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沒簽合同違法(試用期不簽勞動合法賠償幾倍)



試用期沒簽合同違法(試用期不簽勞動合法賠償幾倍)
試用期沒簽合同違法(試用期不簽勞動合法賠償幾倍)
這種試用期沒有簽訂勞動協議不合法。
根據查詢華律網得知,試用期未簽勞動合同是不合法的。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已建立勞動關系后,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在試用期的已經屬于建立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法律主觀:
試用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要求公司訂立書面合同。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法律主觀:
試用期不簽試用合同可能違法。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已經超過一個月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則屬于違法,需要賠償勞動者。但是如果只是幾天沒有簽訂的,則不違法。
法律客觀:
《勞動合同法》第10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工單位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受到的處罰如下:
1、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無法約定勞動者的試用期。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3、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因此,不僅需要增加試用期期間的支出,而且容易帶來用人風險。
起訴撤銷協議流程如下:
1、請求撤銷合同的一方提交起訴書和起訴書副本;
2、請求撤銷合同的一方提交相關的證據;
3、立案庭對請求撤銷合同的一方提交的證據材料初步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予以立案;
4、請求撤銷合同的一方繳納訴訟費;
5、法院開庭審理,作出裁決。 總而言之,簽兩方和簽三方主要存在簽訂時間、主體等的不同。
綜上所述,行為人在簽訂協議時,要注意填寫征收系統中納稅人信息、稅務機關代碼、負責人簽字、稅務局蓋章,保證協議的有效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三條
【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