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有病能離婚嗎(女方身體有病能離婚嗎)
女方在生病期間男方可以起訴離婚嗎
法律分析:一方有病,另一方提出離婚,法律上不禁止,可以離婚;但考慮到實際情況,如果能雙方協議離婚是最好的安排,如果生病一方堅決不同意的,通過訴訟離婚,確實比較麻煩。畢竟法律規定,夫妻之間有離婚的自由,也有互相扶助的義務。而判斷是否準予離婚的唯一標準是: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一方生病并不是判斷感情是否破裂的法定理由之一。在司法實踐中,第一次訴訟離婚時,如果一方當事人堅決不同意離婚的,法庭一般不會準予離婚;如果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原告又堅持,堅決要求離婚的,法庭一般就準予離婚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女方生病了,男方要離婚,能離掉嗎
法律分析:沒有任何規定一方有病期間另一方不能提出離婚,因為法律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的權利。只要夫妻感情破裂都可以離婚,主要形式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雙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況可以協議離婚,協商一致的可到雙方任何一方戶籍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律師可以協助制作離婚協議);協議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對方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離婚,經常居住地證明一般為一年以上有效期內的居住證,也可以在居委會開具居住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女方有病可以離婚嗎
法律主觀:
女方有病可以離婚。且若雙方可以就離婚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應當共同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經過離婚冷靜期后,即可領取離婚證。若當事人無法辦理協議離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