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人與經營者不能為同一人(委托代理人和經營者不能為同一人)
買賣雙方可以委托同一個人嗎
法律分析:法律原則上禁止代理人同時擔任買賣合同雙方的代理人,但是如果買賣合同雙方均同意或者追認,那么代理人就可以代理買賣合同的雙方進行交易。故如果你經手的二手房交易中的買賣雙方都同意委托你作為代理人與對方進行交易,那么你接受雙方的委托完成交易就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八條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同時代理的其他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是被代理的雙方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
委托代理人可以代理雙方嗎
代理人不得自己代理,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不能雙方代理,違背了合同必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基本原則,它把雙方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建立完全由一人來決定。
代理人不可以自己代理或雙方代理。在自己代理的情形下,代理人往往更會注重自己的利益,從而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在雙方代理的情形下,一個民事法律行為的雙方當事人利益難免沖突,不免會厚此薄彼,很容易損害其中一方當事人的利益。
什么人是合同中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是受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其效力直接歸屬于被代理人。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兩種,即書面和口頭形式,當事人在實際運用中,可以用口頭形式,也可以用書面形式,但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按法律規定,采用書面形式,如代簽經濟合同等,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權根據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權行為而產生。因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將代理權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稱“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
委托代理人通俗地說,就是當事人沒有空或者不想出面做一件事,就拜托其他人幫當事人去完成這件事,這個幫當事人的人就叫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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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八條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同時代理的其他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是被代理的雙方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
個體工商戶的法人和實際經營者必須是同一人嗎?如果不可以該怎么辦?
個體工商戶一般不叫法人,一般是叫負責人,基本上也就是經營者,個體工商戶是不能更換負責人的,如果更換經營者一般都是把原營業執照注銷后再重新辦理,個體工商戶的注銷和申辦比較簡單,如果不是同一人可以注銷后重新辦理。
法律地位:
在依法核準登記的范圍內,個體工商戶享有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個體工商戶的正當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對其經營的資產和合法收益,個體工商戶享有所有權。
個體工商戶可以在銀行開設賬戶,向銀行申請貸款,有權申請商標專用權,有權簽訂勞動合同及請幫工、帶學徒,還享有起字號、刻印章的權利。
擴展資料:
個體工商戶是個體工商業經濟在法律上的表現,其具有以下特征:
1、個體工商戶是從事工商業經營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個人為單位,或以家庭為單位從事工商業經營,均為個體工商戶。
根據法律有關政策,可以申請個體工商戶經營的主要是城鎮待業青年、社會閑散人員和農村村民。此外,國家機關干部、企事業單位職工,不能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
2、自然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必須依法核準登記。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機關是縣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個體工商戶經核準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后,才可以開始經營。個體工商戶轉業、合并、變更登記事項或歇業,也應辦理登記手續。
3、個體工商戶只能經營法律、政策允許個體經營的行業。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個體工商戶
法人和代理人可以同一人嗎
法律分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不是同一個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指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并經工商行政部門登記、依法對外代表公司行使職權的人,是公司的法定的當然的代表人。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是指根據公司的臨時授權,在代理權限內代表公司對外履行事務的人,其代表公司履行事務的權利來自于公司的授權而非法律規定。所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不是同一個人。
法律依據:《公司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限定》 作發生相應的限定,具體分為兩種情況處置:1.有限職責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換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召開會議作出決議。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職責,招致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不能依照法定流程召開的,能夠由半數以上的董事推選一名董事或者由給錢最多或者擁有最大股份表決權的股東召集和主持會議,依法作出變換決議,若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簽訂變換登記申請書的,能夠由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據變換決議簽訂。2.公司以外的公司法人更換法定代表人需要由公司給錢人作出變換決定。若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簽訂變換登記申請書的,能夠由擬任法定代表人根據變換決定簽訂
請問被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是指同一個人嗎
不是一回事。因為委托關系與代理關系不是一回事。代理關系包括法定代理關系和委托代理關系。委托關系中的主體分別是委托人與被委托人,委托代理關系中的主體分別是被代理人(委托人)與委托代理人。委托關系是產生委托代理關系的基礎和條件,但委托關系并不一定產生委托代理關系。只要存在委托關系,就存在委托人與被委托人,但并不一定存在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與法定代理相比具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代理權的發生是基于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而不是由法律規定。第二,代理的事項及權限,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一般由被代理人自己決定,委托代理只能在被代理人的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第三,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受訴人民法院遞交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是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聲明委托他人找為訴訟的訴訟文書,是委托代理人取得委托代理資格,為被代理人進行訴訟的證明文書。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注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委托代理是在訴訟上為當事人提供方便,維護其合法權益的一種代理制度。在實際生活中,一些當事人因某些原因難以親自訴訟,或者因缺乏法律知識和訴訟經驗需要在訴訟上獲得他人的幫助,這就需要委托他人代理訴訟。當事人通過委托代理人進行訴訟,可以充分地行使其訴訟權利和履行訴訟義務,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你的問題有得到解答嗎!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 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
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委托代理人和經營者可以是同一個人嗎
法律分析:不是一回事。因為委托關系與代理關系不是一回事。代理關系包括法定代理關系和委托代理關系。委托關系中的主體分別是委托人與被委托人,委托代理關系中的主體分別是被代理人(委托人)與委托代理人。委托關系是產生委托代理關系的基礎和條件,但委托關系并不一定產生委托代理關系。只要存在委托關系,就存在委托人與被委托人,但并不一定存在委托代理人。因此,可以是同一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條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