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常直行別人加塞誰責任
直行和加塞誰的責任
法律主觀:
強行加塞導致被直行的撞了,事故的責任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法律客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別人加塞我直接撞誰的責任
一般是撞車一方的責任。
撞了加塞的車責任劃分如下:
1、加塞并線發生剮蹭:汽車在紅綠燈路口容易加塞,如果因為加塞并造成后車追尾,這肯定是加塞車的全責。
2、后車從右側超車后追尾:如果后車從右側超車,并在超車后發生追尾,這就是后車的責任。因為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禁止從右側超車,從右側超車就屬于違法行為。
3、壓線追尾:如果壓實線并造成追尾,那么無論是什么情況,都是壓線車負全責。因為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汽車在行駛時禁止超越實線行駛。
以下是開車注意事項:
1、注意車速:只要不是高速公路上,一般開車還是先把車速穩定在60左右,更有利于控制車輛。
2、多觀察后視鏡:后視鏡能夠觀察到車輛左右后方的路況,尤其是在并線、倒車或超車時,后視鏡作用非常重要。
3、注意車距:如果遇到前車剎車或者加塞,大多數車主一般反應就是立刻踩剎車,有時候過于緊張還會令方向盤轉向過大,引發交通事故。所以與前車保持車距是很關鍵,有車加塞時,適當減速避讓。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直行綠燈正常行駛左轉車加塞當時未發現碰上事后發現是誰的責任
直行綠燈正常行駛,左轉車輛加塞導致的事故,左轉車輛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因為按照要求,轉彎車輛不得影響直行車輛正常通行,變道也是要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才可以變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1、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2、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3、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4、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
5、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7、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關于事故的其他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后,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正常行駛在路上,突然被加塞,要是刮擦算誰的責任
正常行駛在路上,突然被加塞,其前車強行變道所發生的刮擦事故,由前車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在沒有道路中心線或者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前車遇后車發出超車信號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當降低速度、靠右讓路。
后車應當在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后,從前車的左側超越,在與被超車輛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后,開啟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