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事過后可以補請喪假嗎(外婆過世有幾天喪假)
喪假過后可以補請嗎
法律分析:目前國家尚無針對所有用人單位的喪假規定。
法律依據:《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 第九條 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的假期原則上應一次性連續安排,假期內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數。
喪假當時沒有休可以過后休么
喪假不可以延后請。員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1至3天的喪假。員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喪假不能順延,休假不能休重復。
一般公司里面申請喪假需要的手續如下:
1、請假單;
2、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
3、戶口本或親屬關系證明,如果職工死亡的直系親屬在外地,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企業應該根據路程遠近,另外給予職工路程假。
原則上不可以。為什么我會說原則上不可以,因為會出現有些單位工作崗位的特殊性,導致員工不能連著休,喪假的可能性比較小,主要是婚假,有的婚嫁內單位需要他在崗那么就可以分開休。
喪假是干部職工本人的配偶、直系親屬死亡時為料理喪事給予的假期。喪假一般不得超過5天;如果職工死亡的直系親屬在外地,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企業應該根據路程遠近,另外給予職工路程假,但除路程外一般不得超過7天。職工在休喪假和路程假期間,企業均應當照常發放職工的工資,職工超過的時間按事假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喪事過后可以補請喪假嗎
公務員喪假國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根據以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帶薪休喪假的權利。因此,公司應當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給予員工帶薪休喪假。
員工休喪假的具體操作可參考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之法律規定: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關于婚喪假的工資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1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1條的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婚喪假的等休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其工資。
法律明確賦予了勞動者帶薪休婚喪假的權利。目前我國還未對非國營企業職工婚喪假作出具體規定,存在地方的規定。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的規定,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根據《關于職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給予請喪假問題的通知》規定,職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要職工料理喪事的,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可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喪假。另外,國家規定婚喪假不計入年休假假期。員工可以享受帶薪的婚喪假。關于婚喪假的支付標準,如地方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