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可以放棄繼承嗎(未成年可以放棄繼承嗎)
未成年子女可以放棄繼承權嗎
法律主觀:
替未成年子女做主放棄繼承權不可以,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
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
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未成年可以放棄繼承嗎
不可以。未成年不可以放棄繼承,因為未成年人不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所以未成年人也無法自行放棄繼承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未成年繼承人可以放棄繼承權嗎
法律分析:未成年繼承人如果要放棄繼承權是可以的,但由于未成年人心智還不成熟,容易受到他人教唆而放棄,因此想放棄繼承權應經過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一般是父母的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未成年可以放棄繼承權嗎
未成年不可以放棄繼承權。未成年人無法自行放棄繼承權。這是因為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視為缺乏完全的法律能力,他們需要保護和監護人的幫助來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決策。因此,未成年人放棄繼承權的事務需要監護人或法院的批準,無法自行放棄繼承權。
未成年想放棄繼承房產怎么辦
法律主觀:
未成年不可以放棄繼承房產。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由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繼承人親自作出。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作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除非不放棄繼承對繼承人有利益損害。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
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
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未成年可以放棄繼承遺產嗎
法律分析:不能。理由:未成年人不能自己放棄遺產。無論未成年人是否同意或者要求放棄繼承遺產,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一般也不能代替被代理人放棄繼承權,明顯損害未成年人利益的,應認定其代理行為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未成年放棄繼承權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如果不滿八周歲,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放棄繼承權;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放棄繼承權需要由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認。放棄繼承權是指,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條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