
(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仲裁裁決書下來公司不給錢,我要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具體怎么做?要多久?
1、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后,如果公司不履行的,職工應持執行申請書、勞動仲裁裁決書及其生效證明、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公司的工商登記信息等資料,到法院進行執行立案。
2、如果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后,公司沒有在裁決書規定的期限內履行裁決的,職工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具體勞動仲裁裁決書的生效規定可以查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擴展資料:
關于強制執行法院管轄權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2年修正) 第十九章一般規定
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九條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托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
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
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強制執行
勞動仲裁后多久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流程
法律主觀:
1,仲裁裁決在收到十五天后生效,生效后雙方當事人未向法院提起訴訟,單位未按裁決執行的,勞動者可以在裁決生效后二年內 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強制執行沒有時間限制。如果單位有可供執行的財物,執行會比較快。如果單位沒有可供執行財物,申請人可以隨時發現單位有可以執行財物時隨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3,相關規定:(1)《 民事訴訟法 》規定: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 訴訟時效中止 、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 遲延履行金 。(2)《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規定:第四十七條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勞動報酬、 工傷醫療費 、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 最低工資標準 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勞動爭議申請強制執行流程
法律主觀:
一、勞動仲裁申請強制執行流程人民法院的立案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執行案件,應在七日內審查立案,并移送執行機構;對不符合條件的執行案件,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執行機構在接受移送后,應當在三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承擔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遲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的,依法強制執行。人民法院執行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執行結束。在法院執行過程中,作為申請人應按人民法院的要求及時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財產線索、被執行人履行債務的能力及被執行人的下落等情況,以利于執行。否則,在人民法院無法查到被執行人財產時,申請執行人應承擔執行不能的風險。二、去哪申請強制執行勞動仲裁申請強制執行勞動仲裁裁定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交相關資料。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三、爭議仲裁調解協議書怎么申請執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調解協議書沒有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調解書一樣有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的效力,當事人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若要使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調解協議書獲得強制執行力,有如下三個途徑解決:1、申請勞動仲裁。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五條的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后,一方當事人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依據該仲裁裁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申請法院支付令。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3、申請法院司法確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立健全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的若干意見》的規定,勞動爭議調解協議可以不經仲裁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確認效力。
法律客觀: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生以下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2.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受理本市行政區域內以下的勞動爭議案件:(一)位于本市東城、西城、崇文、宣武、海淀、朝陽、石景山、豐臺區的中央和市屬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二)外省、市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駐京辦事機構或分支機構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3.用人單位、勞動者及與該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結果有密切關系的第三人,為勞動爭議案件的當事人。申請勞動仲裁的一方為申訴人,另一方為被訴人。4.申訴人應當自勞動者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仲裁委提出書面申請。5.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一)《仲裁申請書》。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二)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等;(三)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有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復印件;(四)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訴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如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交其工商注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地等情況);如被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地址、聯系電話等。6.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并送達當事人。決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內到仲裁委領取《案件受理通知書》,辦理受理手續。決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請人送達《不予受理通知書》。7.經仲裁委批準決定受理的案件,當事人在規定的舉證期限內舉證,超過舉證期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
勞動仲裁如何申請強制執行 下面3個步驟幫你解決
1、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執行書及申請執行需要的其他材料。
2、向人民法院提交勞動仲裁裁決書原件。
3、申請執行的事項,只能是裁決書裁定的范圍,不可以提其他要求。法律依據:《關于審理仲裁司法審查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申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或者撤銷我國內地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應當提交申請書及裁決書正本或者經證明無誤的副本。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載明其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籍及住所;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載明其名稱、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的姓名和職務; (二)裁決書的主要內容及生效日期; (三)具體的請求和理由。當事人提交的外文申請書、裁決書及其他文件,應當附有中文譯本。
勞動仲裁下達了裁決書,如何申請強制執行.
申請強制執行勞動仲裁裁定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交相關資料。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