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是200毫升以上怎么處罰(醉駕是200毫升以上怎么處罰)
醉駕200以上怎么處罰
法律分析:醉駕是200毫升以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 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醉駕200以上有事故怎樣判刑
酒精濃度200以上的醉駕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在新交法里無證駕駛處罰: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酒精濃度200以上的醉駕怎么判刑?
酒精濃度200以上的醉駕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在新交法里無證駕駛處罰: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醉駕時酒精含量超過200毫升說明醉駕的情形較為嚴重,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我國刑法根據罪刑相適應原則,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為標準,規定了4個檔次的追訴時效。根據刑法第87條的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1、法定最高刑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二、法律規定
根據上述規定,在確定具體犯罪的追訴時效的期限時,應當根據犯罪的性質、情節,分別適用刑法分則規定的相應條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進行計算追訴時效期限:
(1)在只規定一個量刑幅度的條文中,應依照該條文的法定最高刑確定追訴時效的期限。
(2)在一個條文中規定有兩個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應按與其罪行相對應的條款的法定最高刑確定其追訴時效期限。
(3)如果所犯罪行應當適用的條款的法定最高刑確定其追訴時效的期限。
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由此看出,我國刑法采取的是擇一重處的處罰原則。
《刑法》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由于危險駕駛罪的法定最高刑為六個月拘役,是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因此危險駕駛罪的追訴時效為5年。
酒精的濃度實際上就是判斷是否存在著醉駕或者酒駕行為,因此一旦血液當中的酒精含量符合法律的規定,構成了醉酒駕駛能否進行的處罰,一般情況下是按照危險駕駛罪進行拘役,但是除了這種刑事方面的處罰,還存在著200元的罰款,這事屬于行政處罰。
醉駕200毫升如何處罰?
醉駕是200毫升以上的處罰是拘役,并處罰金,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醉駕200以上的怎么處罰?
一、 醉駕 200以上的怎么處罰? 醉駕時酒精含量超過200毫升說明醉駕的情形較為嚴重,根據《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 醉酒駕駛 機動車的,處 拘役 ,并處 罰金 。”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二、醉酒駕駛的危害 1.飲 酒后駕車 ,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動笨拙,反應遲鈍,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縱車輛。 2.飲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斷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對光、聲的反應的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安全間距與行車速度,不能準確接收和處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 3.飲酒后會使人的視野減小,視像不穩,色覺功能下降,導致不能發現和領會交通信號、交通標志標線,對處于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 4.喝酒的人,大都覺得少喝點,或者自我感覺“良好”就沒事,其實不然。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沖動,膽量增大,過高估計自己,具有冒險傾向,對周圍人的勸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從心的事情。 5.酒后易犯困、疲勞和打盹,甚至進入睡眠狀態。 綜上所述,每個人都應該養成一個良好的駕駛習慣,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管喝了多少酒都不能開車,而對于血液酒精含量測試達兩百以上的可以說是非常嚴重的醉駕了,除了吊銷駕駛證,處罰金以外,還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