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遷移需要什么手續(戶籍遷移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
我想遷戶口都需要什么手續
遷戶口所需要的資料以及手續如下:
1、個人申請(戶口遷移申請書);
2、戶籍證明(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證明,收費5元,最好準備2份,辦出生證會用到);
3、村委接收證(需要兩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辦開具的接收證明,一份是男方村委開具的戶口變動證明),男方村委開具的戶口變動證明是在辦理出準遷證后辦理,要分兩步的,當前只需要前一份;
4、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最好復印4份,辦理子女出生證明要用到);
5、育齡婦女納入管理證明(到男方所在區域街道辦、鎮街計生辦開具證明已納入管理,不明白可以問婦女主任或打電話詢問);
6、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
7、當地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材料。
根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的規定,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一般來說,補辦戶口有以下兩種情形:
一、戶口被盜或遺失,辦理補辦手續:1、本人寫出戶口丟失原因和申請補辦報告,辦理遺失申明(登報等);2、憑本人報告,遺失聲明原件,單位證明或街道居委會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補辦手續。
二、戶口遷移證被盜或遺失,辦理補辦手續:1、本人寫出戶口丟失原因和申請補辦報告;2、遷入地單位或街道居委會出具未落戶證明;遷入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戶證明;3、憑以上證明到原遷出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補辦登記手續,經審核屬實后,給予開出補簽戶口遷移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戶口遷移需要什么手續
轉戶口需要手續和條件如下: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6、戶政科簽發《準遷證》;
7、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并開遷移證。
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為基本落戶條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須年滿18周歲;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齡不超過法定婚齡且未婚又無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職干部、職工的,按工作調動辦理戶口遷移。
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受理所需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結婚證、居民身份證。
3、遷入人戶籍證明。
4、合法固定住所證件證明;
5、申請人或遷入人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證明;
6、父母、配偶遷入的,出具退休證或《再就業優惠證》或居住地居(村)委會證明;
7、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8、《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綜上所述,戶口遷移,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戶口遷移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
戶口遷移需要的手續如下:
1、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2、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3、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辦理。
戶口遷移所需的材料如下:
1、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
2、接收單位證明;
3、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4、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
5、房產證原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六條
公民因私事離開常住地外出、暫住的時間超過三個月的,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延長時間或者辦理遷移手續;既無理由延長時間又無遷移條件的,應當返回常住地。
戶口遷移手續怎么辦理?
辦理遷移戶口手續的時候,一般包括了提出遷入申請、同意遷入、提出遷出申請、同意遷出、開戶籍證明、簽發準遷證、辦理遷出手續、辦理入戶等8個步驟。
具體流程是:
1、提出遷入申請:遷出方需要到遷入地派出所遞交遷入申請;
2、同意遷入:遷入地的派出所同意遷入;
3、提出遷出申請:到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開戶籍證明: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帶著戶籍證明、相關證明材料到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遞交遷入申請;
6、簽發準遷證:戶政科簽發準遷證;
7、辦理遷出手續:帶著準遷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手續,并且開具遷移證;
8、辦理入戶:帶著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擴展資料:
1、因工作的原因而遷移了原戶口,但是是一直住在農村的公民,可以再一次遷回農村;
2、因為學業而遷出了戶口,但是畢業后沒有在遷入戶口所在城市安頓的學生、夫妻雙方都是在農村發展的,并且其中一方是有農村戶口,一開始是農村的居民但是后來居住在城市的失業人員,這一類的居民都可以申請將戶口再重新遷回農村。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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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遷移要什么手續
戶口遷移是指將一個人的戶籍從一個地方遷移到另一個地方。戶口遷移要什么手續?戶口遷移手續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戶口遷移要什么手續
1、申請材料準備:申請人需要準備身份證、戶口簿、遷移證明、居住證等相關證件。
2、填寫申請表:申請人需要填寫戶口遷移申請表,并在表上簽字確認。
3、提交申請材料:申請人需要將準備好的申請材料提交給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住地的派出所。
4、審核材料:派出所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核實申請人的身份和遷移的合法性。
5、辦理手續:審核通過后,申請人需要按照派出所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如繳納戶口遷移費用、辦理居住證等。
6、遷移證明:辦理完手續后,派出所會給申請人一份遷移證明,證明戶口已經成功遷移。
需要注意的是,戶口遷移手續可能因地區而異,具體的辦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會有所不同。因此,在辦理戶口遷移前,申請人最好先咨詢當地派出所或相關部門,了解具體的辦理要求。
戶口遷移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就業和創業:戶口遷移可以幫助人們更方便地在新的地方就業或創業,享受當地的就業和創業政策。
2、學習和教育:戶口遷移可以幫助人們更方便地在新的地方接受教育,享受當地的教育資源。
3、居住和生活:戶口遷移可以幫助人們更方便地在新的地方居住和生活,享受當地的居住和生活條件。
4、社會保障和福利:戶口遷移可以幫助人們更方便地享受當地的社會保障和福利政策,如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
5、婚姻和家庭:戶口遷移可以幫助人們更方便地與配偶或家人團聚,共同生活。
戶口遷移要什么手續?總之,戶口遷移是一個相對復雜的過程,需要申請人準備相關材料并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辦理戶口遷移前,申請人最好先咨詢當地派出所或相關部門,了解具體的辦理要求,以確保辦理順利。同時,戶口遷移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方便人們的就業、學習、居住、生活和享受社會保障福利等方面的需求。
海豹搬家
遷移戶口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
遷移戶口需要以下手續和證件: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遷戶口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6、戶政科簽發《準遷證》;
7、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并開遷移證;
8、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落戶。
遷戶口需要以下條件:
1、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包括夫妻之間相互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收養等;
2、購房人員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對購買商品房,且房屋產權人在當地有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的公民,可辦理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
3、各類人才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對具有國家重點院校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各類專家、留學回國人員、各學科領域的帶頭人以及為做出特殊貢獻的其他各類人才,不受有無固定住所的限制,可辦理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
綜上所述,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要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辦理入戶。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戶口遷移需要哪些證件?
第一步,應分清不同類型分別準備所列不同材料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戶口準遷手續。
第二步,當事人可持《戶口準遷證》(第二聯)和被遷移人《戶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第三步,當事人持戶口準遷證(第三聯)和《戶口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1、“三投靠”人員
“三投靠”人員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員。“三投靠”人員須憑以下手續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準遷手續。
夫妻相互投靠的,須憑《結婚證》、投靠方的戶籍證明及被投靠方的單位接收證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須憑父母戶口所在地的戶籍證明、子女所在單位的接收證明及相關父母、子女之間關系的證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須憑子女戶口所在地的戶籍證明,父母所在單位的接收證明及子女的出生證明材料。上述三項由派出所內勤民警直接發給《戶口準遷證》。
2、工作調動人員
干部、職工因工作調動需要遷移戶口的,可憑組織、人事、勞動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通知和遷入單位的戶口接收證明,到遷入單位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內勤民警發給《戶口準遷證》。
3、購買房屋并具備穩定生活來源的人員
凡在市區購買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擁有房產同時具備穩定性生活來源,要求遷移戶口的,憑《房產證》,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區同意接收入戶的證明材料以及生活來源證明(包括營業執照、單位核章的工資單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派出所調查核實后,經分局審核,報市局戶政科審批后發給《戶口準遷證》。
戶口遷移,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一、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后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準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準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準后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準文件。
二、購房入戶的辦理
凡在本市購買房屋者須在所在派出所辦理購房入戶
1、所需證明材料
(1)申請入戶的書面報告;
(2)房屋產權證、他項權證或收件收據;
(3)購房人與入戶者關系證明、戶籍證明(或戶口簿)、以及勞動部門出具的失業證(指非農業戶口);
(4)未滿18周歲者不得單獨立戶;
(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辦理程序
購房者申請入戶,持以上的有關證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請,凡被批準購房入戶者,到派出所領取《準予遷入證明》后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再憑《準予遷入證明》(第三聯)及《戶口遷移證》、身份證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三、夫妻投靠入戶的辦理
凡在本市以外符合夫妻投靠來市入戶條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戶口在外地且無正式工作的,可申請來市隨夫(或妻)入戶。
凡申請夫妻投靠必須向配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戶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交派出所審核手續(屬證件的,可以派出所驗核后,提供復印件)。
遷戶口需要哪些手續
一、遷戶口需要哪些手續
1、準備遷戶口的材料
遷戶口需要準備不少材料,其中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是最基本的,如果說是工作關系的遷移,需要準備工作證明、勞動合同等材料。如果是結婚關系的遷移,需要準備結婚證和夫妻名下的房產證才行。而買房戶口遷移的話,準備好房產證就行。
2、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城市戶籍居民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繼續遷出手續辦理,如果是不同省戶口遷移的話,需要到公安機關開具戶口準遷證才行。如果農業人口遷移的話,需要先到遷入地的鄉政府或村委會辦理同意入戶證明材料,才能遷出。
3、辦理戶口遷入手續
遷入手續是需要戶口遷移者到遷入地的派出所辦理的,辦理時要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遷移證、遷入戶人的戶口簿、住房證明、房屋產權證明等等。遷入者還要申領、更換居民身份證才行。
二、辦理戶口遷移要注意什么
現在辦理戶口遷移,大都是應購房遷居、結婚遷戶這兩種情況,在當地派出所辦理好相關的遷移后續后,還需要到落戶房產所在的社區居委會辦理登記手續才行,否則同樣有黑戶嫌疑。而且提交的房產證上面戶主的名字一定要是本人或配偶的,其他的都無效。
戶口遷移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
遷戶口都需要以下這些手續和證件:1、凡需遷移戶口者,都必須先由本人提出遷移戶口申請。2、遷移戶口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及房產證等相關資料。3、由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出具一張同意遷移戶口同意書。4、持同意書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口遷移證,然后再攜帶好相關證件及資料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落戶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