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訴消費權益受到侵害
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解決途徑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即消費者與經營者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互相交換意見,協商解決爭議。這種方式具有速度快、履行率高等特點,如果經營者講信譽,講質量,或者糾紛的標的額比較小,用這種方法解決比較快,結果也比較圓滿。目前,許多經營單位都建立了為消費者服務的機構和規章制度,越來越重視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協商和解這種方式將使用得越來越普遍。但是,這種方式有一個缺點就是缺少強制性的約束,究竟經營者承擔責任與否完全出于自愿,如果經營者無視法律的規定,就容易發生推諉、應付的情況。
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消費者協會是專門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群眾性組織。在消費者利益受到侵害時有職責去保護,受理消費者的投訴,并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是其重要職能之一。調解的優越性在于,一是辦事快,二是花錢少,三是有利于雙方保持友好關系。消費者協會在進行調解的過程中必須遵守兩項原則,一是自愿,二是合法。消費者協會進行調解的過程為:一是消費者的投訴。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其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寫信或當面遞交材料,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投訴的材料要詳細說明有關情況,留下聯系地址。二是消費者協會要求經營者處理、答復。消費者協會收到投訴信后,根據投訴反映的問題將投訴信轉交被投訴的經營者,要求他們作出處理和答復。三是組織調解。在消費者協會了解情況后,如果雙方都愿意調解,消費者協會就可以主持調解。在調解達成協議后如果一方當事人反悔,或者經營者不履行協議,消費者就需要采取別的解決方式。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爭議后,在與經營者協商得不到解決時,可直接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這種方式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強等特點。我國沒有專門的從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政府機構,但是有許多部門實際上履行著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職能。保護消費者的行政機關主要有工商、物價、技術、監督、商檢、醫藥、衛生、食品監督等機關。消費者在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時,應依照商品和服務的性質向相關職能的部門投訴,不能向其他行政機關申訴。如消費者買到變質的食品,就應當向食品衛生監督機關進行申訴。相關部門在接到申訴材料后,應當迅速進行調查,對經營者的違法行為,除責令其賠償有關的消費者外,還要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4、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仲裁,是指各方當事人根據已達成的仲裁協議,將案件提交有關仲裁機構進行裁決的活動。仲裁具有以下特點:(1)自愿性,即是否提交仲裁完全取決于當事人的意思,當事人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時要有書面達成的仲裁協議。如果沒有仲裁協議,仲裁機關不受理案件。(2)自主性。當事人在仲裁協議中,可以自主選擇所提交的仲裁機構,雙方可以各指定1名仲裁員,另外1名仲裁員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3)終局性。當事人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先進行調解,如果調解后達成協議,則仲裁程序結束,如果調解后達不成協議,則由仲裁機構作出裁決,仲裁機構的調解協議和裁決書具有終局效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否則,另外一方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仲裁機構的裁決。仲裁有其特殊性,既具有強制性的一面,兼有司法和行政的雙重性質。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法院訴訟是解決消費爭議的司法手段。在消費者向人民法院起訴后,人民法院代表國家對案件行使審判權,依法對消費糾紛案件進行裁決,以解決雙方當事人的爭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這差不多是最終的解決方式了。
消費者權益爭議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消費者權益爭議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一、協商和解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作為消費者,我們可以與經營者協商解決問題,例如:將自己購買的物品給經營者看,確保是假貨,對方認同后,給予一定的補償。
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我們可撥打12315,請求消費者協會進行調解,向其反應自己的問題,請其幫我們進行維權。
3、向有關行政部門進行申訴。
當我們與經營者協商解決不了問題,可以向相關行政部門申訴,向其反映自己購買的東西存在質量等問題,然后告知是哪個經營者賣的,讓行政部門幫助我們維權。
4、仲裁機構仲裁。
我們可以通過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維權,這種維權雖然有些麻煩,但效果是最好的,提供相關的證據,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消費者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判。在我國,訴訟大致分為三種形式:(1)刑事訴訟;(2)民事訴訟;(3)行政訴訟。消費者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訴訟屬于民事訴訟范疇。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9條明確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消費者權利受到侵害時如何進行權利救濟?
當我們的消費者權益被侵害時,有以下五種辦法:與經營者協商和解;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會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怎么辦
當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若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可以采取以下五種方法:
第一種是與經營者或生產者協商和解。這是一種非常平和的方式,消費者與生產者或經營者發生糾紛時,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共同和平協商。這種方式對一般性的不是那么嚴重的糾紛特別有用,只要雙方有誠意地進行有效的協商,糾紛就可以盡快得到解決,消費者受到的損害也能夠及時得到補償,同時雙方都能得到和解。
當消費者與經營者協商解決不成時,就可以采取第二種方式,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當然,消費者也可以不先與經營者協商而直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消費者協會會審核案件是否受理,審核通過后進行調解。用這種方式解決糾紛,消費者可以不用耗費太多的時間和精力,也不會增加額外的負擔。
若前兩種方式都不足以解決問題,消費者還可以采取第三種方式,向有關政府行政部門申訴,請求依法處理。其中受理消費者申訴最多的行政管理機關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消費者可以按政府各有關管理機關的職權,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分別向有權管理的機關請求他們處理。通過正確的方式,消費者可以在有限的時間內得到最好的答案,受到侵害的合法權益一般也可以得到令人滿意的維護。
第四種方式就是去找仲裁機關進行仲裁,仲裁機關受理了之后,會先查清是非,再進行調解。如果雙方達成和解,調解書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那么這個時候當事人就必須履行,不能反悔;但如果雙方未達成協議或調解書送達前一方或雙方出現反悔現象的,仲裁機構應依法做出裁決并制作裁決書。裁決書具有法律效力,是必須要履行的,若是其中一方就是不肯承擔責任、履行責任的,另一方當事人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最有力度是第五種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如果雙方的矛盾嘗試過上述四種方式都無法解決,就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來解決。如果消費者想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是可以的,以這種方式,生產者或經營者就需要承擔他們理應承擔的責任了。
當我們面臨消費者權益被侵害的情況時,不能忍氣吞聲也不能因為怕麻煩就容忍他們,當我們的權益受到侵害,應該生氣,但不能光生悶氣,我們要說出來,這樣才能促進社會發展的良性循環,我們的消費者權益權益才能得到最大化的維護。學會運用合法途經解決消費者權益受侵害的問題,是我們每一位公民應有的良好素質。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是應該用盡一切辦法進行維護的。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
欺騙消費者如何投訴
1欺騙消費者,消費者可以到工商局、消費者協議進行舉報,要求追究商家的法律責任;2根據刑法規定,如果情節嚴重已構成刑事犯罪,可以直接報警;3可以直接撥打消費者投訴電話12315,維護自己利益。
一、欺騙消費者到哪里舉報
1欺騙消費者,消費者可以到工商局、消費者協議進行舉報,要求追究商家的法律責任;
2根據刑法規定,如果情節嚴重已構成刑事犯罪,可以直接報警;
3可以直接撥打消費者投訴電話12315,維護自己利益。
二、消費時被商家欺詐如何維權
首先,消費者應當辯識何謂商家“欺詐行為”。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臺的《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第三條規定:經營者在向消費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欺詐消費者行為:
(一)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使銷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三)銷售“處理品”、“殘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謊稱是正品的;
(四)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優惠價”或者其他欺騙性價格表示銷售商品的;
(五)以虛假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六)不以自己的真實名稱和標記銷售商品的;
(七)采取雇傭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的銷售誘導的;
(八)作虛假的現場演示和說明的;
(九)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報刊等大眾傳播媒價對商品作虛假宣傳的;
(十)騙取消費者預付款的;
(十一)利用郵購銷售騙取價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條件提供商品的;
(十二)以虛假“有獎銷售”、“還本銷售”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十三)以其他虛假或者不正當手段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其次,消費者有必要知曉我國法律對商家欺詐消費者、如何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相關規定。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最后,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還應要求商家及時開具發票或收據,并進行妥善保管。在與商家發生糾紛后,消費者應注意收集與商家溝通協商過程中出現的書面材料等各類證據,以便協商不成時向工商部門投訴,必要時還可以采取提起訴訟的法律手段以維護自身權益。
根據以上所述,如果商家對消費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涉欺詐行為,那么商家應該按照其明文規定作出賠償,如果沒有規定賠償的應該按照消費者受到的損失進行賠償,保護個人的正當權益不畏懼不滋長歪風邪氣使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以上是對欺詐消費者向誰投訴的詳細解答,希望能幫助到您。
對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向哪里提出申訴
當消費者權益受到侵權時,消費者可以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向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也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門報案。
如果商店設立投訴部的,消費者可以通過電話投訴、面對面投訴、或者書面投訴的方式與店方的投訴部門協商解決。要注意記錄店方接待者的姓名和對話的內容,以便于解決問題。消費者也可以直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消費者協會經審查,對符合投訴范圍和消費者協會管轄范圍的投訴,予以受理,進行調查、調解。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則不予受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要求消費者協會給予支持,以利于公正裁判。消費者還可以直接向各級人民政府所屬的與保護消費者權益相關的職能部門,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等申訴,請求解決糾紛,處理經營者的違法行為。
維護消費者權益的途徑哪些
1、協商和解
協商解決消費者與經營者在發生爭議后,就與爭議有關的問題進行協商,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通過直接對話擺事實、講道理,分清責任,達成和解協議,使糾紛得以解決的活動。
2、消費者協會調解
消費者協會調解的前提是消費者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消費者投訴,是指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經營者之間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后,請求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調解,要求保護其合法權益的行為。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權益爭議后,可以請求政府有關行政部門依行政程序解決爭議,與其他爭議解決途徑相比,申訴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強等特點。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提起訴訟(如消費者與經營者間有仲裁協議,則須首先申請仲裁,不服裁決結果再提取訴訟)
消費者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判。在我國,訴訟大致分為三種形式:
(1)刑事訴訟;
(2)民事訴訟;
(3)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六條
消費者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的,該部門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并告知消費者。
第四十七條
對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中國消費者協會以及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消費者協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對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向哪里提出申訴
1、談判和解決協商解決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的爭議,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通過直接對話,陳述事實、講道理、分清責任、達成和解協議,使爭議得到解決。2、消費者協會調解消費者協會調解的前提是消費者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消費者投訴是指消費者因日常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經營者發生消費權益糾紛后,請求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調解,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行為。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權益爭議后,可以請求政府有關行政部門按照行政程序解決爭議。與其他爭議解決方式相比,投訴具有高效、快捷、有力的特點。消費者和經營者對消費者權益有爭議的,可以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4、提起訴訟(消費者和經營者有仲裁協議的,要先申請仲裁,不服裁決再走訴訟)。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理。在中國,訴訟大致可以分為三種形式:(1)刑事訴訟;(2)民事訴訟;(3)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