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是如何規定的(犯罪中止如何量刑)
犯罪中止怎么處罰
犯罪中止的規定:我國法律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中止行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勵的行為;犯罪中止形態則是犯罪的狀態,應當負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四條
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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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中止如何處罰
法律主觀:
犯罪中止進行處罰的方式為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根據法律規定,犯罪中止具體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的行為。
法律客觀:
《刑法》第五條 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第二十四條 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成立犯罪中止的構成要件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成立犯罪中止,必須符合以下的要件:1、犯罪中止必須是發生在犯罪過程中,這是犯罪中止的時間性條件。2、犯罪中止必須是行為人自動地中止犯罪,這是犯罪中止的自動性條件。這里的自動中止必須是徹底的。3、犯罪中止必須是行為人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這是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條件。犯罪既遂是對犯罪中止的絕對排斥。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四條【犯罪中止】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犯罪中止如何量刑 犯罪中止怎么認定
法律主觀:
犯罪中止的認定包括:
1.必須是在犯罪預備或者犯罪實行過程中放棄犯罪,這是成立犯罪中止的前提條件;
2.必須是自動放棄犯罪,這是犯罪中止的實質性條件;
3.必須是徹底放棄犯罪。徹底放棄犯罪,是指行為人徹底打消了繼續并完成犯罪的念頭,徹底放棄實施自認為可以繼續實施并完成的犯罪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四條 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刑法關于犯罪中止的條文
法律主觀:
《刑法》第24條第2款規定:“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备鶕究钜幎ǎ瑢χ兄狗傅奶幜P是:(一)沒有造成損害的中止犯應當免除處罰;(二)對已經造成損害的中止犯,應當減輕處罰。 犯罪中止存在兩種情況: 一、在 犯罪預備階段 或者在實行行為還沒有實行終了的情況下,自動放棄犯罪; 二、在實行行為實行終了的情況下,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二條
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
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四條
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
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犯罪中止怎么處罰
對于犯罪中止的處罰規定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犯罪中止是指行為人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情形。
【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犯罪中止名詞解釋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行為人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因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種犯罪停止形態。犯罪中止包括自動放棄犯罪的犯罪中止和自動有效的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犯罪中止兩種。
一、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我國刑法第24條第1款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备鶕@一規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行為人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因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種犯罪停止形態。犯罪中止包括自動放棄犯罪的犯罪中止和自動有效的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犯罪中止兩種。
自動放棄犯罪的犯罪中止,是指行為人在犯罪實行過程中,自動放棄實施或者繼續犯罪。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犯罪停止形態。自動放棄犯罪的犯罪中止具有下列特征:
1、必須是在犯罪預備或者犯罪實行過程中放棄犯罪,這是成立犯罪中止的前提條件,如果犯罪行為已經完成并達到既遂狀態,則不能成立犯罪中止。因此,一般認為,犯罪既遂以后自動返還原物或者自動賠償損失的行為,如盜竊犯在盜竊他人財物后又將竊取的財物歸還原主,或者貪污犯貪污公款后又秘密退還公款的,都不能成立犯罪中止,而只能以犯罪既遂論處。其自動返還贓物的行為只能在量刑時作為酌定情節予以考慮。
2、必須是自動放棄犯罪,這是犯罪中止的實質性條件,首先,必須要求行為人自認為能夠繼續實施。其次,認定行為人自動放棄犯罪,還必須要求確實是出于行為人本人的意志而自動放棄犯罪,而不是出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主客觀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
3、必須是徹底放棄犯罪。所謂徹底放棄犯罪,是指行為人徹底打消了繼續并完成犯罪的念頭,徹底放棄實施自認為可以繼續實施并完成的犯罪行為。
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犯罪中止,是指行為人實施完畢犯罪以后,犯罪結果出現之前,自動采取措施有效地避免犯罪結果發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犯罪停止形態。
二、放棄能夠重復實施的行為的定性
放棄能夠重復實施的行為,是指行為人實施了足以導致法定犯罪結果出現的第一次侵害行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沒有得逞,在能夠重復實施同一性質的侵害行為并造成預期的犯罪結果的情況下,出于自己的意志自動放棄繼續實施侵害行為,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犯罪停止形態。對于這種放棄能夠重復實施的行為應當如體定性,有的主張按犯罪未遂論處,有的主張按犯罪中止論處,有的主張具體分析、區別對待。
我們認為,在討論如何對放棄能夠重復實施的行為定性時,應當把犯罪行為理解為一個行為整體,一個由多個具體動作或者數個單獨行為組成的具有內在聯系的發展過程。按照這樣的觀點理解犯罪行為,就應當認為放棄能夠重復實施的行為完全符合犯罪中止的特征,應當按照犯罪中止論處。
三、犯罪中止的處罰原則
關于犯罪中止的處罰原則,各國有無罪說、不罰說和折中說之分,目前各國立法例多采取對中止犯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做法。
我國刑法對中止犯采取必減免主義。刑法第24條第2款規定:“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根據這一規定,對于中止犯,只要其犯罪行為沒有實際造成損害結果,則定其罪而免其刑。如果其犯罪行為造成了一定損害結果的,則應當減輕處罰。這體現了我國刑法對犯罪中止行為的肯定和鼓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四條 【犯罪中止】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犯罪中止的概念是什么
法律主觀:
法律客觀:
《刑法》第二十二條 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 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四條 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共同犯罪實行犯的犯罪中止是怎樣的
法律主觀:
一、共同犯罪中實行犯的犯罪中止實行犯在大陸法系國家稱為正犯,就是指自己直接實施刑法分則規定的犯罪客觀構成要件的行為,或者以不負刑事責任的他人為工具實施犯罪的人,后者稱為間接正犯。實行犯具備中止條件通常可以獨立于教唆犯、幫助犯成立中止,因為實行犯能左右共同犯罪的進程。因此實行犯只要就自身行為達到中止即可,無需顧及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為。在復雜共同犯罪中當實行犯為一人時,其成立犯罪中止的條件與單獨犯并無二致;當實行犯為數人時,其成立犯罪中止同共同正犯。二、犯罪中止主客觀要件是怎樣的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據這一規定,成立犯罪中止應具備的主客觀要件包括:1、自動性,即犯罪分子基于本人的意愿而放棄犯罪或自動有效的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這是共同犯罪的主觀條件;2、有效性,即犯罪分子停止繼續實施犯罪或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這是犯罪中止的客觀條件。三、共同犯罪的中止與單獨犯罪的有何不同共同犯罪不同于單獨犯罪,共同犯罪的中止較單獨犯罪的中止又復雜些。由于共同犯罪的各個行為之間相互聯結,相互補充、利用,形成有機整體,與犯罪結果之間存在著整體上的因果關系,因此,各犯罪人不僅要對本人行為負責,還要對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為負責。故一般情況下,共同犯罪的中止要求在放棄本人的犯罪行為時,還必須有效地制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為,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易言之,在共同犯罪的場合,犯罪一經著手,單個的共同犯罪人,僅是消極地自動放棄個人的實行行為,但沒有積極阻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為,并有效地防止共同犯罪結果的發生,對共同犯罪結果并不斷絕因果關系,就不能構成中止犯,也不能免除其對共同犯罪結果的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四條
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
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