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約定的過高或者低于損失時怎么去處理



違約金約定的過高或者低于損失時怎么去處理
違約金約定的過高或者低于損失時怎么去處理
違約金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的可以認定為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而可以要求予以調整)。
約定違約金應注意以下幾種情況:
1、違約金的形式,違約金的形式包括約定具體的違約金數額和違約賠償損失的計算方式兩種;
2、違約金應體現補償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現行立法承認違約金具有補償性和懲罰性多重屬性,以補償性為主、懲罰性為輔。這樣,既維護了守約人的利益,也兼顧了違約人的利益,體現了公平原則;違約金的功能在于使守約方因對方違約而造成的損失或失去的利益得以補償和實現;有關違約條款主要是用來調整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分配,力求做到公平,主要目的絕非在于懲罰違約方;
3、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處理辦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需要強調的是,違約金的高低是應當事人的申請由法院或仲裁機構被動進行審查的。
綜上所述,在司法實踐中,應當嚴格基于雙方的違法行為而定,特別是對于違約的具體原因要進行認定,并根據實際的違約責任來區分違約金的支付情況,超出上限的可以要求降低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法律主觀:
雙方約定違約金低于實際損失的,當事人可以通過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以違約所造成的實際損失來確定違約金的數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合同約定了違約金還能要求賠償損失。約定的違約金與實際損失不符的,人民機關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或適當減少。,需要。合同約定違約金是需要舉證的。《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八十二條,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
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