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間諜罪情節較輕怎么量刑
犯間諜罪情節較輕的處什么徒刑
犯間諜罪的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法律分析】
行為人只要實施了以下三種行為之一,即可構成本罪,不要求三者同時具備。
參加間諜組織,成為間諜組織的成員,充當間諜
所謂間諜組織,主要是指外國政府建立的旨在策反我公職人員,向我國國家機構和各種組織進行滲透、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和情報,進行顛覆和破壞活動的組織。參加間諜組織,是指行為人履行一定的加入手續(如挑選、登記、專門訓練等),或者在非常情況下雖未按常規正式加入,但事實上已作為該間諜組織的成員進行活動。
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間諜組織的代理人,是指受間諜組織或者其成員的指使、委托、資助,進行或者授意、指使他人進行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活動的人,例如,某國記者,雖在組織上不隸屬于該國間諜組織的成員,但其接受了該國間諜組織收集情報的任務,在此情況下,該記者可視為間諜組織的代理人。這里的代理人應是廣義的,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在實踐中,間諜組織代理人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確認。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是指行為人受間諜組織(不管其是否正式加入)及其代理人的命令、派遣、指使、委托為間諜組織服務,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
實踐中,境外間諜組織既有直接在我國境內秘密設立活動網點,直接派遣,又有大量通過境外其他機構如公司、記者站、商會等在境內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安插或委托具有合法身份的人作為其代理人進行活動。接受間諜組織代理人的任務,雖不是直接從間諜組織處受領任務,實際上與接受間諜組織的任務毫無兩樣,只是多了一個中間環節,這正是間諜活動隱蔽性的體現。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行為人只要實施了接受間諜組織或者代理人任務的行為,便滿足了間諜罪的構成且既遂的要件。至于行為人是否實施接受的任務或完成程度,對間諜罪的成立且既遂不存在影響。而且,這種行為不需要行為人一定具有間諜的身份,即行為人有否參加間謀組織,不影響該罪的構成。
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它是指為軍事侵略國家的敵國提供攸關我國安全的重大車班設施、建設項目、城市等目標的行為。行為方式是在戰時為交戰敵對國或敵方用畫圖、文字、使用信號、標記等手段向敵人明示所要轟擊目標。這里所謂的敵人,不是指國內暗藏的個別敵對分子,而是指軍事侵略我國的敵國和武裝力量。這種行為不以行為人是否參加間諜組織或是否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為限。行為人只要實施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行為,就構成間諜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條 有下列間諜行為之一,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二)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
犯間諜罪情節較輕的處
犯間諜罪情節較輕的處罰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間諜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情況是,雖然參加間諜組織,但未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或者接受間謀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但所實施的間謀行為,確屬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等。
間諜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安全;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參加間諜組織或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或者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為故意。
國家安全是國家穩定的重要基石。人人維護國家安全,增強維護國家安全和反間諜意識,符合中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要素如下:
1、人民安全為宗旨;
2、以政治安全為根本;
3、以經濟安全為基礎;
4、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
5、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條 【間諜罪】有下列間諜行為之一,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二)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第五十六條 【剝奪政治權利的附加、獨立適用】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對于故意殺人、強奸、放火、爆炸、投毒、搶劫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依照本法分則的規定。
間諜罪量刑標準
間諜罪量刑標準:
1、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的規定,間諜罪的主犯,即直接犯罪的人,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2、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條的規定,間諜罪的從犯,即幫助主犯實施犯罪活動的人,根據其犯罪行為的輕重,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反間諜法修訂的內容如下:
1、定義和范圍擴大:反間諜法修訂可能會對間諜活動的定義進行更新和擴大,以適應新的情報收集和間諜行為形式;
2、刑罰加重:修訂后的反間諜法可能會增加對間諜活動的刑事處罰力度,提高對間諜行為的打擊力度;
3、數據和信息保護:修訂后的反間諜法可能會加強對敏感數據和信息的保護,以防止間諜獲取關鍵信息并泄露給外部勢力;
4、技術監測和偵查措施:修訂后的反間諜法可能會擴大對間諜活動的監測和偵查措施,包括使用技術手段進行監控和偵查;
5、國家安全保護:修訂后的反間諜法可能會進一步強調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并加強對國家安全的保護措施。
反間諜法的一些主要作用:
1、預防和打擊間諜活動:反間諜法通過明確規定和定義間諜活動,為執法機關提供了法律依據和工具,使其能夠有效地預防和打擊間諜活動;
2、保護國家安全:反間諜法的一個主要目標是保護國家安全。它禁止和懲罰從事間諜活動的個人和組織,以防止他們獲取和泄露國家機密、軍事情報和其他敏感信息;
3、維護社會秩序:間諜活動可能對社會秩序和公眾安全構成威脅。反間諜法幫助執法機關追蹤、拘留和起訴從事間諜活動的人員,以維護社會秩序和公眾安全;
4、保護商業利益:間諜活動有時也涉及商業間諜行為,即為了獲取商業機密或敏感商業信息而進行的間諜活動。反間諜法可以保護商業利益,防止商業機密被竊取和濫用;
5、維護國際關系:間諜活動可能對國際關系產生負面影響。反間諜法的存在使得國家能夠保護自己的利益,并在處理跨國間諜活動時與其他國家進行合作和交流。
綜上所述,反間諜法是針對反間諜活動的法律法規,不同國家的反間諜法可能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條__
反間諜工作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公開工作與秘密工作相結合、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堅持積極防御、依法懲治、標本兼治,筑牢國家安全人民防線。
間諜罪量刑標準
間諜罪量刑標準是:犯間諜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刑法的規定,間諜罪是行為犯,并不以實際上發生法定的危害結果作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實施了間諜行為,即構成本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一十條
有下列間諜行為之一,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二)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
1、刑法中關于間諜罪既遂的量刑規定如下:
(1)構成本罪既遂的,一般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2)屬于犯罪情節較輕情形的,則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二)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
間諜罪情節較輕判幾年
犯間諜罪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間諜行為之一,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2、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
間諜罪,是指參加間諜組織,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或者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及各企業事業組織,都有防范、制止間諜行為,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國家安全機關在反間諜工作中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動員、組織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間諜行為。
國家安全機關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時,依照規定出示相應證件,可以進入有關場所、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批準,出示相應證件,可以進入限制進入的有關地區、場所、單位,查閱或者調取有關的檔案、資料、物品。
國家安全機關的工作人員在依法執行緊急任務的情況下,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優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礙時,優先通行。
國家安全機關因反間諜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優先使用或者依法征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個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場地和建筑物,必要時,可以設置相關工作場所和設備、設施,任務完成后應當及時歸還或者恢復原狀,并依照規定支付相應費用;造成損失的,應當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條 【間諜罪】有下列間諜行為之一,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二)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
間諜罪量刑標準
間諜罪的量刑標準,具體如下:
1、犯了間諜罪的,犯罪嫌疑人會被人民法院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2、情節較輕的,犯罪嫌疑人會被人民法院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為犯,并不以實際上發生法定的危害結果作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實施了間諜行為,即構成間諜罪。
間諜罪的構成要件,具體如下:
1、客體要件。間諜罪所侵害的客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安全。即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
2、客觀要件。間諜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參加間諜組織或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或者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行為;
3、主體要件。間諜罪的犯罪主體,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是中國公民,也可以是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法人不能成為間諜罪的犯罪主體;
4、主觀要件。間諜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其故意的內容表現為行為人明知是間諜組織,或者明知是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任務等等而參加或者予以接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條
【間諜罪】有下列間諜行為之一,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二)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
犯間諜罪情節較輕怎么處罰
犯間諜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是指雖然參加間諜組織,但未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或者接受間謀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但所實施的間謀行為,確屬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等。根據《刑法》第56條和第113條的規定,犯本罪的,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可以并處沒收財產。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所謂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是指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進行破壞活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或者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致使我方遭受特別嚴重損失的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五十六條 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對于故意殺人、強奸、放火、爆炸、投毒、搶劫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依照本法分則的規定。
情節較輕的間諜罪如何處罰
犯間諜罪情節較輕的處罰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間諜罪是指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或者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行為。間諜罪是行為犯,并不以實際上發生法定的危害結果作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實施了間諜行為,即構成本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一十條,有下列間諜行為之一,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二)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