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的期限有多長時間(取保候審有多長時間的規定)
取保候審期限是多長時間
取保候審的期限一般是12個月。
取保候審是我國刑事訴訟中的一種非羈押性的強制措施,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同時尊重和保護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
取保候審的期限設定是為了確保案件的審理過程有足夠的時間,同時也防止過度的限制被取保候審人的自由。一般來說,取保候審的期限是12個月。但是,這個期限并不是固定的,它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復雜程度進行延長或者縮短。
例如,如果案件較為簡單,審理過程預計不需要12個月,那么取保候審的期限可能會縮短。相反,如果案件復雜,審理時間較長,或者需要進一步的調查取證,取保候審的期限可能會延長。
總的來說,取保候審的期限是為了確保法律的公正和公平,同時平衡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和被取保候審人的合法權益。
取保候審期限大概是多長時間
取保候審期限大概是不超過12個月的時間,具體期限由作出取保候審決定的機關根據實際情況而定。法院對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時間最長不超過12個月;如果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取保候審屆滿的,依法應及時解除取保候審。關于取保候審期限大概是多長時間的問題,下面我為您進行詳細解答。
一、取保候審期限大概是多長時間
1、取保候審期限大概是不超過12個月的時間,具體期限由作出取保候審決定的機關根據實際情況而定。最新《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時間最長不超過12個月;如果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取保候審屆滿的,依法應及時解除取保候審。
2、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二、被取保候審人的義務有哪些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的義務,有以下幾項:
1.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正當理由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有正當理由需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應當經執行機關批準。如果取保候審是由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決定的,執行機關在批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前,應當征得決定機關同意。
2.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審才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義務在接到傳訊后及時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4.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執行機關在執行取保候審時,應當告知被取保候審人必須遵守上述規定,以及違反規定或者在取保候審期間重新犯罪應當承擔的后果。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規定的,已經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區別情形,還可以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對其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取保候審只是刑事強制措施中的一種而已,因此是否獲得取保批準,與之后是否會被判刑、坐牢其實并沒有直接關系。有些嫌疑人沒有獲得取保批準,但之后根據收集到的證據表明,其并不是實施犯罪的人,這樣的情況下就會將其無罪釋放。
取保候審一般多長時間
取保候審一般最長是十二個月。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申請取保候審,需要采取兩種其一保證方式:
1、由犯罪嫌疑人一方的單位的領導或者親屬作為保證人,保證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遵守相關規定;
2、犯罪嫌疑人向辦案單位繳納一定的保證金,保證在取保候審期間(一般不超過12個月),遵守法律規定,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規定的,保證金全額退還,否則辦案單位可以將保證金沒收。
取保候審的辦理程序如下:
取保候審的辦理程序為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公安機關等決定是否批準申請、取保候審的執行等。
1、取保候審的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準,并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并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相關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后,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取保候審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取保候審一般多長時間
取保候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取保候審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措施。采取保證金方式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第七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取保候審一般多長時間
法律主觀:
取保候審一般最長不超過十二個月。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發現被取保候審人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一般即應結束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期限屆滿也應結束取保候審而予以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第七十一條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