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調解丈夫欠錢不還錢怎么辦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婚姻調解丈夫欠錢不還錢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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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調解丈夫欠錢不還錢怎么辦
法律分析:如果妻子是家庭婦女,沒有經濟收入來源,而丈夫又不給錢也不顧家,不能維持正常生活,因此感情破裂的,妻子可以選擇與丈夫協議離婚,也可以選擇去法院起訴離婚,分割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