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時賣方違約怎么辦(房屋買賣賣方不配合過戶怎么辦)
房產買賣協議違約怎么辦?房產買賣需要注意什么?
房產買賣協議違約怎么辦?
1、房屋買賣合同違約怎么辦,房屋買賣違約如何處理?逾期交房
合同未約定逾期交付房屋違約處理辦法的,如開發商逾期交付房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違約金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2、房屋買賣合同違約怎么辦,房屋買賣違約如何處理?未按期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規定,開發商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內,將需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如開發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材料,致使購房者未能按約定期日或規定期日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開發商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房產買賣需要注意什么?
在房屋交易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查清房屋權屬,尤其是該房屋是否為共有。建議是簽約前一個鐘頭再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調查,確保最后時刻該房屋產權情況,防止出現錯漏;
2、房屋是否為房改房,因為房改房五年內不得轉讓,五年后如要轉讓,原產權單位有優先購買的權力,會影響到買賣合同的效力;
3、戶口情況,賣方的戶口一定要遷出,否則容易出現糾紛;
4、買賣合同要注意明確以下易被忽視的費用:房屋維修基金、房屋內自有的設備清單(可能是物業管理單位提供的)、水電煤、上網費用等。
房產買賣需要注意什么?房產買賣的步驟還是比較復雜,其中需要注意的環節也比較多,如果沒有提前了解下這方面的知識,那是比較容易出現糾紛。如果說房產違約了,那是一定要好好的處理,不然是會影響到以后得居住情況。所以,不管是想要買房還是賣房的朋友,都要提前多了解下這方面的知識。
房屋買賣合同違約應該怎么樣辦
一、繼續履行 如果當事人 一方不履行合同 ,首先另一方可要求違約方 繼續履行合同 。例如,在房屋買賣中,如果買方已支付價款,但賣方遲遲不交付房屋,買方就可以要求賣方繼續履行交房的義務;或者賣方已經交付房屋但買家不支付價款,賣方就有權要求買方繼續支付價款。同時,繼續履行不影響違約方仍然要向守約方賠償損失或 支付違約金 等。 但有下列情況的則不適用繼續履行: (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2)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二、解除合同 當事人一方遲延主要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當事人可以 單方解除合同 。此外,在房屋買賣交易中,如果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自己將 不履行債務 ,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內仍未履行的,當事人也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可以適用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當事人既 約定違約金 ,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三、定金罰則 如果 合同當事人 在合同中約定了定金條款則可以適用定金。以定金方式 承擔違約責任 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違約時,不得要求對方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方違約時,應雙倍返還定金。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數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超過部分將不被視為定金。 四、違約金 違約金可以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雙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或者計算方法,只要約定不違法,也無明顯不合理的,就可以適用 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但萬一發生糾紛,并不一定完全按照約定的數額執行。因為如果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低于實際造成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如果約定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造成的損失,違約方也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二手房賣方違約不賣了怎么辦
法律分析:二手房賣方違約不賣了,買方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追究賣方的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 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買房賣方違約怎么辦?買房交首付款注意事項有哪些?
買房賣方違約怎么辦?
1、賣方違約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是拒絕繼續履行合同,但未將房屋另售他人,這種情況下賣方往往以家人反對或采取不去銀行解押的方式來阻撓合同的履行;另一種情況是賣方直接將房屋另售給出價更高的買家,并辦理了過戶手續。
2、這兩種情況,買方均可向賣方主張違約責任,其損失構成主要包括:雙倍定金或者違約金(注意:定金違約金不可并用,只能選擇其一,往往取價高者)、買方已經支付的中介費、房屋的差價損失。
3、這兩種情況的區別在于,房屋差價損失的確定方式不同。前者因損失并不明確具體,法院可能通過價格評估并取中間值的方式確定;后者因另售的價格明確,法院會直接認定前后交易的差價確定買方的損失。也就是說,買方通過訴訟途徑可以彌補因賣方違約所受的損失,而賣方忙活半天所賺取的差價終會落的一場空。
買房交首付款注意事項有哪些?
1、購房者買房交首付時一定要核實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2、購房者在買房交首付時要注意開發商給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否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有一些開發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寫好甚至補充條款也由自己填好,這種填寫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著約定的權利義務不平等的情況。一旦發生此種情況,購房者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見,決不能草率行事。
3、購房者買房交首付之前,一定要留意合同是否有開發商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注意延期交房是否有賠償等內容。合同中一定要確認交房日期,交房日期一定要明確到年月日;不要接受任何摳字眼的不合理條款,若合同中未約定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條款時,依法律規定由違約方支付守約方合同總價的1%至5%的違約金。
4、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額、期限、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有的開發商不是先簽訂合同,而是先讓購房者交納一定數額的定金,只給購房者一個收條,一旦發生糾紛往往造成購房者在追究其責任方面的舉證困難。
上面的文章已經給大家詳細說明了有關于買房賣方違約怎么辦以及買房交首付款注意事項有哪些的相關知識,希望可以對大家有所幫助。不難總結出,買房的時候如果賣方違約了,通常情況下是要按照合同的規定,向買方支付一定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