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簽認罪認罰可以判緩刑嗎(判緩刑當庭就可以走嗎)
檢查院讓簽認罪認罰具結書,但沒建議緩刑還能判緩刑嗎
法律主觀:
沒簽認罪認罰是會判緩刑的。緩刑指對被判處一定刑罰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內附條件地不執行所判刑罰的制度,是對刑罰的暫緩執行,其執行形式為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沒簽認罪認罰具結書一般不會影響緩刑的認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五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愿認罪,同意量刑建議和程序適用的,應當在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在場的情況下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對未成年人認罪認罰有異議的;
(三)其他不需要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情形。
認罪認罰沒寫緩刑建議,法院會判緩刑么
法律主觀:
沒簽認罪認罰是會判緩刑的。緩刑指對被判處一定刑罰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內附條件地不執行所判刑罰的制度,是對刑罰的暫緩執行,其執行形式為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沒簽認罪認罰具結書一般不會影響緩刑的認定。
法律客觀:
《刑法》第七十六條 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檢察院不簽認罪認罰可以判緩刑嗎
法律主觀:
犯罪嫌疑人 在檢察院認罪認罰仍然還是有可能會被起訴,尤其是情節嚴重,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情況下,檢察院會提起公訴。除非存在法定的不起訴事由。比如: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不簽認罪認罰具結書會怎么判
法律分析:不簽認罪認罰書的后果是:可能會影響法院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罰的裁量,一般情況下簽認罪認罰書可以從寬處罰,但不簽也不會加重量刑,符合法定情形的也可以不簽認罪認罰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愿認罪,同意量刑建議和程序適用的,應當在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在場的情況下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不認罪認罰可以判緩刑嗎
一、不認罪認罰可以判緩刑嗎
1、不認罪認罰的,不可以判緩刑。不認罪,是沒有判決緩刑機會的。因為判決緩刑的條件之一,就是有悔罪表現。所以不認罪意味著罪犯沒有悔罪的表現,也就不滿足判緩刑的條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條
【死緩變更】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后執行死刑;對于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
二、犯罪人員被判決死緩期間需要坐牢嗎
犯罪人員被判決死緩期間需要坐牢。實行這個制度,是為了體現不廢除死刑,但殺人要少的政策。它沒有放松對罪大惡極的罪犯的懲辦,同時又給某些罪犯以悔罪自新、重新作人、爭取減刑的最后機會。這種制度,對于分化瓦解敵人,懲罰和改造罪犯是有利的,而且可以為國家保存一批可以利用的勞動力。
不簽認罪認罰影響減刑嗎
法律主觀:
犯罪分子有能力但是不交罰金會影響減刑,但如果確實無能力繳納罰金的,對于減刑不會產生影響。有能力卻不交罰金的,可以認定為沒有悔過表現,則不會判處緩刑。減刑是指依法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減刑情節時,由負責執行刑罰的機關報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減輕原判刑罰的刑事司法活動。
法律客觀:
《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不認罪認罰可以判緩刑嗎
不認罪認罰不可以判緩刑。法律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不認罪的不符合緩刑條件。緩刑的對象包括:
1、被判處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為暫不執行所判刑罰也不致于再危害社會;
3、罪犯不屬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接受社區矯正,并應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2、如果未發生法定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
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七條
【緩刑的撤銷及其處理】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檢察院量刑,如果認罪認罰不簽的話,到法院可以爭取緩刑嗎?
這個問題要決定簽不簽《認罪認罰書》需要了解認罪認罰制度和緩刑的適用條件。你表示認罪認罰的目的是為了判處緩刑。檢察院量刑,如果認罪認罰不簽的話,到法院可以爭取緩刑嗎?
檢察院量刑,如果認罪認罰不簽的話
緩刑,適用的是可能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包括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的犯罪分子。這個3年說的是法院判處的3年,而不是法條規定的3年。什么是認罪?說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對個別事實情節提出異議,或者雖然對行為性質提出辯解但表示接受司法機關認定意見的,不影響“認罪”的認定。犯數罪,只認一罪或者一部分的,不認為是認罪。
認罪認罰是一個重要的量刑環節,一般來講簽了認罪認罰,會得到明顯的從輕處理,并且越早認,得到的益處越大。至于檢察院不適用緩刑的建議,一般來講,檢察院不適用緩刑的結論是綜合了案件已經查明的事實,根據法律規定做出的,多數情況下后邊不太好突破。例如,原判三年以下是緩刑的硬性條件,如果擬判刑期在三年以上,則緩刑就不要想了。再如法律明確規定累犯不適用緩刑,如果當事人有累犯的情節,緩刑也不太可能爭取。
到法院可以爭取緩刑嗎?
從現行的法律規則來看,認罪認罰制度實施以后,檢察院的公訴權得以擴張,量刑權得到強化。在這個大的背景下,檢察院的精準量刑一般都會成為法院的最終判決,也就是說,在檢察院的審查起訴階段,檢察官給你的那個量刑,到了法院基本上都會被法院采納,成為最終的判決。某種程度上講,你在檢察院階段基本就能預判你最終的刑期了,而且這個刑期是精確刑,不是幅度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