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領證不用戶口本了(聽說領證不用戶口本了2020)
結婚登記不要戶口本可以嗎?
結婚登記不要戶口本是不可以的,如果當事人沒有戶口本或者戶口本丟失的,也需要到當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戶籍證明,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辦理結婚證是必須提交戶口本以及個人的身份證。
一、結婚登記不要戶口本可以嗎?
辦理結婚登記時,必須提交戶口薄的。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于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當事人未辦理落戶手續的,戶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婚姻登記。
戶口簿是登記住戶人員姓名、籍貫、出生年月日、學歷、所在行業、具體職業、職稱等內容的簿冊。中國的戶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戶人口個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戶政文書。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二、 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四)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五)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六)雙方自愿結婚;
(七)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當事人持有身份證、戶口本(或者公安機關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
男女雙方在辦理結婚證時,必須嚴格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相關要求來進行處理,如果一方沒有戶口本的情況下,則必須到公安機關申請戶籍證明,其效果是等同于戶口本的,需要明確的是涉及到軍人婚姻的由于并不存在戶籍的,可以由部隊出具相關文件來證明。
結婚可以不用戶口本嗎
結婚不可以不用戶口本。
結婚需要提供戶口本和身份證,但如果沒有戶口本可以到公安部門辦理戶籍證明來代替戶口本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的法律效力是等效于戶口本的。
辦理結婚登記的資料如下: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結婚登記流程如下:
1、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和所在工作單位或生產大隊出具的關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狀況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3、登記:
(1)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但對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的登記申請,應在收到申請后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涉外婚姻的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并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2)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姻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說明理由。當事人認為符合婚姻登記條件而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可以依照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提起行政訴訟。
綜上所述,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以鼓勵。”這一規定說明,結婚自由雖然是我國公民享有的一項權利,但是,并不是任何公民都可以成為律關系的主體。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2023領證不需要戶口本了嗎
2023年辦理婚姻登記手續與之前并無變化。
領結婚證必須攜帶戶口本。根據法律規定,辦理結婚必須要攜帶的有效證件當中,其中就包括本人的常住戶口簿,所以必須要攜帶好這些證件,因為這些證件是當事人的身份的一種證明,所以需要進行備案或者是登記等等。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愿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領取結婚證流程如下:
一、初審
1、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
2、詢問相關情況。
二、受理
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
三、審查
1、對《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等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2、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紋。
四、登記
1、符合結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結婚后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如下: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有: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男女雙方需要達到法定婚齡,女方年滿20歲,男方年滿22歲。
絕對禁止結婚情形:結婚雙方是直系血親或是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不包括擬制血親)。
2、乙方患有重大疾病,應當在婚姻登記時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有權要求撤銷婚姻。
目前我國已經不強制婚前醫學檢查,婚姻登記部門通過自愿陳述方式獲取并依法告知。
根據《母嬰保健法》的規定婚前醫學檢查包括以下三類:
(1)嚴重的遺傳性疾病。(2)指定傳染疾病(包括梅毒、艾滋、淋病、麻風病等)(3)有關精神疾病。
一般來說,以下幾種人不能結婚或暫時不宜結婚的:
一、未經治愈麻風病人禁止結婚。
二、患有病毒、淋病等性病未徹底治愈者不能結婚,以免危及配偶。
三、嚴重的遺傳性疾病和先天性畸形患者不能結婚,如患進行性肌營養不良癥、肌緊張病、克訂病、視網膜母細胞瘤、遺傳性運動失調癥等的遺者。
四、遺傳性精神病患者禁止結婚。如患精神分裂癥、狂躁或抑郁性精神病、癲癇病未治愈者等。
五、遺傳性或先天性畸形患者禁止結婚。如患有器官畸形、嚴重的性功能障礙等,這些病在治愈之前不宜結婚。
六、各種重度智能低下者。如某些代謝性疾病或大腦炎后遺癥等。
七、 如患有某些急性傳染病、血液病以及嚴重的心、肝、腎等重要器官疾病,在未治愈或病情未減輕前(包括剛剛穩定者),暫時不宜結婚。
八、近親不能結婚,更不能生育。
九、患有常染色體顯性遺傳病者不宜結婚。顯性遺傳,就是代代遺傳,且發病與性別無關。如軟內病、發育不全、原發性癲癇、成骨不全、視網膜細胞瘤、多發性家族性腸息肉、先天性肌強直、進行性肌營養不良等。
十、患有常染色體伴性遺傳病者不宜結婚。伴性遺傳,就是一種傳遞與子代性別有關的遺傳病。如血友病、紅綠色盲、腎原性尿崩癥、維生素D性佝僂病、遺傳性腎炎等。
結婚領證沒有戶口本
法律主觀:
沒有戶口本是不能領取結婚證的。可以拿身份證到戶籍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開好有效的戶籍證明,再拿著其他結婚需要的材料,就可以順利領取結婚證了。特別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在戶籍證明開具后一個月之內去領取結婚證,如果戶籍證明開出后時間太長再去辦理,可能還要開。結婚的程序并不復雜,需要帶的材料也并不多,大家要去民政局進行結婚登記時一定要提前準備好相關材料。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第一款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現在領結婚證不需要戶口本了嗎
法律分析:結婚需要戶口本,沒有戶口本是不能領取結婚證的。領結婚證不需要帶整個戶口本去,但是本人頁、首頁和戶主頁這三頁是必須要有的,不但要有原件還要有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2023領證不需要戶口本了嗎?
2023年領取結婚證件是否需要戶口本尚不確定,因為各地區的政策可能存在差異。目前來看,戶口本是領取結婚證件的必需材料之一,用于證明雙方身份和婚姻狀況。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和各地區政策的更新,未來可能會出現新的政策變化。如果您需要了解最新的結婚政策,建議您及時關注當地婚姻登記相關部門的最新政策通知和要求,以確保準備和提交正確的材料,避免因材料不全或不準確而造成辦理延誤和麻煩。
2023領證不需要戶口本了嗎
2023年辦結婚證需要雙方的戶口本,申請結婚的當事人除此之外還需要提交身份證、本人的單身證明以及與對方沒有法律禁止結婚的血親關系證明等材料給婚姻登記機構。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于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當事人未辦理落戶手續的,戶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婚姻登記。
結婚照的要求:
根據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大二寸”雙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根據《婚姻登記服務標準體系》規定:結婚證照片尺寸規格為“背景為藍色或紅色的雙方合影彩照,尺寸(長×寬)6cm×4cm”。
合影照片是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的重要內容。合影應當是雙方當事人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共同拍攝的影像圖片。結婚證件照應當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片、藝術照、婚紗照、生活照、劇照等。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