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配股的條件有哪些(上市公司配股有哪些優勢)
上市公司配股的基本流程有哪些?
上市公司配股的條件有:
1、距前一次發行股票的時間間隔不少于12個月;
2、公司連續兩年盈利;
3、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
4、上市公司配股的其他法定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
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第一百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什么是上市公司配股的條件
上市公司配股的條件是上市公司配股除了應滿足增發股票的一般條件,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30%。
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
采用代銷方式發行。控股股東不履行認配股份的承諾,或者代銷期限屆滿,原股東認購股票的數量未達到擬配售數量70%的,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已經認購的股東。
上市公司采用現金股利分配政策需要哪些前提條件
什么條件下上市公司可以現金分紅
第一,申請增發或配股的公司(注意,不包括定向增發),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三十。
這項規定,使強有力的現金分紅成為再融資的重要前提條件。因此,可以預期,很多以前年度現金分紅比例過低的上市公司,很有可能會推出大比例的現金分紅預案。
第二,證監會要求從2008年年報開始,上市公司應當以列表方式明確披露公司前三年現金分紅的數額、與凈利潤的比率。同時要求,年報盈利但未提出現金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司,應詳細說明未分紅的原因、未用于分紅的資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二、公司上市應具備哪些條件
1.主體資格:A股發行主體應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準,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2.公司治理: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3.獨立性:應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應當完整;人員、財務、機構以及業務必須獨立。
4.同業競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后,也不會產生同業競爭。
5.關聯交易: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應完整披露關聯方關系并按重要性原則恰當披露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6.財務要求:發行前三年的累計凈利潤超過3,000萬人民幣;發行前三年累計凈經營性現金流超過5,000萬人民幣或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無形資產與凈資產比例不超過20%;過去三年的財務報告中無虛假記載。
7.股本及公眾持股:發行前不少于3,000萬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總額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公眾持股至少為25%;如果發行時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發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8.其他要求:發行人最近三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最近三年內不得有重大違法行為。
上市公司要法現金分紅是有非常嚴苛的條件,并不是你認為上市公司能夠發分紅,它就一定有分紅,具體分紅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看公司是否發放。上市公司可以現金分紅的條件跟具體的做法要求等,應該找專業律師進行咨詢下。
上市公司配股的條件是怎樣的
上市公司配股的條件如下:
1、距前一次發行股票的時間間隔不少于12個月;
2、前一次發行股票所募集的資金用途與當時該公司的招股說明書、配股說明書或股東大會有關決議相符;
3、公司連續兩年盈利;
4、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
5、本次配股募集資金的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
6、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對象為根據股東大會決議在規定的日期持有該公司股票的全部普通股股東;
7、本次配售的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原有的30%;
8、配售發行價格不低于本次配股前最新公布的該公司財務報告中每股凈資產值。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配股的條件有什么
法律分析:1.距前一次發行股票的時間間隔不少于12個月; 前次發行包括配股等其他發行方式,間隔計算以前次招股說明書或其他招募文件公布日期到本次配股說明書公布日期的間隔為準;
2.前一次發行股票所募集的資金用途與當時該公司的招股說明書、配股說明書或股東大會有關決議相符;
3.公司連續兩年盈利。
4.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
5.本次配股募集資金的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
6.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對象為根據股東大會決議在規定的日期持有該公司股票的全部普通股股東;
7.本次配售的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原有的30%; 發行B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還應遵守有關該類別股份的其他法規的規定;
8.配售發行價格不低于本次配股前最新公布的該公司財務報告中每股凈資產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條 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