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內戶口遷移的條件是什么(廣州市區內戶口遷移條件是什么)
戶口遷到濟南需要什么條件
法律主觀:
當事人遷移戶籍到濟南,需要持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濟南歷城區房產證等證明材料,到住房所屬本地戶籍派出所,申請辦理戶籍遷入手續。取得落戶地區戶籍派出所準予遷入戶籍的準遷證之后,當事人再憑準遷證和上述證件材料,到當事人目前 戶籍所在地 區派出所,申請辦理注銷戶籍和遷移滬籍手續。取得當事人的戶籍資料之后,當事人在回到濟南落戶地區的派出所申請辦理戶籍落戶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濟南遷戶口需要什么證件和流程2024
2024戶口遷戶口需要的證件和流程是:
1、凡需遷移戶口者,都必須先由本人提出遷移戶口申請
2、遷移戶口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及房產證等相關資料
3、由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出具一張同意遷移戶口同意書
4、持同意書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口遷移證,然后再攜帶好相關證件及資料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落戶即可
辦理條件
1、購房落戶
2、引進人才落戶
3、投資納稅落戶
個體私營企業在本市當年納稅3萬元或3年累計納稅5萬元以上,且擁有固定住所,按時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投資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4、干部、工人調動落戶
5、市外人員親屬投靠落戶
6、普通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畢業生落戶
(1)經畢業生主管部門同意派遣接收,在本市已落實就業單位的普通院(高)校本科畢業生,以及本市生源畢業分配回濟工作或未分配需回原戶口遷出地或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的本科、大專、中專、技工學校畢業生。
(2)經畢業生主管部門正式派遣到我市就業的外地生源大專、中專和技工學校畢業生,原家庭住址發生變動,且父母已遷入我市落戶,現申請落戶地系父母戶口所在地。
(3)畢業生主管部門同意正式派遣已辦理接收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并按時交納養老保險費,聘用的普通高校專科(含高職)、高級技工學校畢業生和聘用期滿5年的普通中專、技工學校畢業生。上述畢業生是指外地生源及章丘、平陰、濟陽、商河生源畢業生派遣到市內六區就業。
7、軍隊轉業、復員士官、退伍義務兵安置落
(1)義務兵退出現役后,由原征集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回原戶籍所在地落戶;
(2)由安置部門接收,與我市常住居民戶口人員結婚滿2年的退役士官,或在服役期間父母戶口遷入濟南市區的未婚復員義務兵和退役士官;
(3)由安置部門批準被我市企事業單位錄用或聘用滿3年、按時交納社會保險費的異地安置退役士官。
辦理材料
1、購房落戶
(1)入戶人申請;
(2)入戶人《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入戶人《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員關系的《戶籍證明》,其中屬三縣一市遷入人員均須提供《居民戶口簿》;
(4)入戶人擬落戶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濟居住證明信》;
(5)《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的原件、復印件;
(6)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原件、復印件(僅限購買新建成套商品房),買賣房屋協議及購房發票原件、復印件(僅限購買二手商品房);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戶口準遷證辦理所需材料
2、引進人才落戶
3、投資納稅落戶
(1)入戶人申請;
(2)入戶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3)入戶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注明家庭成員關系的《戶籍證明》;
(4)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副本、納稅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5)入戶人擬落戶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濟居住證明信》;
(6)養老保險費繳納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干部、工人調動落戶
5、市外人員親屬投靠落戶
6、普通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畢業生落戶
7、軍隊轉業、復員士官、退伍義務兵安置落戶
(1)《復員退伍軍人入戶介紹信》、《接收安置轉業士官通知書》(僅限士官),《士官退出現役證》或《士兵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2)《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注銷戶口及居民身份證編號證明;
(3)接收單位出具的注明具體落戶地址的接收證明信、錄(聘)用合同、按時交納養老保險證明(僅限異地安置士官、義務兵);
(4)擬落戶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濟居住戶籍證明》或《居民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僅限于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濟落戶的);
(5)《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僅限于夫妻投靠的);
(6)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情況證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證明(僅限在服役期間父母戶口遷入濟南市區的未婚退役人員);
(7)母子(女)關系證明(僅限在服役期間父母戶口遷入濟南市區的未婚退役人員);
(8)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辦理。
濟南戶口遷移需要什么手續
濟南戶口遷移的手續具體如下:
1、帶著房權證找準備遷入的房屋所在地居委會,讓居委會把房屋編號、出具戶口準許遷入證明;之后帶著該證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遷入證明;
2、帶著辦好的證明到原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出具準許遷出證明,之后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準遷出證明;若有違紀違法等原因或居委會不同意則不能遷出;
3、帶著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會辦理遷入手續,居委會編好戶號,之后帶著全部手續到房屋所在地辦理遷入手續;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根據居委會編的戶號同意遷入,并對號入座,把材料檔案輸入微機,遷入戶口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